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年12月份工作进展
(一)办公室
1、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集中收听收看江泽民同志追悼会
2、持续组织健康宣讲员,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六进六讲”宣讲活动
3、做好全系统浙里红色根脉强基系统党组织信息、组织生活等信息维护、督促打卡、汇总等工作
4、开展发展党员全流程管理信息系统自查、录入工作
5、做好漠视倾害群众利益同质同标健康体检月报表工作
6、组织28名新当选书记、副书记及党务人员参加党务红领资质认证考试
7、开展“聚焦党的二十大 共富路上我先行”主题征文评比
8、组织卫健系统5名青年党员开展党 的二十大精神“青年医声”微宣讲视频拍摄工作
9、完成2022年度党员年报工作
10、完成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党建工作
11、做好日常党务工作:每月一次按时做好党费收缴;做好党员关系转接和信息动态维护,维护好浙江省党员信息系统;做好12月份卫健系统主题党日汇总上报;按时保质做好县委组织部和县直属机关工委部署的其他相关工作
12、对2021年度下属单位档案年检存在问题汇总并落实整改
13、继续做好档案日常工作
14、收集2022年度归档资料
(二)人事科
1、完成2022年卫生高学历人才招聘体检工作
2、完成2022年卫技人员招聘体检工作
3、 完成1999年前参加工作人员住房补贴发放申报部署工作
4、完成部分单位岗位设置调整工作
5、完成卫生初中级职称考试报名前期工作
6、完成2022年卫生高级职称评审(自主评聘)部署工作
7、完成全额事业单位2022年绩效结算工作
8、完成差额事业单位2021年绩效结算工作
9、完成卫生监督所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
10、完成三院升格有关事宜部门意见征求工作
11、完成2022年执业医师指标提升工作
12、完成2022年机构编制年报工作
13、完成2022年公务员和事业人员年报前期准备工作
14、完成人事人才其他工作
(三)财务科
1、督促宁海核酸检测基地建设进度
2、督促完成宁海县精神康复中心暨深圳中心卫生院迁建工程办公家具、设备等采购,做好搬迁准备工作
3、考察场地,推进亚定点医院建设
4、督促第三医院做好搬迁工作
5、实施应急工程,第一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总院急诊住院楼改造工程项目
6、继续做好医共体扩面工程管理
7、做好2022年度重点工程考核工作
8、继续做好疫情防控专项资金下达、支付工作
9、完成健康浙江考核指标状况
10、持续跟进总工会审计2021年工会财务账工作
11、提升基本公共卫生资金管理考核台账质量
12、督促做好各医疗卫生单位年终关账等
13、完成相关年报布置等工作
14、持续做好防控资金审核使用及拨付工作
15、完成基层卫生机构绩效评价工作
16、完成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测算工作
17、完成2022年度系统工会费征收及上缴工作
18、完成本月日常账务处理工作
1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政策法规科
1、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完成卫生执法立案4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8件,结案15件。受理投诉举报7起,办结7起
2、加强“诊疗行为监督在线”工作,继续开展医疗乱象专项及日常自查工作,回访非法行医窝点35处
3、配合完成第四季度全省卫生监督案卷评查工作(12份案卷),完成上报2023年度双随机、专项检查计划及行政处罚与检查事项目录。加强对重大执法案卷的审核,本月完成2份
4、继续加强生育登记监测,网办率、审核及时率达到100%。完成“三项半”审批事项月报表、最多跑一次报表等
5、继续做好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工作。完成公共卫生许可、医护人员执业许可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246件,窗口服务满意率100%,未发生投诉。继续做好政务服务数据维护工作
6、完成计划生育相关法规文件清理后续工作
(五)医政科、医管中心
1、医政科日常工作
2、对接经信部门推进新冠医疗救治药品储备工作
3、推进公立医疗机构新冠救治相关药品采购联络工作
4、完成县防控办交办的核酸采样任务
5、2022年医政科绩效考核
6、完善2022年健康浙江相关考核工作
7、审核、分析、通报2022年1-11月县级公立医院医改重点台账数据
8、督促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医改进度及改进措施
9、填报2022年11月“县域医共体绩效评估”平台数据
10、继续做好县级追阳工作
11、新冠患者就诊设置,定点医院转诊把关,重症患者市级专家会诊
12、摸底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设置,发热门诊各项数据填报
13、摸底各医疗机构新冠药物储备量
14、完成上级各项新冠报表
(六)公共卫生科
