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10月份工作进展
(一)办公室
1、撰写民营医院党建工作汇报材料。
2、做好全系统浙里红色根脉强基系统9月份支委会、支部委员会组织生活等信息录入工作。
3、组织开展“循迹溯源学思想促践行”主题党日活动。
4、组织开展“周二夜学”。
5、组织“重阳温暖情”志愿服务活动。
6、迎接主题教育县级检查。
7、安排主题教育调查研究分组及课题。
8、撰写集中整治工作汇报材料。
9、每周一次填报医疗反腐周报。
10、做好日常党务工作:每月一次按时做好党费收缴;做好党员关系转接和信息动态维护,维护好浙江省党员信息系统;做好10月份卫健系统主题党日汇总上报;发展党员相关资料梳理、并录入全流程系统中;按时保质做好县委组织部和县直属机关工委部署的其他相关工作。
11、做好档案日常工作。
12、2022年度档案整理入库。
13、核对系统数据是否正确。
14、接收下属单位档案备份。
(二)人事科
1、完成第三医院与西店镇卫生院分设上会前相关工作。
2、完成2024年招聘计划征求工作。
3、完成赴东北高校招聘前期相关工作。
4、完成名医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结算工作。
5、完成医疗单位编外用工总量控制方案修订完善工作。
6、完成部分医疗卫生单位岗位设置调整工作。
7、完成乡镇卫生院编制统筹方案意见征求工作。
8、完成 2022-2023定向培养人员信息采集工作。
9、完成非自主评聘单位评聘方案审核和指导工作。
10、完成执业医师资格应取得未取得人员分流方案征求意见工作。
11、完成东西部卫生健康协作总结和评估工作。
12、完成2024年校招方案制定工作。
13、完成人事人才其他工作。
(三)财务科
1、持续做好项目资金预算申报、对接、审核、使用、拨付等工作。
2、完成审计公开招标,计划安排审计进程。
3、执续做好项目资金管理工作。
4、协调9家医疗卫生单位离任审计工作。
5、完成局机关会议室改造。
6、完成妇幼保健院托育中心项目。
7、编制2024-2026年项目投资计划。
8、完成2023年债券资金支出。
9、协同做好固定资产现场报损手续。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政策法规科
1、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立案39件,作出处罚决定24件,结案24件。
2、完成双随机监督检查公共场所42家次、医疗机构23家、省级职业卫生用人单位监督检查4家。
3、完成对重大案卷法制审核和执法案卷质量自查自评,完成“三项半”审批事项月报表和最多跑一次报表等。
4、继续做好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工作,完成公共卫生许可、医护人员执业许可和医疗机构执业许155件,未发生受理超期限现象;梳理上报创新工单3项。
5、召开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试点工作推进会。
(五)医政科、医管中心
1、审核2023年1-7月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重点台账数据(新快报系统)
2、填报2023年7月浙江省“县域医共体绩效评估”平台数据
3、转发宁波市卫健委“关于2023年1-6月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情况的通报”
4、收集、审核浙江省“县域医共体紧密程度评价标准、监测指标”相关资料
5、民营医院安全生产检查
6、医疗救护排民兵训练
7、宁波市中医质控组半年度质控检查
8、宁海下半年度征兵体检
9、迎接征兵体检市专家组巡察、迎接征兵体检娄县长慰问
10、健康县经典案例上报、宁波市基层卫生协会中医青年委员候选人上报
11、参加宁波市中医药管理局座谈会、做客百姓事马上办
12、组织医疗机构校验相关工作
13、继教做好医疗机构的设置、变更审批工作;医疗广告审查、义诊、进修备案等相关工作
14、做好2023年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工作和补招收工作
15、医疗纠纷案件处置
16、五家卫生院星级急诊室验收
17、医疗纠纷案件处置
18、医政科日常工作
(六)公共卫生科
1、继续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及新冠病毒感染防控工作,做好哨点医院监测工作及疫苗接种工作。
2、完成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38617人,完成率163.25%。
3、继续开展困难群体眼底筛查工作,完成免费白内障手术7例。
4、上报健康浙江考核月报表
5、继续开展上消化道癌机会性筛查工作,任务数800人,完成率101.12%。
6、完成慢阻肺工作筛查工作,任务数350人,已完成504人,完成率144%,疑似慢阻肺复核率90.7%。
7、完成护航日报工作登革热三联监测489人,入境人员返回健康风险告人88人。
8、开展心脑血管防治、糖尿病防治、癌症防治等8个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撰写。
