索引号: | 002966159/2022-4379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单位: | 县统计局 | 发文日期: | 2022-04-29 |
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现将《2022年宁海县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海县统计局
2022年4月29日
2022年全县统计法治工作要点
2022年全县统计法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统计法治工作部署,切实推进执法监督数字化改革,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统筹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持续优化我县统计生态环境,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双优”新宁海提供统计法治保障。
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监督意见》精神
1.深刻认识学习贯彻《监督意见》的重大意义,积极推动县委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监督的重要讲话和《监督意见》精神。
2.进一步健全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推动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持续压实数据质量责任,及时发现、果断纠正、全面消除各领域数据质量风险隐患,进一步压实数据监管责任,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扎实全面做好迎接省局统计督察准备工作。
3.进一步健全统计监督体系。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和财政、审计等部门,细化完善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协同配合的具体措施,发挥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机制的促进作用。
二、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维护依法统计自觉性。
4.贯彻防惩虚统多报与漏统少报并重的执法导向,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严格依法依规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继续实施统计法治工作年度评价、统计执法检查情况定期通报等制度。
5.认真落实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全年执法检查随机抽查单位数不少于联网直报单位数的3%。组织开展涉外调查机构调查项目执法检查,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全面应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全面落实省、市、县执法检查工作要求。
6.督促推动全面落实省统计局、市统计局年度执法检查部署要求。加强对重点指标、重点领域执法检查,涵盖规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规上服务业、建筑业等专业。开展入库退库专项自查,针对2021年以来在“四上”单位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退库中可能出现的弄虚作假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查。
7.推进与纪检监督部门联动,拓宽问题线索来源,加强检查督查力度,进一步强化对统计执法及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参与纪委数字化改革试点,探索监管一体化机制。
三、健全完善统计法规制度建设,提升统计普法宣传效果
8.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坚持“谁制定、谁清理、谁公布”的原则做好本单位规范性文件的自查和清理工作,加强对统计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9.落实学法制度,县统计局领导班子集中研究统计法律法规和法治工作年内不少于3次,局主要领导讲授统计法治课不少于1次;推动本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统计法规学习。
10.推动统计法律法规列入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协调推动建立“统计法进党校”长效机制,在县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培训主体班次常态化开设、讲授统计法课程。配合市、县普法办,完善干部党员和公务员统计法律法规网上学考内容。
11.落实统计普法教育“八五”规划,优化提升普法宣传内容和方式。利用中国统计开放日、全国宪法日和统计法颁布日等时间节点,深化统计普法“六进”活动。创新统计普法宣传形式,利用新媒体、网络媒体加大统计法治宣传力度。推进以案释法警示宣教,加大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曝光力度,充分发挥“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积极作用。
四、加强统计信用监管,提高企业诚信意识。
12.贯彻落实市、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深化统计诚信创建,严格依法公示统计严重失信单位,夯实依法诚信统计基础。加强信用宣传教育,加强诚信守法教育,提高企业诚信自律意识。
13.进一步做好信用修复工作,支持和引导失信主体重塑信用、恢复自身信用资本价值、减轻失信惩戒带来的负面影响、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信用监管的效率和水平。
五、加快推进执法监督数字化改革,提升统计法治队伍水平
14.加快推进“一体化统计监督”数字化改革。配合省局做好一体化统计监督重大应用上线工作,以数字化手段推进统计监督工作。
15.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参加执法证考试和开展执法证换证工作,通过举办培训班、以老带新、参加案卷评查等方式加强对统计执法人员培训,积极参与、配合上级统计部门开展的统计执法活动,学习和实践相结合不断提高统计执法水平和能力。
附件:1.2022年全县统计执法检查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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