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年5月份工作进展
(一)办公室
1、复审2018年及2019人员人事档案
2、对下属单位数据迁徙情况网检
3、2021年度文书整理归档
4、2021年业务档案已整理
5、根据县委组织部要求,制订党员正、负面清单
6、创建“宁好医 健康之声”党建品牌
7、继续开展党员全流程管理信息系统扫描、录入工作
8、组织开展机关“周二夜学”
9、组织做好《健康中国侦查》杂志案例上报工作
10、参加县中医院、胡方斗骨伤医院结对共建党建活动
11、审定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手册
12、核实调查县纪委转发的信访件
13、做好日常党务工作:每月一次按时做好党费收缴;做好党员关系转接和信息动态维护,维护好浙江省党员信息系统;做好5月份卫健系统主题党日汇总上报;按时保质做好县委组织部和县直属机关工委部署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人事科
1、完成2022年疫情防控专项招聘公告发布工作
2、完成X射线损害工龄折算(第一批)向人社局申报工作
3、完成卫生健康“组团式”援川人员到岗前全部准备工作
4、完成551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制定和审核工作
5、完成卫生高级职称考试报名和现场审核工作
6、完成公务员津补贴规范相关后续工作
7、完成疫情防控对医院运行的影响评估报告初稿
8、完成2022年卫生紧缺人才招聘重启相关准备工作
9、配合完成“宁好医”相关工作
10、完成名医工程建设经费使用绩效评估工作
11、完成援沪采样队和方舱医疗队返回宁海相关工作
12、完成人事人才其他工作
(三)财务科
1、收集2021年核酸检测费用,逐一审核,并汇总上缴财政局
2、做好疫情防控专项资金下达工作
3、审核疫情防控经费派发单、审批表,并支付相关经费
4、制定疫情防控采购方案的初稿
5、填报2021年项目预算绩效自评事项
6、填报基层医疗机构补偿改革专项项目评价报告
7、指导下属单位做好部门政府财务报告,并汇总上报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9、完成基本公共卫生资金培训专项工作
10、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
11、做好县防控办第一批资金申请的请示报告,提交县政府
12、指导下属单位做好控制报告工作,并汇总
(四)政策法规科
1、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进农村活动,结合职业病防治周活动开展《职业卫生法》等宣传活动
2、加强传染防治执法检查,排查非法行医4处,移送公安1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30件
3、印发《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内部规范程序的通知》,完成2020-2021年度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内部审查
4、完成卫生健康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有关情况的摸底调查和报送,共梳理出17个事项
(五)医政科、医管中心
1、完善国家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监测指标(评判标准、监测指标、基本特征指标体系)
2、完成2021年宁海县县域医共体建设绩效评价:专项资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情况自评报告(报局财务科)
3、制定《关于下达2022年度宁海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主要目标任务的通知》
4、审核、分析、通报2022年1-4月县级公立医院医改重点台账数据
5、填报2022年4月“县域医共体绩效评估”平台数据
6、各医疗健康集团上报成员单位县域医共体建设专项资金预分配金额(第一期)
7、医疗健康集团继续参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联防联控工作
8、参加医保DRGs会议
9、医政日常工作、相关报表报送及疫情防控相关报表报送
10、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任务
11、完善国家医疗救治平台、省精密智控平台数据更新及相关工
12、隔离点院感督导工作
13、完善隔离点三区两通道设计改造
14、制定县核酸检测基地建设方案
15、推进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
16、推进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
17、完成人防办交办的卫健系统47人专业队组建工作
18、启动创建宁海县中医药示范县工作
19、完成学校老师、药店行业从业者等约800人核酸采样培训
20、完成人武部民兵排人员体检工作,技能鉴定工作
21、完成县防控办交办的核酸采样任务
22、召开了宁海县家庭医生签约工作例会
23、全县布点108个采样小屋前期调查认证工作
24、完成两家省民生实事工程信息收集和完成信息上报工作
(六)公共卫生科
