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年6月份工作进展
(一)办公室
1、2021年度文书整理归档
2、2021年业务档案已整理
3、扫描2021年度业务档案
4、档案征文工作(5篇)
5、组织开展医疗设备耗材采购专项督查工作
6、组织开展局机关党委与传媒集团机关党委结对共建
7、继续开展党员全流程管理信息系统扫描、录入工作
8、组织开展机关“周二夜学”
9、撰写局机关党支部“红点案例”2篇
10、陪同第四纪检监察组到一院、中医院、二院开展医德医风专项督查,听取医院关于医德医风工作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并查看台账。
11、撰写机关党建品牌1篇,审核上报下属机关党建品牌4篇。
12、参加2022年度全系统医疗设备采购论证会
13、做好日常党务工作:每月一次按时做好党费收缴;做好党员关系转接和信息动态维护,维护好浙江省党员信息系统;做好6月份卫健系统主题党日汇总上报;按时保质做好县委组织部和县直属机关工委部署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人事科
1、完成2022年疫情防控专项招聘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
2、完成X射线损害工龄折算(第一批)工龄折算后退休工资调整工作
3、完成卫生健康“组团式”援川人员到岗工作
4、完成重启2021年卫技人员社会招聘笔试相关工作
5、完成涉卫生人才建议提案主办件答复工作
6、完成卫生人事人才工作考核办法修订完善工作
7、完成2022年定向培养招生公告发布工作
8、完成2022年卫生紧缺人才招聘面试工作
9、完成涉及卫生人才共同富裕指标梳理工作
10、完成局机关绩效结算工作
11、完成换届双优回头看调研相关准备工作
12、完成抗疫一线临时性生活补贴发放准备工作
13、人事人才其他工作
(三)财务科
1、完成县政府对第二季度提前发放奖金工作
2、完成县疫情防控办县外人员隔离点结算工作和部分资金下达工作
3、完成上级部署的采购自查工作
4、完成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5、完成房租减免工作
6、抓中央直达资金支出进度工作和医共体扩面工程工作
7、完成统计报表的预测工作
8、开展基本公共卫生资金考核和半年度考核工作
9、完成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清偿工作
10、做好核酸检测费用统计工作与核对工作
11、完成本月日常账务处理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政策法规科
1、继续开展传染病防治执法检查,完成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检查29家次,集中隔离场所检查4家次
2、继续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立案46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30件,结案40件
3、完成2022年第一季度和2016-2019年度规范性文件自查,共审查2516份,修改4份,废止1份
4、继续做好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工作。完成公共卫生许可51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12件,医护人员执业许可103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425件,均能按时办结
5、完成“三项半”审批事项月报表、最多跑一次报表等
6、开展清溪水库移民的独生子女户认定工作,截至6月26日止共符合213户,存疑8户,不符合22户。
(五)医政科、医管中心
1、完成县防控办交办的核酸采样任务
2、全县实际布点5个采样小屋
3、完成两家省民生实事工程信息收集和完成信息上报工作
4、制定宁海县家庭医生签约绩效评价考核细则
5、完成3起医疗纠纷调解
6、审核、分析、通报2022年1-5月县级公立医院医改重点台账数据
7、填报2022年5月“县域医共体绩效评估”平台数据
8、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期宁海县医共体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
9、关于下达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第二期)资金通知
10、参加宁波市卫健委组织的“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培训会议”
11、向宁波市体改处上报:宁海县医改议事协调机构设置情况
12、收集2022年上半年医改工作宣传情况并填报明细表
13、收集地市关于征求《县域医共体紧密程度评价标准和监测指标(试行)》意见建议
14、通知参加2022中国县域医共体大会暨中国医院协会医共体分会学术年会
15、完成约100人核酸采样培训
16、完成人武部80人民兵点到工作
17、启动县级医疗保障基金申请工作
18、完成医政日常工作、相关报表报送及疫情防控相关报表报送
19、继续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任务
20、继续完善国家医疗救治平台、省精密智控平台数据更新及相关工作
21、继续落实隔离点院感督导工作
22、完成县核酸检测基地60台PCR扩增仪及配套设备采购前期专家组论证询价工作及招标前期工作
