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预公告
编号:力洋[2022]00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实施宁东区块22-2-1地块建设项目,拟征收力洋镇东园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力洋镇东园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1089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宁海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宁海县力洋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宁海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5日
土地征收预公告
编号:力洋[2022]00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实施宁东区块22-2-2地块建设项目,拟征收力洋镇东园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力洋镇东园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4890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宁海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宁海县力洋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宁海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5日
土地征收预公告
编号:力洋[2022]00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实施宁东区块22-2-2地块建设项目,拟征收力洋镇古渡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力洋镇古渡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0616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宁海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宁海县力洋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宁海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5日
土地征收预公告
编号:力洋[2022]00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实施宁东区块22-2-2地块建设项目,拟征收力洋镇文正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力洋镇文正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4412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宁海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宁海县力洋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宁海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5日
土地征收预公告
编号:力洋[2022]00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实施宁东区块22-2-3地块建设项目,拟征收力洋镇文正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力洋镇文正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0068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宁海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宁海县力洋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宁海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5日
土地征收预公告
编号:力洋[2022]0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实施宁东区块22-2-4地块建设项目,拟征收力洋镇文正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力洋镇文正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6536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宁海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宁海县力洋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宁海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5日
土地征收预公告
编号:力洋[2022]0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实施宁东区块22-2-5地块建设项目,拟征收力洋镇文正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力洋镇文正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8457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宁海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宁海县力洋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宁海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5日
土地征收预公告
编号:力洋[2022]0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实施宁东区块22-2-6地块建设项目,拟征收力洋镇古渡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力洋镇古渡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5456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宁海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宁海县力洋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宁海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5日
附件:土地征收预公告(力洋[2022]005-012号).pdf红线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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