1、继续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截至5月30日累计接种量:共1862101,其中第一针接种人642596人,第一针(3-11岁人群)接种65656人,第二针接种624990人,第二针(3- 11岁人群)接种63922针,第三针CHO接种18757人,加 强针(第三针)446180针
2、继续对入境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进行排摸管控,截至5月30日,累计排查11297人,需管控2672人,无需管控8625人。其中:下发名单排查9610人,需管控985人,无需管控8625人;主动排查管控1687人。在宁海2672人中,111人纳入“14+7”管控,699人纳入“7天集中+7天日常”管控,40人纳入“7天居家+7天日常”管控,649人纳入“3+11”管控,1173人纳入14天日常健康监测
3、开展重点人群结直肠癌和上消化道机会性癌筛查工作,全县筛查人数370人和190人
4、参加宁波市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免费筛查项目培训
5、月份完成宁海县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工作
6、调整宁海县卫健系统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机动队
7、按要继续完成社会心理服务体系项目工作推进,参加宁波市心理绘画大赛,择优提交40幅作品
8、开展全民营养周、世界无烟日宣传。撰写营养科普信息3篇,其中健康宁海发布1篇,宁海电视台录制1篇,制作营养折页3种,印发至各医疗机构使用,卫健局发文全县各学校有关单位开展营养周活动,资料收集。营养周做网上微信有奖问答
9、按计划完成医院和幼儿园消毒质量监测、医院污水监测:医院污水送检25家
10、公共场所卫生:双随机监督检查22家;监督检查新发证单位3家;省级控烟暗访评估迎检中的控烟指导6家单位
11、医疗卫生:开展口腔诊疗机构消毒培训及“口腔诊疗机构监督在线”系统推广;督促各医疗单位通过自查自律系统开展自查工作,开展双随机检查6家,监督检查30家,公立医疗机构系统预警处理14家
12、传染病防治: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检查30家次,集中隔离场所检查201家次
13、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周宣传1次(如意),监督检查9家
14、完成第一季度全县基本公共卫生督导工作通报,对督导中存在问题进行反馈,提出整改意见
15、开展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培训月活动,组织各专业机构、医疗集团、各乡镇卫生院等相关人员分三期开展2022年基卫项目规范培训,项目培训覆盖率100%
16、开展全县第一季度基卫项目理论考试,对各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院、县疾控中心等118人进行集中测试,全县平均分91.8分,并对理论考试成绩进行通报
17、对接局信息科、创业公司人员等,召开信息化改进专题会议,对现有区域信息平台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18、完成5月份慢性病随访、体检等数据质控
19、下达第三期基本公共卫生资金,为各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提供保障
20、规范开展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等工作。5月份,全县新建高血压档案163份,2型糖尿病患者档案61份
(七)妇幼健康科
1、继续参与县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处置工作,指导督查疫情期间县孕产妇就诊管理情况,确保疫情期间全县孕产妇和儿童健康安全。做好隔离点孕产妇及新生儿跟踪随访和医疗保健工作
2、推进2022年托育服务工作,2022年省、市民生实事工作完成进度达92%。完成市政府民生实事督查工作,完成托育机构和已备案幼儿园托育部县级自查。完成乡镇街道托育机构全覆盖
3、推进婴育数字化平台建设工作
4、继续推进国家农村儿童早期发展试点等相关工作
5、推进2022年两癌筛查、孕前优生、健康乡镇等工作
6、加强对全县备案的托育机构进行疫情防控检查
7、完成“宁好育”工作方案和汇报材料ppt制作
8、配合完成市审计局对托育工作的审计
9、完成 宁海县在全省“浙有善育”领导小组工作例会上的讨论发言稿
10、完成市级孕产保健质控检查
(八)县计生协会
1、指导启动中国计生协“向日葵亲子小屋”项目,实地查看长街镇中心幼儿园、前童镇卫生院、西店镇樟树村3个项目点建设情况,制定下发《向日葵亲子小屋管理制度》《0-3岁养育知识》《养育照护小组活动手册》
2、继续指导乡镇(街道)做好计生协换届工作,本月完成1个乡镇,合计已完成3个乡镇,其他地方正在筹备中
3、开展独生子女死亡困难家庭补助工作,共计补助12户合计10万元
4、落实计生协第24个“5.29会员活动日”活动方案,组织乡镇街道开展各类活动,上报活动信息(市计生协录用6篇,县级媒体录用7篇)
5、根据测算独生子女伤残家庭2021年住院就医情况测算保险方案,确定方案内容
6、部署乡镇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三个全覆盖”专项行动自查工作,梳理2022年计划生育奖特扶年审工作,制定年审工作方案并设计奖特扶报表样表、反馈乡镇确认后的奖特扶对象名册
(九)宣传教育科
1、宣传报道情况:5月1日- 5月31日,被各类媒体录用103篇,其中县级录用69篇,市级录用8篇,省级录用1篇,国家录用1篇。重点结合国际护士节,选取四位代表进行宣传。《宁海一护士自制“核酸采样专包”》先进做法通过甬上、甬派、浙江新闻等广泛宣传,收到较好社会效益
