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实施办法》(甬医保发〔2021〕52号)和《宁波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实施办法》(甬医保发〔2021〕53号)规定,经过受理申请、审核联查、组织评估、社会公示等程序,宁海县新增1家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现予以公布:
宁海县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宁海县宁平大药房有限公司
宁海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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