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965404/2023-5129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3-10-09
发布日期
2023-10-13
发布单位
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外办)
宁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3-10-13 15:32:50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外办)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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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政发〔2023〕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推动宁海县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22〕30号)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23〕33号)精神,结合宁海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以提供高质量气象服务为导向,构建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全方位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为建设现代化“双优”新宁海贡献更多气象力量。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气象科技创新驱动发展能力和“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的气象核心能力明显增强,在立体气象监测、台风和强对流预报预警技术、“一业一策”气象服务等三个方面实现突破提升,在城市防灾、现代农业、生态旅游等领域气象服务水平取得明显成效,“气象+”赋能宁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效益更加显著。

到2035年,打造高效协同的精密监测新标杆、数字智能的精准预报新业态、普惠共享的精细服务新模式,基本实现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的气象现代化,气象高质量发展整体水平居全省县域前列。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立体精密监测能力。新建X波段双偏振相控阵天气雷达,并入市天气雷达网,推动多波段雷达组网技术应用,提高强对流天气高时空分辨率实时三维探测和预警能力。完善区域气象站网,推进国家级骨干区域站点乡镇(街道)全覆盖,新建或更新迭代区域自动气象站,实现灾害易发区气象监测全覆盖。围绕农业、生态、海洋等气象服务重点,突出特色升级改造综合探测基地。探索实施应对极端天气“四有村安工程”,推动有条件的行政村根据需要实现“有自动气象站、有警报系统、有气象信息员、有应急预案”。完善气象监测装备迭代更新机制,提升观测装备运维保障水平,建设宁海气象装备维护维修实训室。到2025年,建设X波段相控阵天气雷达1部,风廓线雷达1部,新建或更新迭代区域自动气象站20个以上,升级改造综合探测基地1个。建设强对流天气秒预警工程,建设一体化智慧气象监测预警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街道)。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以下均需各乡镇(街道)落实,不再列出)

(二)构建精准预报技术应用体系。依托省市“快算”“快报”“快发”技术,提高精准预报技术本地化应用水平。强化强对流天气短时临近多灾种识别追踪和人工智能应用,加强快速更新短临预报预警系统、多模式集成要素预报算法和台风降水短临预报产品等的本地化释用,提高智能网格预报应用水平。提升台风降水短临预报产品的应用能力,提供更多的跨部门场景应用气象快报产品,提升决策气象服务支撑能力。发展基于位置的靶向算法,打造浙政钉群自动发布机器人超市。重大赛事、重大活动、重点区域实现“百米级分钟级”预报,逐步实现局地强天气提前1小时预警、逐小时天气提前1天预报、灾害性天气提前1周预报、重大天气过程提前1月预测、气候异常提前1年预测。(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大数据中心)

(三)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推进基层防灾减灾体系融合发展,将气象防灾减灾纳入乡镇(街道)等基层网格化管理,纳入未来乡村建设内容,统筹推进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村(社区)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融入“141”基层治理体系,形成“气象+网格+应急”基层灾害防范应对闭环机制。加强气象灾害普查成果应用,完善小流域山洪、地质灾害、城市内涝等灾害预警,强化极端灾害性天气“吹哨叫应”制度,提升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形成以气象预警为先导的防灾减灾联动机制。加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应用,建立健全绿色通道、权威媒体和应急广播等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靶向发布机制。加强防雷安全监管,将防雷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和考核范畴,规范防雷安全重点单位管理。(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委宣传部、县社会治理中心、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水利局、县文广旅游局、县应急管理局、宁海传媒集团、县电信局、中国移动宁海分公司、中国联通宁海分公司)

(四)加强现代生态农业气象服务保障。推进“一县N品”农业特色气象服务,推动气象服务深度融入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构建气候变化背景下农业-气候资源情景矩阵,为优化农业区域布局及种植业结构调整提供支撑保障。围绕高标准建设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国家级制种大县,建设宁海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气象服务示范基地,统筹规划建设特色农业气象观测装备,打造集“智能监测+精准预报+定制化服务”于一体的伴随式气象服务新模式。围绕重点服务对象,建立跨部门农业气象联盟,深化直通式服务,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气象服务全覆盖。围绕重点特色产业,推进气候赋能农产品特色品牌建设,深化农产品气候品质认证,开展基于位置、基于影响的气象灾害动态监测预报预警服务,建立重点农产品气象灾害风险预警和动态评估机制。突出粮食稳产保供,发展分区域、分作物、分灾种的精细化气象服务技术,做好粮食生产全链条气象保障。面向水产养殖和渔船、渔港等提供针对性气象服务,提升气象保障涉海涉渔安全能力。(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联社、县三门湾现代农业开发区建设指挥部)