2、与传媒集团联办《宁好医·健康面对面》栏目,旨在普及健康知识、倡导个人健康为宗旨的健康节目,来服务百姓生活。完成第一期有关疫情防控个人防护的节目录制
3、组织卫健系统参加全县青年宣讲暨微型党课大赛,分获特等奖和一等奖;两名选手代表宁海县参加市级微型党课比赛分获三等奖
(十)爱卫办
1、组织召开健康素养监测工作部署会议,长街镇、胡陈乡、前童镇和跃龙街道等4个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负责人,各医疗健康集团总院公共卫生分管院长,第二医院及长街、胡陈、前童卫生院院长参加了会议,陈海勇局长作了部署讲话
2、审核桑洲镇省卫镇复审申报资料;审核上报胡陈乡等5个国卫乡镇量化分级管理资料
3、对胡陈乡等五个国卫乡镇健康村镇建设及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4、开展各级卫生村和无烟单位创建巩固申报工作
5、开展无烟党政机关检查指导,开展健康促进金牌学校评审,组织开展健康教育讲师团活动
6、组织开展第 35 个世界无烟日主题活动
7、推进健康宁海建设,制定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健康企业建设的通知》和《关于加快推进健康单位建设的通知》
8、组织开展县级河长巡河活动,召开中堡溪、胡陈港水库河湖圈会议和重点工程重点工作推进会议
9、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督查工作;配合做好文明创城、美丽乡村建设等相关工作
(十一)红十字会
1、五八博爱周期间,发动近千位会员和志愿者筹资12万余元完成两个项目线上筹资任务;在阳光社区开展红十字主题禅绕画活动
2、组织500名中小学生在5.12期间参与红总会的防灾减灾知识竞赛
3、成功召开四届四次理事会。调整了理事、常务理事,选举副县长郭文魁为县红十字会会长
4、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建议提案进行面商
5、在宁波市无偿献血与造干捐献工作会议上进行经验交流
应急救护培训课程纳入“周二夜学”内容,9000名党员干部带头学习心肺复苏和AED知识技能
(十二)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1、 完成2022年4月份人口计生统计报表。
2、做好部门数据的信息共享。
3、指导督促乡镇街道做好全员人口信息库清查工作,并每日汇总完成进度。
4、协助县清溪水库数据组做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政策咨询工作。
5、做好2022年政协提案主办案件的回复工作。
6、对接市软件公司,修正一体化平台计生人员模块,完成基层队伍调查并录入。
(十三)信息中心
1、完成视频监控项目招标
2、完成检验检查互认共享项目招标
3、支撑疫情防控核酸检测信息化
4、完成公卫需求部分修改并演示
5、完成平台疾病报卡展示功能
6、参加公卫系统作为全大市试点方案讨论
二、2022年6月工作计划
(一)办公室
1、继续复审2018年及2019年人员人事档案
2、继续对下属单位数据迁徙情况网检
3、继续整理2021年度归档资料
4、做好日常党务工作
5、继续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6、继续做好医德医风、医疗设备耗材采购专项整治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人事科
1、做好2022年疫情防控专项招聘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
2、做好X射线损害工龄折算(第一批)工龄折算后退休工资调整工作
3、做好卫生健康“组团式”援川人员到岗工作
4、做好重启2021年卫技人员社会招聘笔试相关工作
5、做好涉卫生人才建议提案主办件答复工作
6、做好卫生人事人才工作考核办法修订完善工作
7、做好2022年定向培养招生公告发布工作
8、做好2022年卫生紧缺人才招聘面试工作
9、做好涉及卫生人才共同富裕指标梳理工作
10、做好二院三院升格相关前期工作
11、做好宁海县精神康复中心设立前期工作
12、做好山海协作项目申报工作
13、人事人才其他工作
(三)财务科
1、继续做好县第二医院健康集团总院提升改造工程建设、县精神康复中心暨深圳中心卫生院迁建工程有关工作
2、继续做好大佳何卫生院迁建、桑洲镇卫生院迁建工程扫尾及前童卫生院迁建工程建设有关协调工作
3、继续指导下属单位做好部门政府财务报告,并汇总上报
4、继续指导下属单位做好内部控制报告工作,并汇总
5、整理收集医疗机构疫情防控补助发放的标准,出台指导标准
6、配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好原中医院、原计生指导站土地性质的转让工作
7、继续做好汇总防控办资金使用情况及申请报告
8、整理对接防控办购置的固定资产移交工作
9、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10、继续做好核酸检测费用明细的审核
11、配合县政府对第二季度提前发放奖金工作
10、调整医疗卫生单位考核内容
(四)政策法规科
1、继续开展传染病防治执法检查
2、完成2022年第一季度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内部审查,开展2016-2019年度规范性文件自查
3、继续做好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工作