1、继续对入境人员进行排摸管控,不再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进行排摸管控。截至12月30日17:00,累计排查38462人,需管控11596人无需管控26866人。截至12月30日17:00,累计管控在宁海11596人中,918人纳入“5天集中+3天居家”管控,51人纳入“7天集中隔离”管控,478人纳入“7天居家隔离”管控,968人纳入“3天居家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管控,73人纳入“3天居家隔离”管控,221人纳入“7天居家健康监测”管控,50人纳入“5天居家健康监测”管控,641人纳入“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控,8196人纳入“3天日常健康监测”管控
2、继续开展重点人群结直肠癌全县筛查人数28930,完成率101.40%
3、完成重点人群慢阻肺筛查工作肺功能检测6339人,完成率105.65%
4、上报健康浙江考核评估12月份月报表
5、完成西店中学1例学生结核病的应急处理,未发现聚集性疫情
6、截至12月30日累计接种量:共1938463,其中第一针接种人654526人,第一针(3-11岁人群)接种66837人,第二针接种637814,第二针(3- 11岁人群)接种64706针,第三针CHO接种20047人,加强针(第三针)474445针,第四针20088针
7、持续开展2022年宁海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工作,通过电视台、户外屏等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公益广告进行播放
8、召开了宁海县2022年第四季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例会暨迎接市级绩效评价动员会
9、完成11月份全县各基层医疗机构补偿数据手工填报工作,完成11月份补偿数据上传省绩效绩效
10、持续开展重点执行项目工作,截至11月底,全县在管高血压患者58321人,2型糖尿病患者16593人,开展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62388人,管理率63.76%
11、持续开展市信息平台统建系统完善工作,完成健康档案质控等相关功能设置
12、继续推进宁海县区域绩效系统建设工作,胡陈卫生院、梅林卫生院实现系统内绩效管理运行
13、完成第四季全县基本公共卫生督导情况通报
14、城乡居民体检工作有序推进,截至12月30日已完成体检人数165976人,总进度154.70%
15、完成年度基本公共卫生绩效评价评分工作,并联合县财政局下发评价通报
16、运用区域绩效平台开展2022年度基层医疗机构绩效评价工作,已完成数据填报和审核
17、开展市级基本公共卫生绩效评价迎考攻坚工作,对健康档案数据进行全面完善,确保数据质量达标
18、医疗卫生:医疗机构预警处置12家次,监督检查53家,宁波市基层治理平台平安督查医疗机构10家,完成民营医疗机构信誉等级评分52家,并督促医疗机构全面自查与第四季度日常自查录入工作
19、传染病防治:疫情防控检查检查51家
20、职业卫生:日常监督检查6家,信用修复指南宣传进企宣传20家
21、非法行医:非法行医窝点回访35处
22、公共场所卫生:风险预警处置19家次,日常监督检查8家,娱乐场所复工检查验收3家次
23、放射卫生:医用诊断X线及DSA工作场所放射防护检测报告2份;放射工作单位基本情况及放射工作频度调查4家,国际原子能机构 ISEMIR-IR 调查1家;个人剂量元件调换43人份,外环境元件调换7个乡镇13个点52份
24、联合财政、公安完成对宁海县2021年2月-2021年8月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补助及看护补贴明细的审核,跟进落实资金到位,联系各乡镇领回相关材料并根据文件下发资金
25、核对落实宁海县2021年9月-2022年8月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补助及看护补贴明细,联系有问题的乡镇处理修改
26、完善宁海县2021年9月-2022年8月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补助及看护补贴明细工作,联合公安、财政进行第二期核对上报工作
27、完成健康企业建设5家企业现场评审
(七)妇幼健康科
1、继续参与县卫健委常态化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处置工作,指导督查疫情期间县孕产妇就诊管理情况,确保疫情期间全县孕产妇和儿童健康安全。继续做好隔离点孕产妇及新生儿跟踪随访和医疗保健工作,做好托育机构防疫指导
2、完成北部医院和第二医院“医防护”三位一体儿童健康管理中心县级验收
3、推进“宁好育”工作,按计划完成月度计划
4、继续推进全年的两癌检查工作、孕前优生工作、母婴设施建设、药具管理工作
5、继续推进开展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先行试点县创建工作
6、持续推进国家农村儿童早期发展试点等相关工作
7、推进宁海县婴幼儿营养喂养咨询国家试点县工作
8、完成医疗机构妇幼条线绩效考核
(八)县计生协会
1、组织建设工作:(1)开展村(社区)计生协星级协会评估和第二批五星级协会推选工作;(2)组织召开宁海县计生协召开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暨能力提升培训班
2、计生特殊家庭帮扶工作:(1)开展元旦、春节期间计生特殊家庭“小棉袄圆梦微心愿”征集;(2)开展计生特殊家庭双节慰问走访、家庭防疫指导等工作;(3)组织县心理援助志愿者对县前社区失独家庭开展入户指导和健康评估
