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年8月份工作进展
(一)办公室
1、参加全县机关党务工作培训会
2、做好全系统浙里红色根脉强基系统党组织信息、组织生活等信息维护、督促打卡、汇总等工作
3、继续开展党员全流程管理信息系统扫描、录入工作
4、做好漠视倾害群众利益同质同标健康体检宣传报道审核工作
5、完成清廉医院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填报
6、完成 “锋领港城"指数自评表填报
7、组织开展好“周二夜学”
8、“五问五破”三张清单填报
9、部署医德医风问题清单整改落实工作
10.指导一院总院、分院党支部换届选举
11.撰写上报五年来清廉医院工作总结;撰写2022年1—8月清廉医院工作总结
12、做好日常党务工作:每月一次按时做好党费收缴;做好党员关系转接和信息动态维护,维护好浙江省党员信息系统;做好8月份卫健系统主题党日汇总上报;按时保质做好县委组织部和县直属机关工委部署的其他相关工作
13、2021年度文书,业务档案装订完成
14、指导监督下属单位对202101-202208疫情档案归档
(二)人事科
1、完成2022年疫情防控专项招聘体检和考察工作
2、完成2017级定向培养毕业生到岗相关工作
3、完成山海协作新一轮人员选派工作
4、完成2021年卫技人员社会招聘体检和考察工作
5、完成名医工程建设中期评估工作
6、完成2022年柔性引才资金申报工作
7、完成管理岗位职员等级相关调研工作
8、完成高学历招聘前期工作
9、完成新人才政策梳理等工作
10、完成二院三院升格可行性报告征求意见前期工作
11、完成宁海县精神康复中心设立方案意见征求前期工作
12、完成2022年名医系列申报认定工作
13、人事人才其他工作
(三)财务科
1、完成疫情防控资金下达
2、完成县疫情防控办县外人员隔离点结算工作
3、做好2022年预算调整项目工作
4、做好县级预算资金下达工作
5、做好市级资金下达工作
6、做好2023年项目预算申报及上交工作
7、做好电子票据改革工作。
8、做好中医院、妇保院评估工作及后续拍卖相关手续工作
9、做好一次性绩效增发工作和绩效内疫情防控增发的指导意见
10、做好核酸检测费用统计工作与核对工作
11、完成本月日常账务处理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政策法规科
1、继续加大卫生监督处罚力度,立案54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44件,结案70件。受理投诉举报9起,办结9起。排查城区个体诊所、卫生室消防安全隐患122家
2、组织开展《医疗机构门诊质量管理暂行规定》学习,完成线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政策解读
3、继续加强生育登记监测,网办率、审核及时率达到100%。完成“三项半”审批事项月报表、最多跑一次报表等
4、继续做好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工作。完成公共卫生许可、医护人员执业许可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366件窗口服务满意率100%,未发生投诉。做好政务服务数据维护工作
5、开展清溪水库移民的独生子女户认定工作,继续做好社会抚养费清理工作
(五)医政科、医管中心
1、完成县防控办交办的核酸采样任务
2、完成108个采样小屋投放,落实36个采样小屋投入使用
3、完成3起医疗纠纷调解
4、完成2021年医政考核
5、完成下半年征兵体检工作
6、推进“中医处方一件事”,宁海中医医院为试点改革医院
7、做好第二季度疫情防控经费报销工作
8、完成民间确有专长民间中医师上报工作
9、审核、分析、通报2022年1-7月县级公立医院医改重点台账数据
10、向宁波市体改处发送宁海县综合医改2022年1-6月工作分析报告
11、向宁波市体改处上报2022年度上半年医改工作总结
12、填报2022年7月“县域医共体绩效评估”平台数据
13、宁波市体改处2022.8.23下午来宁海卫健局召开“关于公立医院改革及二院医共体牵头医院资质等主题座谈会”
14、拟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医改目标责任书
15、转发“浙江省卫健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域医共体紧密程度评价标准和监测指标(试行)的通知”
16、出台“关于印发2022年度宁海县县域医共体紧密程度评价考核办法和监测指标的通知”
17、完成医政日常工作、相关报表报送及疫情防控相关报表报送。
18、继续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任务
19、继续完善国家医疗救治平台、省精密智控平台数据更新及相关工作
20、继续落实隔离点院感督导工作
21、继续推进老年人心理关爱评估
22、继续推进老年人失能等级评估
23、现场查看县核酸检测基地建设情况
24、参加市卫健委“一老一小”工作培训会;继续推进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
(六)公共卫生科