23、完成2022年度公立医疗单位医疗设备采购计划专家论证工作
24、推进阳光社区全国示范老年友好社区创建及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
25、推进公立医疗单位药品耗材采购相关改革前期调研工作
(六)公共卫生科
1、继续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截至6月26日累计接种量:共1873230,其中第一针接种人648460人,第一针(3-11岁人群)接种65699人,第二针接种627690,第二针(3- 11岁人群)接种64127针,第三针CHO接种18786人,加 强针(第三针)448468针
2、继续对入境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进行排摸管控,截至6月26日,累计排查6950人,需管控2530人,无需管控4420人。在宁海2530人中,238人纳入“7天集中+7天居家”管控,2人纳入“7天集中+7天日常”管控,9人纳入“7天居家+7天日常”管控,36人纳入“3+4”管控,2245人纳入7天日常健康监测
3、开展重点人群结直肠癌全县筛查人数6003人
4、开展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免费筛查项目,完成人数103人
5、完成第一季度全县基本公共卫生督导工作通报,对督导中存在问题进行反馈,提出整改意见
6、召开第二季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办公室例会
7、完成各乡镇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资料的统一印刷
8、完成6月份慢性病随访、体检等数据质控,为市信息平台统建系统切换做好准备
9、召开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上半年绩效评价工作会议
10、完成流动人口管理半年度总结
11、完成污水零直排工作半年度总结
12、6月30号开展全县免疫规划技术比武
13、按要继续完成社会心理服务体系项目工作推进,确定金阳小学为校园防欺凌心理关爱项目示点
14、印发2022年宁海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确定卫生健康系统风险监测食品样品数量至少要达到辖区每千人口1件的要求,同时采集地产样品的比例不低于60%
15、完成国家慢病示范区云上沙龙在线直播做报告
16、完成省级健康教育指定宣传资料使用,大众传播
17、公共场所卫生:双随机监督检查79家;监督检查新发证单位2家
18、医疗卫生:督促完成医疗乱象专项及日常自查73家(自查自律系统),公立医疗机构系统预警处理8家,开展双随机检查23家,监督检查18家
19、传染病防治: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检查29家次,集中隔离场所检查4家次
20、职业卫生:开展职业卫生分类分级操作系统业务培训1次,督查完成职业卫生分类138家,双随机监督检查1家
21、生活饮用水:完成1家集中式供水双随机监督检查;5家二次供水单位双随机检查
22、学校卫生:双随机检查12家,托育机构监督检查3家次,中高考保障8家次
(七)妇幼健康科
1、继续参与县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处置工作,指导督查疫情期间县孕产妇就诊管理情况,确保疫情期间全县孕产妇和儿童健康安全。做好隔离点孕产妇及新生儿跟踪随访和医疗保健工作
2、推进2022年托育服务工作,2022年省、市民生实事工作新增托位已完成,目前按计划推进儿童早期发展的155场项目
3、继续推进婴育数字化平台建设工作
4、继续推进国家农村儿童早期发展试点等相关工作
5、推进2022年两癌筛查、孕前优生、健康乡镇等工作
6、完成省、市对2022年民生实事督查
(八)县计生协会
1、落实计划生育奖特扶工作精准扶贫要求,下发《宁海县计划生育家庭奖特扶工作部署方案》,部署落实2022年度奖特扶年审工作,比对年初乡镇上报奖特扶名册与平台数据,下发差异数据、指导乡镇进行修正;对计生特殊家庭中有第三代子女的对象进行排摸、汇总
2、对乡镇(街道)进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三个全覆盖”专项行动抽查,根据自查、抽查情况,上报市计生协专项行动总结、特殊家庭中低保户名单等
3、继续指导乡镇(街道)做好计生协换届工作,本月完成8个乡镇,合计已完成11个乡镇,其他地方正在筹备中
4、开展独生子女死亡困难家庭补助工作,共计补助12户合计10万元
5、根据计生协第24个“5.29会员活动日”活动方案,汇总收集各乡镇(街道)活动总结、照片、视频、活动汇总表等资料,汇总上报市计生协《宁海县第24个“5.29会员活动日”活动总结》
6、落实计划生育伤残家庭保障方案,与财务科、县中国人寿公司、县慈善总会对接,将保障方案和测算结果提交县慈善总会
7、根据省市要求,制定下发《宁海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优化生育政策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导乡镇开展优化生育政策宣传活动
8、开展“小棉袄圆梦微心愿”活动,征集失独家庭第三代子女的微心愿,帮助计生特殊家庭第三代子女解决生活、学习困难,共征集上报13例
9、落实省计生协婚育新风线上调查问卷工作(我县特定调查对象18人)
10、加强基层队伍培训指导:(1)组织全县共43名计生协工作人员、村网格员等计生协基层力量报名参加浙江省家庭健康指导员知识与技能培训;(2)与市计生协对接拟定于7月中下旬开展失独家庭心理援助指导培训工作