3、项目工作:(1)上报3个国家级向日葵亲子小屋项目总结
4、宣传工作:(1)上报市计生协相关活动信息
5、青春健康工作:上报市计生协我县青春健康师资认证推荐人选【省级2名,市级3名,重点培养对象2名】
6、奖励扶助工作:(1)完成2022年度扶助金发放;(2)对乡镇开展2023年度奖特扶工作指导;(3)开展2023年度奖特扶申请对象复审工作;(4)答复各类奖特扶政策咨询
7、经费预算和下拨工作:填报2023年度我县奖特扶资金“三保”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九)宣传教育科
1、宣传报道情况:12月1日- 12月28日,被各类媒体录用82篇,其中县级录用75篇,省级录用6篇,国家级录用1篇。重点宣传新的疫情防控政策下,及时向社会公开发热门诊(诊室)情况和核酸采样点更新情况,茶院乡卫生院《"门开着就是他们的希望!" 这里的发热门诊没有下班时间》一文被甬派等录用
2、重点宣传党的二十大,在健康宁海官微公众号连续推送
3、刊出健康宁海专版两期
(十)爱卫办
1、加强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巩固工作指导,做好迎接国家卫生乡镇量化分级省市级检查暗访准备
2、全面推进健康宁海行动,开展2022年度健康浙江考核自评
3、完成健康素养进农村文化礼堂活动,完成健康教育讲师团活动总结
4、指导各乡镇开展健康村镇建设自评工作
5、指导完成14个乡镇卫生镇创建本地数据填写
6、完成2022年健康支持性环境的验收确认
7、做好健康县建设有关工作
8、做好“河长制”相关工作
9、起草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全民全程健康服务体系(浙里宁好健康)建设的实施方案》
(十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1、报表工作:上报人口计生统计月度报表,核查出生补报、计划外出生个案
2、部门共享数据核查工作:核查当月婚登、出生、怀孕等部门数据
3、信息平台迁移工作:(1)收集、反馈各地全员人口信息平台迁移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2)反馈宁波市关于“全员共享新”模块的迁移建议
4、数据平台信息准确率核查:(1)监测全员人口平台部门信息出生医学证明、疾控死亡信息、互联互通出生人口信息等核查进度;(2)持续指导督促乡镇街道做好全员人口信息库信息完善工作;(3)做好1-11月互联互通出生信息核查上报工作
5、审核我县关于“两个先行、争先进位”先锋榜风采展示活动的推荐名单
6、健康浙江考核工作:根据1-11月报表相关数据,测算与本科室相关的健康浙江考核指标
7、协助做好2023年奖励扶助工作
(十二)信息中心
1、完成两慢病系统改造
2、完成年度总结及明年工作计划
3、完成全县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队数据上传
4、完成互联网医院线上支付系统改造
二、2023年1月工作计划
(一)办公室
1、做好日常党务工作
2、继续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3、继续做好清廉医院建设相关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5、继续做好档案日常工作
6、收集2022年度归档资料
(二)人事科
1、做好2022年卫生高学历人才招聘政审考察工作
2、做好2022年卫技人员招聘政审考察工作
3、做好1999年前参加工作人员住房补贴发放申报和审核工作
4、做好2023年校园招聘重启前期工作
5、做好卫生初中级职称考试报名现场审核工作
6、做好2022年卫生高级职称评审(自主评聘)工作
7、做好2022年卫生初中级职称聘任工作
8、做好差额事业单位2021年绩效结算工作
9、做好2022年公务员年报工作
10、继续做好三院升格有关事宜对接工作
11、继续做好千人医护指标再提升工作
12、做好2022年事业人员和工资年报工作
13、做好2022年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工作
14、人事人才其他工作
(三)财务科
1、持续推进数字钱包发放任务、数字钱包场景应用事项
2、联系财政推进《宁海县急救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重新制定发文
3、继续做好医共体扩面工程管理
4、做好2023年度疫情防控专项资金预算、申报、下达、支付等工作
5、督促第一医院加快实施第一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总院急诊住院楼改造工程项目,早日投入使用,减轻临床收治压力
6、持续跟进总工会审计2021年工会财务账工作
7、提升基本公共卫生资金管理考核台账质量
8、做好各医疗卫生单位账务处理等财务指导工作
9、做好卫生年报、卫生统计年报等上报工作
10、持续做好防控资金审核使用及拨付工作
11、2023年债券到位之前,向财政申请垫资用于支付宁海县精神康复中心暨深圳中心卫生院迁建工程和第一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总院急诊住院楼改造工程费用。
12、完成本月日常账务处理工作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政策法规科
1、继续做好行政许可和审批工作
2、继续做好监督执法和案卷法制审核工作
3、继续做好信用修复和季度数据报送工作