1、继续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截至28日累计接种量:共1898257,其中第一针接种人650412人,第一针(3-11岁人群)接种65832人,第二针接种635807,第二针(3- 11岁人群)接种64347针,第三针CHO接种19282人,加强针(第三针)462577针
2、继续对入境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进行排摸管控,截至8月28日17:00,目前我县仍在管控247人【其中涉萧山38人,杭州18人,温州12人,新疆6人,入境1人】,其中:集中隔离32人,居家隔离46人【有36人在隔离点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26人【有17人在隔离点居家健康监测】,日常健康监测143人
3、继续开展重点人群结直肠癌全县筛查人数22344
4、继续开展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免费筛查项目,完成人数980人
5、继续推进颜公河治理项目,局机关雨污分流改造事项发布招标公告,天童医院已施工
6、上报宁波市重点区域医疗和城镇污水处理情况汇总表
7、调整宁海县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
8、持续开展2022年宁海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工作,通过电视台、户外屏等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公益广告进行播放
9、完成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半年度绩效评价工作并联合县财政局下发通报
10、开展区域绩效考核系统建设,选定北部医院、胡陈卫生院作为第一批试点医院进行院内绩效系统建设试点单位,完成绩效方案制定工作
11、顺利完成市信息平台统建系统切换,开展新系统数据核对工作
12、完成第二季度全县各基层医疗机构补偿数据手工填报工作
13、持续开展重点执行项目工作,截至8月底,全县在管高血压患者58340人,2型糖尿病患者17042人,开展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31638人,管理率32.42%
14、开展第二医院、第三医院、越溪卫生院、桑洲卫生院4家基层医疗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调研工作,实地考察工作进展情况
15、召开了2022年宁海县第二季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例会
16、公共场所卫生:双随机监督检查37家,日常监督检查12家,新发证指导2家
17、医疗卫生:公立医疗机构预警处置18家,开展疫情防控及监督检查268家
18、传染病防治:疫情防控检查检查268家,集中隔离场所检查20家次
19、完成全县慢性病死因监测、精神卫生、健康教育大比武
20、完成宁波市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成立情况调查
21、按要求完成宁波市现代社区建设2022年度重点任务资料整理
(七)妇幼健康科
1、继续参与县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处置工作,指导督查疫情期间县孕产妇就诊管理情况,确保疫情期间全县孕产妇和儿童健康安全。做好隔离点孕产妇及新生儿跟踪随访和医疗保健工作
2、持续推进2022年省民生实事工程儿童早期发展的养育小组进社区进农村155场项目
3、推进国家农村儿童早期发展试点等相关工作
4、推进2022年两癌筛查、孕前优生、健康乡镇等工作
5、完成省政协对我县浙有善育工作专项调研
6、完成宁海县托育服务指导中心建设
7、继续开展医防护一体化儿童健康管理中心建设指导
8、开展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先行试点县创建
9、完成普惠托育机构资金管理办法初稿
(八)县计生协会
1、继续指导乡镇街道做好计生协换届工作
2、对接县民政局加快推进全县村规民约修订工作
3、开展计生特殊家庭关怀服务
4、宣传工作:(1)开展健康家风故事和“健康家·味道”征集活动;(2)组织乡镇街道观看国家卫生健康委8月17日《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直播;(3) 组织参与8月23日宁波市计生协家庭健康云课堂活动,我县点击量达1500余人次
5、青春健康工作:对华庭社区青春健康俱乐部进行实地走访和调研
6、落实“向日葵亲子小屋”项目,对三个项目点进行实地走访、检查项目进度、提出工作建议
7、做好奖励扶助相关工作,撰写《2022年宁海县奖扶工作报告》
8、开展“五问五破”机关作风建设专项行动:(1)科室“对标找差距、先行必有我”思想大讨论活动;(2)收集上报科室成员干部个人问题清单。
9、做好2023年经费预算和2022年经费测算分配工作。
(九)宣传教育科
