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关于转发宁波市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宁教〔2019〕357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学校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将2023年秋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经费共计1223.005万元下达给你们,其中已预拨部分金额具体详见宁教〔2023〕220号和宁教〔2023〕221号文件,本次实际下达142.325万元,具体详见附件。希各校妥善安排,保证学校日常运转支出。
附件:269号附件:2023年秋季学期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经费下达表.xls
宁海县教育局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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