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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冯某被诈骗案冻结资金返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27 10:33:27 信息来源: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宁波市宁海县公安局侦办的冯某被诈骗案(案件编号:A3302260500002022025001),冻结涉案账户6217867005******8259(户名:冉红,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州市广元中路支行)。现被害人冯某提出冻结资金返还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由于冻结账户内有多笔汇(存)款记录,按时间戳记载无法直接溯源被害人被骗金额遂按照被害人被骗金额占冻结在案资金总额的比例返还,拟通过涉案账户62178670005******8259返还被害人冯某8785.69元。涉及到本案涉案账户的被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冻结资金返还有异议的,请自公示后三十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宁波市宁海县公安局反诈分中心办理。(联系人:徐警官,地址:宁波市宁海县金水路1号,联系电话:0574-65347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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