4、继续做好行政审批和公平竞争审核等工作
5、继续推进计划生育政策文件梳理和清理工作
(五)医政科、医管中心
1、医政科日常工作
2、继续推进新冠救治相关药品采购工作
3、继续承担防控办交办的工作
4、2022年年报
5、落实、督查县域医共体紧密程度评价标准和监测指标中的各项任务
6、继续完善医共体建设、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康浙江考核、新冠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六)公共卫生科
1、继续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完成重点人群的管控及全人群疫苗接种工作
2、填报健康浙江考核年报表
3、继续做好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和慢阻肺筛查工作
4、加强新冠、流感、禽流感、手足口病、诺如、水痘、麻风疹等传染病疫情监测及学校等集体单位聚集性疫情监测处置
5、继续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做好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随访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同伴项目推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长效针剂项目推进
6、公共场所:做好节前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工作,继续开展“三小行业”监督检查和先照后证工作
7、生活饮用水监督:做好第四季度水龙头公示工作以及第一季度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工作;继续做好社区生活饮用水卫生检测示范项目
8、打非: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继续清理非法行医标记标识
9、医疗机构:做好民营医疗机构信誉等级评定结果公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信誉评级工作等
10、职业卫生:做好监督检查和尘毒专项工作
11、持续推进展重点执行项目工作,重点对老年人管理、高血压、糖尿病体检工作进行进度督促
12、完成12月份全县各基层医疗机构补偿数据手工填报工作,上传12月份补偿数据到省平台
13、持续开展市信息平台统建系统完善工作,上传数据到宁波市平台,数据质量达质控标准
14、继续推进宁海县区域绩效系统建设工作,2家试点单位实现利用系统开展院内绩效精细化管理
15、完成年度基本公共卫生绩效评价评分工作,并联合县财政局下发评价通报
16、运用区域绩效平台开展2022年度基层医疗机构绩效评价工作,结合考核系数结算2022年工作当量
17、继续开展市级基本公共卫生绩效评价迎考攻坚工作,对健康档案数据进行全面完善,确保数据质量达标
18、持续开展2023年宁海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工作,通过电视台、户外屏等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公益广告进行播放
19、迎接2022年度宁海县食品安全工作考核
20、上报无废城市创建的各类报表
21、收集各部门对卫健绩效考核的资料
22、上报2022年医疗废物处置量表
23、上交健康浙江专项行动三年工作总结
(七)妇幼健康科
1、继续参与县卫健委常态化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处置工作,指导督查疫情期间县孕产妇、儿童就诊管理情况,确保疫情期间全县孕产妇和儿童健康安全
2、做好全年的两癌检查、孕前优生、母婴设施建设、药具管理工作计划
3、完成乡镇街道妇幼条线绩效考核
4、推进开展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先行试点县创建工作
5、推进宁海县婴幼儿营养喂养咨询国家试点县工作
6、推进国家农村儿童早期发展试点等相关工作
(八)县计生协会
1、继续筹备组织县计生协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
2、继续做好2022年奖励扶助工作档案归档
3、继续做好2022年度项目结项工作
4、继续做好2023年度计划生育奖扶业务指导工作
5、做好2023年度工作安排和计划
(九)宣传教育科
1、结合春节,宣传医务人员坚守岗位的事迹
2、对照考核办法,查漏补缺,着手台账整理
(十)爱卫办
1、做好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巩固工作指导,做好迎接国家卫生乡镇量化分级市级抽查准备
2、做好健康浙江考核相关准备工作
3、做好健康县建设有关工作
4、部署2023年春节期间爱国卫生工作
5、完成年度爱国卫生工作县级考核
6、做好“河长制”相关工作
7、做好2022年健康企业及健康单位(机关)命名工作
(十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1、继续做好人口监测工作
2、继续做好健康浙江考核指标监测
(十二)信息中心
1、5家互联网医院在线医保上线
2、准备各类考核台账资料
3、配合做好疫情相关系统改造
4、创业系统工作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