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审计局:
贵局出具的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宁海分中心审计报告(宁审行报〔2023〕12号)等审计结果文书已于2023年4月20日收悉,现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和审计建议采纳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总体情况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宁海分中心高度重视审计情况,于2023年5月6日组织召开2022年度审计报告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对审计调查报告及披露、提出的相关问题、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研究,逐一分析,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强化整改责任,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整改任务。此次审计报告反馈的问题共有2个,目前已完成整改2个;审计建议2条,全部予以采纳;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1项。
二、问题整改的具体情况
(一)关于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问题
1.整改完成情况
整改类型:分阶段整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2.整改措施和做法:经审计指出后,我中心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年修正)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与8家中标银行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将《公款存放账户管理协议》中“协议期满,经甲方考核合格后,服务期限再延长三年”变更为“协议期满,需重新公开招投标”。
(二)关于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的问题
1.整改完成情况
整改类型:立行立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2.整改措施和做法:经审计指出后,我中心研究制定了《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宁海分中心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并在2022年度审计报告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题会议中重点强调了政府采购行为的规范要求,确保今后发生的政府采购行为符合政策规定。
三、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1.针对“规范合同签订管理”的建议,我中心将进一步强化合同风险防范管理,加大合同审查把关力度,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内容签订书面合同,确保合同实质性条款与招标文件内容一致。
2.针对“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的建议,我中心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等相关规定,按照制定的《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宁海分中心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切实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宁海分中心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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