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九)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宁海县白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有农家乐(松溪山居)经营”(问题编号九),宁海县已按要求完成整改,现将整改结果予以公示:
一、整改时限:2022年6月底
二、整改目标:对水源保护区的民宿实施整治关闭,拆除经营设施,注销营业执照;加大巡查执法工作力度,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
三、整改措施:
(一)实施整治关闭。完成“松溪山居”民宿关停和相关证照的注销,拆除相关经营设施、拆除标识标牌等,恢复日常居住功能,并做好“松溪山居”民宿关停“回头看”工作。
(二)强化长效监管。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运用科技化发现手段,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控制保护区内与供水无关的新建项目和其他项目,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执法力度。实行镇、村两级的网格化管理机制,进一步理清库区的水环境,杜绝污染。
四、整改效果:
(一)2022年4月13日完成了民宿相关证照的注销。
(二)2022年6月完成了“松溪山居”民宿关停工作,停止了“松溪山居”民宿线上预订系统,拆除了相关经营设施、标识标牌等,恢复了日常居住功能。
(三)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巡查,未发现保护区内与供水无关的新建项目和其他项目。
(四)成立镇、村两级网格员队伍,建立管理机制,确保镇级每周巡查1次,村级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
公示期为2022年8月29日至2022年9月1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联系地址:宁海县南畈路5号桃源大厦B座(宁海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联系电话:89286361
宁海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9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