9、完成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值班工作。
10、参加国家传染病监测预警基本情况调查视频培训会。
11、完成全国传染病监测预警疾病基本调查-疾控主管部门(县级问卷)填报。
12、完成2023年全县卫健系统食品安全宣传月总结并上报 。
13、完成全国标准日宣传工作。
14、完成国际减灾日宣传工作。
15、参加“循迹溯源学思想促践行”主题党日活动暨现场集中学习、交流研讨活动 。
16、上交《宁海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和《宁海县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17、下发开展2023年“职业健康达人”评选活动通知。
18、完成9月份宁海县卫健系统“无废城市”废物处置量月报表。
19、完成10月份应急物资盘库工作。
20、完成10月份绩效考核审核工作。
21、撰写宁海县慢阻肺筛查、结直肠癌经验筛查经验材料各一篇,分别被委办及看宁海录用。
22、完成基层绩效考核系统数据审核工作。
23、完成宁海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第三季度督导考核工作。
24、按计划超额完成10月城乡居民同质同标免费健康体检任务数并汇总体检数据上报市级。
25、持续开展2023年宁海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工作,通过电视台、户外屏等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公益广告进行播放。
26、持续开展重点执行项目工作,截至9月27日,全县在管高血压患者60553人,2型糖尿病患者18579人,开展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64444人,管理率65.88%。
27、公共场所卫生:双随机监督检查42家次。监督检查新发证单位2家,完成公共场所自查5家。
28、医疗卫生:监督检查医疗机构23家。督促落实诊疗行为在线监测接入以及医疗机构自查录入1家。
29、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联合检查7家、三季度二次供水复查1家次。
30、职业卫生:省级双随机监督检查用人单4家,上门指导50家,完成职业卫生用人单位分类自查、关键因素画像、风险化解178家。
31、集中餐饮具: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第四季度抽检1次,结果未出。
32、学校卫生:学校卫生省双随机监督检查2家次。
33、非法行医:排查非法行医窝点1家次。
34、传染病防制:按要求完成9月份疫情分析、流感新冠哨点监测、出血热监测鼠标本采集及送检工作、学校聚集性疫情处置、病媒生物监测、教学环境监测、国债项目鼠监测任务、登革热热媒介监测、犬伤报表统计上报;开展新冠症状监测及登革热监测;对学生体检、近视筛查及窝沟封闭工作督导检查。
35、免疫规划:按要求完成老年人流感疫苗免费疫苗接种数据及报表上报、学生流感疫苗接种、接种率调查;收集上报免疫免疫规划常规报表、疫苗配送。
36、慢病管理:按要求完成慢性病患者管理系统质控、患者管理工作情况核查、第三季度季度报表、慢性病审核、素养进农村文化礼堂资料收集;完成慢病示范区省级银牌创建;参加体卫融合线下培训。开展高血压日、骨质疏松日现场宣传活动、兴圃社区及车河社区健康指导;继续完成结直肠癌项目跟进、糖尿病视网膜筛查宣传、血脂异常质控表上交、健康促进学校前童小学银牌学校指导及县级验收、健康浙江行动年度总结、案例和三年方案撰写。
37、死因监测:按要求完成死因审核,查重、月反馈、季度反馈撰写、慢病与死因培训;死后全事项钉钉工作事宜;肿瘤与伤害的死因调查记录修改;按要求完成宁波市溺水工作检查。
38、营养监测:按要求完成浙江省中小学生与教师营养健康状况监测、宁波市养老机构供餐状况调查,完成浙江省营养监测工作所有数据录入;继续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健康监测项目。
39、精神卫生:按要求继续完成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及核心指标数据审核;亚运会、亚残运会重点人群安全保障;按要求继续完成同伴项目活动、市级同伴联谊会、长效针剂项目、失智症筛查、世界精神卫生日活动;按要求完成市级甬e心坊、省级浙里心晴相关资料上报,浙里心晴镇乡级账号下发及填报。
40、慢性传染病:按要求完成新发肺结核病人密切接触者调查新发活动性肺结核病人的网络报告、追踪,预警卡处理;按要求完成MSM检测、新生入学PPD筛查、丙肝新病例追踪;按要求完成完成黄坛镇基线调查工作,建立无结核乡镇创建工作组并落实老年人糖尿病和学生体检工作。
41、寄生虫病:完成土源性线虫肝吸虫监测,未发现肝吸虫阳性。
(七)妇幼健康科
1、对民办托幼一体进行建设排摸,测算资金进行建设补助。
2、持续关注“红黄蓝”纠纷事项。
3、县妇保院友好病区施工招标。