(五)医政科、医管中心
1、根据浙江省县域医共体建设重点任务要求,制定2022年宁海县县域医共体建设重点任务清单
2、继续完善医共体建设、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康浙江考核相关工作
3、继续医政日常工作、相关报表报送及疫情防控相关报表报送
4、继续.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任务
5、继续完善国家医疗救治平台、省精密智控平台数据更新及相关工作
6、继续隔离点院感督导工作
7、落实县核酸检测基地60台PCR扩增仪及配套设备采购前期专家组论证询价工作
8、继续推进老年友好社区创建及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
9、继续组织社会人员核酸采样培训约100人
10、继续推进宁海县中医药示范县创建工作
11、协助完成人武部民兵点到工作
12、继续开展2022年家庭医生签约工作
13、进一步推进民生实事工程建设
14、继续承担防控办交办的工作
(六)公共卫生科
1、继续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完成重点人群的管控及全人群疫苗接种工作
2、加强流感、禽流感、手足口病、诺如、新冠肺炎等传染病疫情监测及学校聚集性疫情监测处置
3、继续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管理系统维护,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随访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同伴项目推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长效针剂项目推进
4、公共场所:做好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工作等节前保障,继续开展“三小行业”监督检查和先照后证工作
5、生活饮用水监督:做好第二季度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工作以及水质全分析抽检后续工作;继续做好社区生活饮用水卫生检测示范项目
6、学校卫生: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控和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
7、开展夏季重点传染病培训
8、开展2022年上半年基本公共卫生绩效评价和第二季度督导工作
9、开展全县第二季度基本公共卫生理论考试
10、开展6月份公卫数据质控
(七)妇幼健康科
1、继续参与县卫健委常态化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处置工作,指导督查疫情期间县孕产妇就诊管理情况,确保疫情期间全县孕产妇和儿童健康安全。继续做好隔离点孕产妇及新生儿跟踪随访和医疗保健工作
2、持续推进婴育数字化平台建设工作
3、推进“宁好育”工作
4、推进2022年的两癌检查工作、孕前优生工作、母婴设施建设药具管理工作
5、继续推进2022年托育机构建设工作
6、推进国家农村儿童早期发展试点等相关工作
(八)县计生协会
1、对接慈善总会落实独生子女伤残家庭保险方案
2、总结计生协第24个“5.29会员活动日”活动成果
3、继续筹备县计生协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商定实施方案等
4、继续推动乡镇(街道)计生协换届工作
(九)宣传教育科
1、编制《宁好医·健康面对面》栏目年度宣传计划,完成第二期有关儿童肥胖的录制
2、继续开展疫情防控宣传
(十)爱卫办
1、开展各级卫生村初查工作
2、对创建的国卫乡镇开展量化分级管理指导
3、继续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组织开展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工作
4、继续做好健康宁海健康乡镇建设指导工作
5、开展健康村(社)、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申报工作
6、做好除四害建设村的指导工作
7、持续做好联系河道“河长制”相关工作
8、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督查、文明创城、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
(十一)红十字会
1、开展六一慰问活动
2、按要求购买AED
3、回复人大政协建议提案
4、在献血者日期间开展三献宣传活动
5、在安全生产日期间开展AED单位、救援队员、养老护理员等救护培训活动
(十二)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1、继续做好全员人口信息清查工作
2、继续做好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完成半年度人口计生报表
3、继续做好省人口计生条例、生育服务政策咨询工作
4、浙政钉工作群线上业务培训试行工作
(十三)信息中心
1、智慧医保新增接口验收
2、保障隔离点管控系统运维
3、支撑疫情防控核酸检测信息化
4、常驻防控办,支持防控办办公环境
5、监控平台项目实施
6、组织调研市公卫系统his接口、体检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