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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政务新媒体拟注销账号
发布时间:2022-07-08 09:38:59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外办)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省政府新媒体账号管理要求以及前期下发的账号排查情况,发现部分账号长期脱管,之前未曾备案且账号密码遗失无法自行注销,需上级政务新媒体管理部门协助统一进行注销,具体名单如下:

一、微信账号

1.宁海职称

2.宁海公安在线

二、微博账号

1.宁海县供销社

2.宁海黄坛

3.宁海房管

三、抖音账号

1.平安NH桃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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