4、县第三医院、深甽中心卫生院“医防护”三位一体儿童健康管理中心建设完工。
5、第三季度省”七优享“考核全省第三,全市第一。
6、通报两癌筛查、托位建设情况、养育照护活动、孕前优生各完成情况。
7、做好托育园验收。
8、做好国家卫生健康委到我县调研工作。
9、测算妇幼全年经费。
(八)县计生协会
1、组织建设:
(1)对接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完成县计生协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会议批复、关于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候选人的批复;
2、奖励扶助工作:
(1)召开2024年奖特扶工作培训会议,对奖特扶政策、平台操作开展培训;下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计划生育家庭奖特扶工作的通知》,部署安排2024年奖特扶申报工作。
(2)做好奖特扶工作群众咨询答复。
3、项目建设:
(1)收集我县各项目点项目书(纸质)及活动开展情况记录;
(2)开展中国计生协青春健康教育沟通之道家长培训项目知识竞赛活动,组织完成问卷调查。
(九)宣传教育科
1、宣传报道情况:10月1日- 10月27日,被各类媒体录用40篇,其中县级录用38篇,市级录用2篇。
2、对接传媒集团《来吧 !大医生》栏目,推荐上海、杭州等知名医生坐客直播间,解答群众健康问题,目前已举办32期,每期播放量上万,逐步形成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3、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对局本级及部分下属单位的电脑进行正版化检测,建立台账。
(十)爱卫办
1、推进健康宁海建设,印发2023年健康宁海行动工作要点。
2、召开相关部门联络员会议,明确今年健康浙江考核指标责任分工;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2023年健康浙江考核指标解读视频培训会议。
3、继续做好健康县创建工作,对照标准查漏补缺,做好省考核迎检准备工作。
4、继续开展“清洁家园除病媒、健康生活迎亚运”秋季爱国卫生专项运动,下发《关于开展秋季灭鼠活动的通知》,做好秋季灭鼠工作。
5、做好除四害村巩固工作,加强对市级除四害申报村的健康教育、氛围营造工作。
6、做好国卫创建巩固乡镇的督导工作。
7、对部分乡镇卫生村、健康步道(公园)、健康食堂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和无烟单位创建巩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8、做好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加快推进健康素养进农村文化礼堂活动,完成健康
9、做好联系河道河长现场巡河工作。
(十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1、报表工作:完成1-9月份人口监测相关报表,并对数据进行分析,预测全年出生数,核查出生补报、计划外出生个案。
2、部门共享数据核查工作:核查1-9月婚登、出生、怀孕等部门数据。
3、数据平台信息准确率核查:(1)监测全员人口平台部门信息出生医学证明、疾控死亡信息、互联互通出生人口信息等核查进度;(2)持续指导督促乡镇街道做好全员人口信息库信息完善工作。
4、互联互通出生信息核查上报工作:统计1-9月全县各乡镇街道互联互通出生信息核查上报率,并进行排名及通报。
5、完成规范性文件历史档案整理。
6、进一步加强各部门对接优化生育政策若干措施,完善操作细则。
7、梳理历年数据,包括对外公布(参照公报)及内部计生方式整理,并对重要指标进行分类。
8、完成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主办件答复函起草工作。
9、梳理健康浙江考核情况。
10、完成人口家庭科干部培训、新型婚育文化宣传等活动的方案及经费预算。
(十二)信息中心
1、完成新版双向转诊系统上线后需求讨论;
2、完成数据中心设备维保招标;
3、完成妇保院及第三医院骨龄AI诊断上线;
4、完成亚运会及残运会信息网络安全重保工作。
二、2023年11月工作计划
(一)办公室
1、做好日常党务工作。
2、继续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3、继续做好清廉医院建设相关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5、继续做好档案日常工作。
6、计划对下属单位进行2022年度档案考核。
7、继续做好评省级优秀档案室相关工作。
(二)人事科
1、做好第三医院与西店镇卫生院分设后续相关工作。
2、做好2024年第二次、第三次校招工作。
3、做好2023年乡镇卫生院绩效奖金标准调整调研工作。
4、做好执业医师、注册护士数据采集工作。
5、做好2023年柔性引才评估工作。
6、做好机构改革相关工作。
7、继续做好乡镇卫生院编制统筹方案制定工作。
8、做好人员流动流程优化相关工作。
