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承担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涉农资金整合科技类计划项目的管理,提高县财政科技经费的使用绩效。经研究,决定对2022年度涉农资金整合科技类计划项目进行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列入宁海县2022年度涉农资金整合科技类计划项目。
二、验收办法
采用企业自查与实地抽查验收相结合的方式。
1、企业自查:由各项目承担单位对照项目申报书、项目可行性报告内容进行自查,填写并上报《宁海县涉农资金整合科技类项目验收申请表》(见附件)(请在宁海县科技局网站http://www.ninghai.gov.cn/col/col1229092826/index.html通知公告栏上下载)。
2、实地验收:根据项目承担单位提供的自查材料,县科技局将组织科技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对项目实施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实地抽查验收。
三、时间安排
各项目承担单位请于2022年9月20日前将验收自查材料报送至县科技局;项目实地验收时间另行通知。
四、验收材料(一式两份)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按期提交验收自查材料,开展项目验收。
1、宁海县涉农资金整合科技类项目验收申请表;
2、项目实施情况工作总结报告;
3、项目资金使用支出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
县农技推广部门、浙江万里学院宁海海洋生物种业研究院等单位承担的项目请另外再提交《项目实施技术总结报告》,其他项目承担单位鼓励提供。请各单位重视此次验收工作,县科技局将此次验收结果作为今后申报各类科技项目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梁灵萍 尤晓锭 联系电话:65567808、65567807
宁海县科学技术局
2022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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