11、每日完成当日疫情排查管控数据、隔离点入住情况汇总统计,上报宁波市《隔离点隔离人员核酸检测情况统计表》,和提供核对《宁海县疫情防控每日工作动态》中相关数据
12、配合局其他相关工作:(1)参加文明创城工作;(2)完成村级小微权力三十六条中关于奖励扶助金申领流程的变更;(3)完成《2022年健康宁海建设工作要点》中关于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部分内容的修改
(九)宣传教育科
1、宣传报道情况:6月1日- 6月30日,被各类媒体录用66篇,其中县级录用57篇,市级录用9篇。完成浙江日报记者有关“宁好育”主题采访
2、组织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以交流研讨的形式召开专题学习会,在集中自学省党代会精神的基础上,中心组全体成员作交流发言,中心组组长作中心发言,并做好归档工作
3、县卫健系统薛瑜和章金川荣获宁波市抗疫“宁波好人”称号,薛瑜荣获“宁海好人”称号。章金川、冯黎建和王坤良荣获2022年度宁海县优秀科技工作者宁海县卫健局在2022年全媒体新闻协作会议中作典型发言,荣获宁海县优秀组,卫健1人获评优秀通讯员,4人获评积极通讯员
(十)爱卫办
1、做好巩固国家卫生县城省级年度核查工作
2、指导力洋镇于6月2日接受国家卫生镇量化分级省级抽查评估
3、组织召开除四害技术培训会议,邀请市除四害专家白勇老师就除四害村建设、病媒生物评估标准、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方法作了详细讲解,各乡镇街道除四害专(兼)职人员、除四害建设村专(兼)职人员和各医疗单位除四害业务骨干参加了培训
4、做好健康促进学校验收迎检工作。省评估组专家于6月21日对潘天寿小学浙江省健康促进学校(金牌)进行实地评估
5、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组织人员参加宁波市健康家庭大奖赛;组织开展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工作
6、继续做好健康村镇建设省级现场评估指导工作
7、下发夏秋季除四害工作文件,部署开展夏秋季爱国卫生活动;做好除四害村建设的指导、评估工作,上报除四害建设村小结、评估表等资料
8、持续做好联系河道“河长制”相关工作
9、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督查、文明创城、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
(十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1、完成2022年5月份人口计生统计报表。
2、做好部门数据的信息共享。
3、持续指导督促乡镇街道做好全员人口信息库清查工作,将管理地在乡镇和区县的个案进行清理。
4、完成2022上半年行政区划代码调整工作。
5、做好省人口计生条例和生育服务政策咨询和信访维稳工作。
6、协助完成其他科室相关工作。
(十二)信息中心
1、乡镇卫生院信息安全检查
2、组织专家讨论卫生数据中心机房迁建方案
3、HIS数据实时贯通改造工作
4、横版电子发票升级工作方案
5、赴市卫健委宁有善育项目汇报
二、2022年7月工作计划
(一)办公室
1、继续扫描2021年度业务档案
2、宁海县二院邀请进行档案业务培训
3、做好日常党务工作
4、继续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5、继续做好医德医风、医疗设备耗材采购专项整治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人事科
1、做好2022年疫情防控专项招聘考试工作
2、做好X射线损害工龄折算(第二批)(在职)工龄折算后报备工作
3、做好卫生健康“组团式”援川协议签订工作
4、做好2021年卫技人员社会招聘笔试工作
5、做好2022年定向培养招生工作
6、做好2021年和2022年上半年卫生人事人才工作考核工作
7、做好2022年定向培养招生公告发布工作
8、做好2022年卫生紧缺人才第二次招聘相关工作
9、做好名医工程建设实施细则修订工作
10、做好二院三院升格可行性报告修改完善工作
11、做好宁海县精神康复中心设立前期工作
12、做好2022年名医系列认定工作
13、人事人才其他工作
(三)财务科
1、配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好原中医院、原计生指导站土地性质的转让工作
2、继续做好基本公共卫生资金考核和半年度考核工作
3、继续做好与财政局核酸检测费用的核对工作
4、继续做好医共体扩面工程资金的支出
5、继续做好县第二医院健康集团总院提升改造工程建设、县精神康复中心暨深圳中心卫生院迁建工程有关工作
6、继续做好桑洲镇卫生院迁建工程扫尾及前童卫生院迁建工程建设有关协调工作
7、继续做好疫情防控资金支付工作
8、继续做好半年度统计、卫生年报填报工作
9、继续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政策法规科
1、拟对《“十四五”卫生规划》和《中医药发展实施意见》等重大决策项目,建议按程序做好征求意见和专家评审等前期工作
2、继续做好监督执法和案卷法制审核工作
3、继续做好信用修复和季度数据报送工作
4、继续做好行政审批报务和行政复议及诉讼接诉工作
5、继续做好文件公平竞争审核和规范性审核工作
6、做好部分新修改卫生法律法规的网上政策解读宣传工作
(五)医政科、医管中心
1、开展2022年第二季度家庭医生签约工作考核
2、进一步推进民生实事工程建设
3、继续承担防控办交办的工作
4、去杭州培训“优质服务基层行”
5、根据浙江省县域医共体建设重点任务要求,制定2022年宁海县县域医共体建设重点任务清单
