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预公告
编号:桃源[2022]02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实施桃源街道21-15-1地块建设项目,拟征收桃源街道胜利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桃源街道胜利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853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宁海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宁海县桃源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宁海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4日
土地征收预公告
编号:桃源[2022]02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实施桃源街道21-15-2地块建设项目,拟征收桃源街道桥下潘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桃源街道桥下潘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1172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宁海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宁海县桃源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宁海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4日
土地征收预公告
编号:桃源[2022]02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实施桃源街道21-15-2地块建设项目,拟征收桃源街道竹溪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桃源街道竹溪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150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宁海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宁海县桃源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宁海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4日
附件:土地征收预公告(桃源[2022]022号).pdf土地征收预公告(桃源[2022]021号).pdf土地征收预公告(桃源[2022]020号).pdf桃源21-15城市阳台辅道.pdf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