1、宣传报道情况:8月1日- 8月30日,被各类媒体录用106篇,其中县级录用101篇,市级录用5篇,省级录用1篇。其中《中药配送到家,网上预约检查!宁海这家医院创新“36条”服务》被《甬派》、《宁波日报》、《浙江新闻》等媒体争相报道
2、力洋中心卫生院医生胡乾峰获评2022年度第三季度“宁波好人”称号
3、完成对县外一阳性感染者在宁海行动轨迹排查进展情况的连续通报,宣传“返甬码”等
(十)爱卫办
1、学习考察健康县区建设。8月15日组织人员赴象山县学习考察健康县建设经验,主要就组织管理、健康政策、健康场所建设、媒体传播以及疾控中心的专业作用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现场考察及交流
2、组织开展夏季除四害活动,重点开展环境整治、清理四害孳生地等工作
3、做好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推进健康素养进文化礼堂活动,有序开展健康素养监测(国家点)工作
4、指导部分国卫乡镇创建单位做好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5、对部分乡镇新创和复查的省级卫生村进行指导
6、召开健康浙江建设部门联络员会议,落实健康宁海相关工作
7、开展健康企业、健康单位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的申报工作
8、做好“河长制”相关工作,配合做好新冠肺炎防控督查和文明创城工作
(十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1、迎接宁波市卫健委到我县调研人口家庭工作
2、报表工作:上报人口计生统计月度报表,并进行人口形势分析
3、做好部门共享数据核查工作
4、做好全员人口信息库数据清理和固化工作
5、队伍建设:完成我县计生队伍调查
6、协助做好奖励扶助对象的比对核查、2022年新纳入对象的复核工作
7、做好2023年经费预算与2022年经费测算分配工作
(十二)信息中心
1、完成数据中心规划方案专家论证
2、完成系统2023年信息化项目收集、评审
3、完成横版电子发票上线
4、完成中医HIS数据贯通
二、2022年9月工作计划
(一)办公室
1、做好日常党务工作
2、继续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3、继续做好医德医风、医疗设备耗材采购专项整治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5、继续扫描2021年度文书.业务档案立卷
6、做好信息基建档案
(二)人事科
1、做好2022年卫生高学历人才招聘工作
2、做好第一医院三乙创建人事人才相关补缺工作
3、做好人事人才考核细则修订工作
4、做好2021年卫技人员社会招聘录用相关工作
5、做好名医工程建设实施细则修订完善工作
6、做好2022年柔性引才政策调研工作
7、做好管理岗位职员等级实施前对接工作
8、做好住房货币化实施前准备工作
9、做好第三届宁波市青年技术骨干推荐工作
10、做好二院三院升格相关协调工作
11、做好宁海县精神康复中心设立协调工作
12、做好2022年人才类经费拨付工作
13、人事人才其他工作
(三)财务科
1、继续做好中医院、妇保院评估工作及后续拍卖相关手续工作
2、安排5家单位经济责任审计事项
3、继续做好与财政局核酸检测费用的核对工作
4、继续做好医共体扩面工程资金的支出
5、继续做好县第二医院健康集团总院提升改造工程建设、县精神康复中心暨深圳中心卫生院迁建工程有关工作
6、继续做好2022年预算调整和2023年预算项目
7、继续做好疫情防控资金下达、支付工作
8、继续做好县级资金下达、支出进度考核工作
9、继续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政策法规科
1、继续做好行政许可和审批工作
2、继续做好监督执法和案卷法制审核工作
3、继续做好信用修复和季度数据报送工作
4、继续做好行政审批报务和行政复议及诉讼接诉工作
5、继续做好文件公平竞争审核和规范性审核工作
(五)医政科、医管中心
1、全面督促各卫生院落实家庭医生签约绩效考核完善
2、进一步推进民生实事工程建设
3、继续承担防控办交办的工作
4、落实余下72个采样小屋的启用
5、完成第三季度疫情防控报销工作
6、完成人武部防疫2排民兵演练
7、推进“中医处方一件事”改革
8、推进先进中医药示范县创建工作
9、组织队伍参加宁波市卫生健康系统中药炮制调剂鉴定技能竞赛
10、落实、督查县域医共体紧密程度评价标准和监测指标中的各项任务
11、继续完善医共体建设、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康浙江考核、新冠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12、继续医政日常工作、相关报表报送及疫情防控相关报表报送
13、继续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任务
14、继续完善国家医疗救治平台、省精密智控平台数据更新及相关工作
15、继续隔离点院感督导工作
16、临时隔离点设置
17、医政科日常工作
18、继续推进老年人心理关爱评估
19、继续推进老年人失能等级评估
20、继续现场查看县核酸检测基地建设情况
21、继续推进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