6、继续完善医共体建设、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康浙江考核、新冠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7、继续组织社会人员核酸采样培训约100人
8、继续推进宁海县中医药示范县创建工作
9、完成县级医疗保障基金发放工作
10、继续医政日常工作、相关报表报送及疫情防控相关报表报送
11、继续.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任务
12、继续完善国家医疗救治平台、省精密智控平台数据更新及相关工作
13、继续隔离点院感督导工作
14、继续推进老年友好社区创建及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
(六)公共卫生科
1、继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完成重点人群的管控及全人群疫苗接种工作
2、启动2022年宁海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半年度绩效评价工作
3、启动2022年城乡居民体检工作,通报各乡镇卫生院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体检等进度情况
4、启动宁海县区域绩效系统建设工作,开展2022年新版区域绩效系统的信息维护工作
5、加强流感、禽流感、手足口病、诺如、新冠肺炎等传染病疫情监测及学校聚集性疫情监测处置
6、继续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管理系统维护,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随访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同伴项目推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长效针剂项目推进
7、公共场所:继续做好省级控烟暗访评估迎检中的控烟指导工作,继续开展“三小行业”监督检查和先照后证工作,继续推进住宿场所透明保洁智能监管工作
8、生活饮用水监督:做好第二季度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工作以及水质全分析抽检后续工作;继续做好社区生活饮用水卫生检测示范项目
9、学校卫生: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控和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
10、医疗机构:推进口腔诊疗机构接入省“口腔诊疗机构监督在线”及社会办医疗机构接入省“诊疗行为监督在线”工作,继续加强民营医疗机构等场所的疫情防控检查,继续开展医疗乱象专项及日常自查工作
(七)妇幼健康科
1、继续参与县卫健委常态化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处置工作,指导督查疫情期间县孕产妇就诊管理情况,确保疫情期间全县孕产妇和儿童健康安全。继续做好隔离点孕产妇及新生儿跟踪随访和医疗保健工作
2、持续推进婴育数字化平台建设工作
3、推进“宁好育”工作,按计划完成月度计划
4、继续推进2022年的两癌检查工作、孕前优生工作、母婴设施建设药具管理工作
5、继续推进2022年托育机构建设工作
6、推进国家农村儿童早期发展试点等相关工作
7、准备资料,迎接省纪委对民生实事督查
8、开展半年度妇幼考核
(八)县计生协会
1、对接慈善总会落实独生子女伤残家庭保险方案
2、继续筹备组织县计生协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
3、组织失独家庭心理援助指导培训讲座
4、继续推动乡镇(街道)计生协换届工作
5、对接县民政局推进村规民约修订工作(计生政策修订变更)
6、继续进行计划生育奖特扶数据比对修正,对2022年度新增对象开展复审工作
7、落实“向日葵亲子小屋”项目:(1)督促已建成“向日葵亲子小屋”项目点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开展活动,报送相关信息;物色适宜场地打造新增“向日葵亲子小屋”项目点。
(九)宣传教育科
1、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1周年系列活动
2、继续开展疫情防控宣传
(十)爱卫办
1、做好健康县区建设相关工作
2、做好创建国卫乡镇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
3、开展各级卫生村、无烟单位创建巩固工作的指导
4、开展夏秋季爱国卫生活动
5、继续做好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有序开展健康素养监测工作
6、做好健康宁海相关工作
7、配合做好新冠肺炎防控督查和美丽城镇建设相关工作
(十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1、继续做好全员人口信息清查工作
2、继续做好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完成半年度人口监测分析
3、继续做好省人口计生条例、生育服务政策咨询工作
(十二)信息中心
1、县级医院信息安全检查
2、宁波市公共卫生健康云平台对接上线
3、HIS实时贯通数据质量提升
4、横版电子发票系统改造
5、创业系统工作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