9、做好自主评聘单位评聘方案审核和指导工作。
10、做好执业医师资格应取得未取得人员分流工作。
11、做好东西部协作人员(组团式)(18个月)选派到岗工作。
12、做好妇保院保健编制和托幼管理编制增核相关工作。
13、人事人才其他工作。
(三)财务科
1、持续做好项目资金预算申报、对接、审核、使用、拨付等工作。
2、协调9家医疗卫生单位离任审计工作。
3、执续做好项目资金管理工作。
4、督促各医疗卫生单位做好资金管理。
5、协同医改做好县级医院考核指标落实。
6、完成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调整。
7、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政策法规科
1、继续做好行政许可和审批工作。
2、推进试点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工作。
3、继续做好信用修复和季度数据报送工作。
4、继续推进“数智卫监”扩面提升工作。
5、召开医疗卫生机构法治单位建设推进会。
(五)医政科、医管中心
1、继续完善医共体建设、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康浙江考核等相关工作。
2、继续做好创建全国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准备工作。
3、中医适宜技术培训班开班。
4、家庭医生签约年度考核。
5、做好星级急诊室建设验收迎检。
6、做好优质服务基层行省级验收。
7、做好宁波市基层特色科室验收迎检准备。
8、做好市级质控迎检。
9、做好国家卫健委医政司已启动 2023 年度二级和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有关工作。
10、督促市级督查清单血透一件事的动态情况。
11、医学检查检验互认共享继续调整,回归合理互认。
12、医疗纠纷案件处置。
13、亚残会维稳医疗保障等相关工作。
14、组织三家县级医院推广“优享照护”应用场景实施。
15、协助做好宁波市医疗机构临床用血信息联网工作。
16、医政科日常工作。
(六)公共卫生科
1、继续做好新冠病毒感染防控及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
2、继续开展困难群体眼底筛查工作。
3、继续开展健康浙江考核相关工作。
4、继续开展上消化道癌机会性筛查工作。
5、完成心脑血管防治、糖尿病防治、癌症防治等8个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撰写
6、继续开展健康浙江考核项目工作。
7、填报宁海县卫健系统“无废城市”废物处置量月报表。
8、10月宁海县医疗卫生机构应急物资储备盘库工作。
9、完成职业健康保护行动三年实施方案与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三年实施方案。
10、完成第三季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材料收集,通报考核问题并部署整改工作。
11、开展第三季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理论考试并发文通报考试结果。
12、持续开展2023年宁海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工作,通过电视台、户外屏等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公益广告进行播放。
13、完成10月份全县各基层医疗机构补偿数据手工填报工作,上传10月份补偿数据到省平台。
14、持续开展市信息平台统建系统完善工作,上传数据到宁波市平台,数据质量达质控标准。
15、联合乡镇街道、财政、公安等相关部门完成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补助及看护补贴审核工作。
16、开展基本公共卫生年度考核,收集各单位相关项目年度总结等材料。
17、公共场所卫生:做好开展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现场审核与卫生许可延续,继续开展“三小行业”监督检查和先照后证工作。
18、生活饮用水监督:做好第四季度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以及水质全分析工作;继续做好社区生活饮用水卫生检测示范项目。
19、学校卫生 :开展学校秋季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开展学校水质检测工作。
20、打非: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继续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工作。
21、医疗机构 :继续推进社会办医疗机构接入省“诊疗行为监督在线”工作、做好民营医疗机构信誉等级评定结果公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信誉评级工作等。
