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66087/2023-5204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3-10-07
发布日期
2023-12-12
发布单位
宁海县卫生健康局
宁海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秋季灭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12 15:07:41 信息来源:宁海县卫生健康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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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爱卫办〔2023〕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推进健康宁海和健康县建设,防止鼠传染性疾病发生和流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开展秋季灭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药物杀灭为辅、多种方法结合的综合防制方针,大力开展室内外环境整治,完善环卫设施,清除房前屋后的垃圾杂物,减少鼠类栖息繁衍场所。

(二)大力倡导讲文明、树新风、改陋习,引导市民树立勤俭节约、爱惜粮食的良好风尚,培养市民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在完善重点单位和一般单位重点场所的防鼠设施的同时,统一开展化学药物灭鼠行动。

二、活动范围

各乡镇(街道)所在地的单位和居民住宅为重点灭鼠区域。外环境和城乡结合部位防护带(500m)。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环境整治阶段(10月8-15日):制定切实可行的秋季灭鼠活动实施方案,宣传灭鼠的时间、方法、意义,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清除卫生死角,准备药物器械。   

(二)统一投放药物阶段(10月16-22日):本次灭鼠使用溴敌隆或溴鼠灵等灭鼠剂,统一投药时间为10月16日灭鼠第一次投药,10月19日补投一次,10月22再补投一次(雨天顺延)。

(三)检查整改阶段(10月23日-10月30日):对环境卫生整治、重点场所防鼠设施、鼠药投放情况和灭鼠效果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应结合卫生镇村创建巩固,积极做好秋季灭鼠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工作。督促各社区和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做好居民小区的灭鼠工作,保证药物的到位率与覆盖率达到95%以上。

(二)各系统、各部门按照统一部署,负责做好本系统、本部门及下属单位的环境整治和灭鼠等工作。住建、城管、交通、商贸、市场监管、旅游、人防、电力电信、自规局等部门要部署本部门、本系统的灭鼠工作,加强监督和管理,重点做好储备地块、建筑工地,食品、屠宰、废品收购行业,交通窗口、铁路和城乡结合部的公路两侧,下水系统、公共绿地等市政设施,集贸市场,宾馆,旅游风景区、人防设施及通讯电缆井等的环境清理和灭鼠工作。

(三)县疾控中心要做好灭鼠前、后的鼠密度监测工作,并将结果及时上报;县卫生监督所要加强除四害监督执法力度。

(四)新闻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灭鼠防病工作和相关知识的宣传。

(五)各地各部门要科学合理用药,严禁使用国家禁用药物,严防中毒事故的发生。如有误食中毒者,即送医院救治,维生素K1为解药。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鼠类防制技术方案》的要求开展灭鼠工作,并在11月5日前将秋季灭鼠工作总结和汇总表报县爱卫办,联系人:邬荣龙,联系电话:(760508),电子邮箱:nhawb@163.com。城区灭鼠药物零售点:宁海益民卫洁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桐山路1-1号,联系电话:0574-65225682/0574-65563766。

附件:

附件1:鼠类防制技术方案.doc

附件2:秋季灭鼠情况汇总表.doc

宁海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