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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预公告(桃源[2022]023-024号)
发布时间:2022-05-25 16:01:14 信息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土地征收公告

编号:桃源[2022]0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实施桃源街道22-21-1地块建设项目,拟征收桃源街道山水社区尤家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桃源街道山水社区尤家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7920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宁海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宁海县桃源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宁海县人民政府

2022525

 

土地征收公告

编号:桃源[2022]0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实施桃源街道22-21-2地块建设项目,拟征收桃源街道山水社区尤家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桃源街道山水社区尤家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6.7124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宁海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宁海县桃源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宁海县人民政府

2022525

附件:土地征收预公告(桃源[2022]023-024号).pdf红线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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