(六)公共卫生科
1、继续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完成重点人群的管控及全人群疫苗接种工作
2、启动65岁以上老年人流感疫苗免费接种组织发动接种工作和初三麻腮风强化工作
3、继续做好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和慢阻肺筛查工作
4、加强流感、禽流感、手足口病、诺如、新冠肺炎等传染病疫情监测及学校聚集性疫情监测处置
5、继续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做好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随访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同伴项目推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长效针剂项目推进
6、公共场所:继续做好省级控烟暗访评估迎检中的控烟指导工作,继续开展“三小行业”监督检查和先照后证工作,继续推进住宿场所透明保洁智能监管工作
7、生活饮用水监督:做好第三季度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工作以及水质全分析抽检后续工作;继续做好社区生活饮用水卫生检测示范项目
8、学校卫生: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控和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做好托育机构备案情况监督检查工作
9、医疗机构:推进口腔诊疗机构接入省“口腔诊疗机构监督在线”及社会办医疗机构接入省“诊疗行为监督在线”工作,继续加强民营医疗机构等场所的疫情防控检查,继续开展医疗乱象专项及日常自查工作
10、召开2022年宁海县第三季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公室工作例会
11、召开2022年宁海县第三季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例会
12、完成8月份全县各基层医疗机构补偿数据手工填报工作
13、持续开展市信息平台统建系统完善工作
14、继续推进宁海县区域绩效系统建设工作,2家试点单位实现系统内绩效运行
15、开展第三季全县基本公共卫生督导工作
16、开展第三季度全县基本公共卫生理论考试工作
(七)妇幼健康科
1、继续参与县卫健委常态化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处置工作,指导督查疫情期间县孕产妇就诊管理情况,确保疫情期间全县孕产妇和儿童健康安全。继续做好隔离点孕产妇及新生儿跟踪随访和医疗保健工作
2、持续推进宁有善育数字化平台建设工作
3、推进“宁好育”工作,按计划完成月度计划
4、继续推进2022年的两癌检查工作、孕前优生工作、母婴设施建设药具管理工作
5、继续推进2022年托育机构、托位建设工作等民生实事工作
6、推进国家农村儿童早期发展试点等相关工作
7、推进“医防护”三位一体儿童健康管理中心建设
8、推进开展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先行试点县创建工作
(八)县计生协会
1、对接慈善总会、宁海人寿落实独生子女伤残家庭保险方案
2、继续筹备组织县计生协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
3、组织失独家庭心理援助指导培训讲座
4、策划2022年青春健康主持人培训活动
5、继续推动乡镇(街道)计生协换届工作
6、继续对接县民政局推进村规民约修订工作
7、继续开展计划生育奖扶工作:固化2022年奖特扶对象名单、开展2020年、2021年奖特扶对象复核
8、做好计生协相关经费下拨工作
(九)宣传教育科
1、开展“五问五破 五比五先”作风建设主题学习宣传,总结卫健系统先进经验,选树一批先进典型
2、继续开展疫情防控宣传
(十)爱卫办
1、开展2022年宁海县“健康达人”评选工作
2、继续做好卫生镇村创建巩固工作的检查指导
3、开展秋季灭鼠工作,督促五个国卫乡镇做好病媒控制水平市级评估确认相关工作
4、做好各级无烟单位创建巩固工作的检查指导
5、做好健康宁海建设相关工作,开展健康浙江考核指标阶段性评估分析
6、开展健康单位、健康企业创建培训、指导工作
7、做好健康县建设相关工作
8、做好“河长制”相关工作,配合做好新冠肺炎防控督查和文明创城工作
(十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1、继续做好人口监测工作;加强人口信息部门核查和比对,减少漏报、错报可能性
2、继续加强全员人口数据库质量管理
3、继续推进社会抚养费历史案件的清理
4、继续推进优化生育政策宣传
(十二)信息中心
1、督促医疗单位根据安全评估报告整改
2、发布2022年下属单位信息化项目
3、上报2023年卫健系统信息化项目
4、起草智慧医保项目招标方案
5、创业系统工作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