22、职业卫生 :做好2023年度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工作、继续开展尘毒危害、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2023-2025)等职业卫生专项工作。
23、卫生许可 :继续做好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新办、延续、复核工作,开展卫生行政许可案件质量评查。
24、慢病防制:慢性病和死因监测常规审卡、月度审核,月报和季报;慢性病社区综合防治工作指导;浙江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银牌创建;日常两慢病质控反馈,适宜技术总结材料的撰写,血脂异常质控小结;医防整合工作推进,临床指导中心例会,癌症临床指导中心的备查准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健康监测项目:学生问卷、收大便、学校供餐表等资料收集;健康浙江月报及专项行动推进;健康县区验收,配合迎检。
25、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学校银牌市级验收;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农村文化礼堂工作收集整理;健康教育云平台维护;呼吸道传染病应急健康教育;联合国糖尿病日、世界慢阻肺日宣传。
26、精神卫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管理系统维护,甬e心坊、浙里心晴数据资料整理上传,心理危机干预培训及市级演练,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日常工作。
27、传染病防制: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及学校等集体单位聚集性疫情监测处置,做好新冠、出疹性疾病、犬伤、四害、白纹伊蚊BI指数监测工作、流感监测采送样;做好计免及犬伤新上岗人员培训;做好重点人群流感疫苗接种评估,完成2023/2024年度集中式查漏补种第一轮工作;开展接种率调查及学生接种证查验工作质量评估;学生口腔保健窝沟封闭工作督导。
28、慢传地病:活动性肺结核病人网络直报,病人追踪及督导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完善;性病门诊督导;血吸虫、布病、疟疾检测汇总、土源性线虫数据汇总;艾滋病宣传活动。
(七)妇幼健康科
1、完成妇幼条线各项考核指标;对未完成乡镇逐一电话和现场沟通。
2、持续推进国家农村儿童早期发展试点等相关工作。
3.持续推进宁海县婴幼儿营养喂养咨询国家试点县工作。
4、完成县妇保院友好病区建设。
5、县妇保院托育园进行对外招生。
6、持续做好“红黄蓝”答复和维稳工作。
(八)县计生协会
1、项目工作:继续推进中国计生协青春健康沟通之道项目、向日葵亲子小屋项目。
2、组织建设:继续筹备县计生协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
3、整理2023年度奖特扶工作相关档案。
(九)宣传教育科
1、完成卫健系统报刊征订任务。
2、结合联合国糖尿病日开展宣传。
(十)爱卫办
1、做好健康县创建省级迎检工作。
2、加强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巩固工作指导,迎接上级爱卫办对国卫乡镇量化分级暗访。
3、开展年度乡镇街道爱国卫生工作推进情况检查核实。
4、完成各级卫生村、无烟单位和健康支持性环境创建巩固情况检查验收。
5、继续做好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推进健康素养进农村文化礼堂活动,按计划完成健康教育讲师团活动。
6、开展健康浙江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7、做好健康促进银牌学校迎检工作。
8、做好“河长制”相关工作,配合做好文明创城工作。
(十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1、继续做好全员人口信息应用管理工作。
2、了解并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浙江宁海考核的完成情况。
3、进一步和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对接优化生育政策若干措施的落实情况。
4、召开宁海县优化生育政策暨干部能力提升培训。
5、打造宁海县新型婚育文化宣传阵地。
6、梳理并规范人口家庭发展科文件归档情况。
(十二)信息中心
1、新版双向转诊系统上需求程序更新。
2、上线互联网医院线上自助开单功能。
3、制定并实施基层卫生院人工智能临床诊断辅助系统。
4、创业系统工作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