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减船转产渔船资金补助公示
根据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海县海洋渔船安全提质固本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22〕21号)文件精神,经审核通过,下列渔船列入减船转产补助范围,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7月12日。
如对上述公示对象及金额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宁海县农业农村局反映。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举报电话:0574-65259916,0574-89583913
宁海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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