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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66159/2022-4379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县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22-04-29
关于印发《2022年宁海县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的通知

宁统〔2022〕4号

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现将《2022年宁海县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海县统计局  

2022年4月29日

2022年宁海县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之年,是落实县第十五次党代会部署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县深入实施“八五”普法的关键之年。今年全县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统计法治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力度,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为重点,统筹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持续优化我县统计生态环境,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双优”新宁海提供统计法治保障。

为认真抓好全县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现根据省、市统计局法治工作部署、《2022年宁海县统计法治工作要点》以及《宁海县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制定本计划。

一、坚持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监督意见》精神

1.把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统计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结合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统计普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2.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监督意见》)精神,切实领会《监督意见》的重大意义,积极推动县委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监督的重要讲话和《监督意见》精神。

二、健全普法制度,提升统计普法宣传效果

1.落实学法制度,县统计局领导班子集中研究统计法律法规和法治工作年内不少于3次,局主要领导讲授统计法治课不少于1次;推动本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统计法规学习。

2.落实统计普法教育“八五”规划,优化提升普法宣传内容和方式。利用中国统计开放日、全国宪法日和统计法颁布日等时间节点,深化统计普法“六进”活动。创新统计普法宣传形式,利用新媒体、网络媒体加大统计法治宣传力度。推进以案释法警示宣教,加大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曝光力度,充分发挥“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积极作用。

三、坚持分类施策,狠抓重点统计普法对象学法

1.深化党政干部统计普法教育。积极推动统计法律法规列入县委、县政府常务会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协调推动建立“统计法进党校”长效机制,在县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培训主体班次常态化开设、讲授统计法课程。配合市、县普法办,完善干部党员和公务员统计法律法规网上学考内容。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全力推动《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

2.加强统计调查对象普法教育。利用专业会议、一套表平台联网直报等方式开展对统计人员及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结合执法检查、调研走访等深化“送法上门”活动,有效提高调查对象依法统计意识。

3.拓展社会公众普法宣传面。根据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创新思维,多措并举,联合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多渠道开打精准普法“组合拳”,实现普法物资共享,活动联办,利用关键时间节点抓好面向公众的普法宣传活动。

四、加强组织领导,推进统计普法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1.高度重视。要将统计普法教育工作作为年度统计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实施,按计划落实到位。

2.保障经费。确保普法专项资金到位,编印“八五”普法资料,定制宣传物资,充实普法资料库。

3.积极创新。在传统宣传方式基础上,要充分运用现代传媒手段,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效果,切实提高统计调查对象的依法统计意识,从源头保障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附件:2022年宁海县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计划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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