(五)加强重点领域“一业一策”气象服务。聚焦重大工程在建项目,开展“直通式”气象保障服务,加强对重大建设工程在论证、建设、运行等环节的气象保障服务工作。做大能源领域气象服务,针对危化企业、电网安全运行,优化基于位置的、递进式的“风险提示、靶向预警、实况通报”产品体系和跨部门业务流程,加强靶向式雷电监测预报预警服务。做优金融保险特色气象服务,创新气象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气象指数保险研发推广及应用力度,推进气象与金融深度融合。做精交通气象服务,开展道路交通高影响天气预警预报服务,发布基于路段的交通气象风险预报预警,推动气象大数据融入县智慧交通体系。做深水库气象服务,推进大中型水库流域的气象、水利信息融合和联合预报,强化“一库一策”预报系统的应用,提高预报精准度,延长预见期,提升水库防汛抗旱调度科学化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六)推进优质公共气象服务共享。将公共气象服务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公共气象服务清单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构建“智能预报+服务”业务,聚焦公众“衣食住行、康养旅游”等服务需求,研发基于场景定制、用户需求自动感知的公众气象服务产品,强化高品质生活气象服务供给。优化浙里办“宁海气象”应用。依托县级融媒体传播平台及宁海气象新媒体资源,拓展“一老一少”气象服务渠道。将气象元素融入文化旅游,打造气象科普“一县一品牌”,建设1个气象科普展示点、1条气象主题研学旅游线路、1个省级校园气象科普教育基地,新建宁海县气象防灾减灾研学基地。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保持在90分以上。(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文广旅游局、县科协、宁海传媒集团、县大数据中心)

(七)增强生态文明气象服务支撑。挖掘宁海生态气候资源和气候特色,开展天台山(宁海)气候多样性分析评估,服务大茶山生态区、两湾城市风貌带建设,打造具有宁海辨识度的生态气候资源品牌。擦亮“中国天然氧吧”金字招牌,促进气候生态效益转化,积极开展“浙江省气候康养乡村”“乡村氧吧”“避暑气候胜地”等省级气候品牌创建,助推生态旅游发展。建立生态气候年度评估机制。强化污染天气应对,做好污染治理气象服务。加强风能、太阳能等资源精细化监测分析,开展碳氧监测评估,服务碳减排工作。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更新升级智能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探索无人机作业模式,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到2025年新建人影烟炉作业基地1个。(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游局、县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

(八)推进气象数字场景应用。夯实气象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保障网络、数据、业务安全的一体化安全防护体系。依托宁波气象大脑,融入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治理“一网通管”,为城市公共服务和防灾减灾提供支撑,推进数字孪生城市空间底座成果在气象灾害易发区、敏感区监测预报预警中的应用,打造涵盖气象的城市数智治理三维场景。加强“口袋气象”、浙里办“宁海气象”数字化平台应用,聚焦重要天气、重大活动、公众生活,重点打造现代农业气象服务、生态旅游气象服务、涉海涉渔气象服务、强天气预警等四大场景数字化应用。(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大数据中心、县供电公司)

(九)强化气象科技和人才体系建设。加强气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将气象人才纳入人才发展规划,落实人才政策保障,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合作,加快打造气象高水平人才梯队。支持鼓励气象类科技项目的申报和立项。加强面向党委政府领导的气象防灾减灾培训。到2025年,新增2人以上入选上级气象部门人才计划、地方人才培养工程。(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成立宁海县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解决气象高质量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打造特色亮点工作,争取气象高质量发展省级试点。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加强统筹协调,制定政策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二)加强统筹规划。将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相关要求纳入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深化气象领域产学研用融合发展,构建全方位、多领域、多层次的开放合作新格局。建立健全相关行业气象统筹发展机制,将各部门各行业建设的气象探测设施纳入气象观测网络。深化气象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气象服务供需适配、主体多元。

(三)加强法治建设。认真落实气象法律法规,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更新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划,规范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气象信息服务等工作。加强防雷、升放气球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监管,提升气象监管效能。推进气象领域标准制定和实施。

(四)加强工作落实。完善对气象高质量发展的考核监督机制,将气象防灾减灾纳入平安宁海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范畴。进一步完善气象双重计划财务体制,加强对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的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

附件:1.宁海县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2.宁海县气象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清单(2023—2025年)

宁海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