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3-02-24 09:14:15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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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二、2023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三、2023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九、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三、机关运行经费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在法定权限内组织拟订全县国民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我县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

(五)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负责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指导推动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质量管理和品牌培育。

(六)组织制定中医药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负责中医药的继承、创新和中西医结合工作,统筹协调中西医发展。

(七)指导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八)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的全县牵头工作。

(十)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

(十一)负责来宁海的重要领导和重要外宾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县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国际性、国家、省、市、县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卫生健康行业人才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医疗卫生单位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负责全县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组织实施有关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业务交流与合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健康浙江、健康宁波和健康宁海战略,深化医疗卫生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建立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和产业的协调发展。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与有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配套衔接,参与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健康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开展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及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实施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负责拟订全县健康服务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协调全县健康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2.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调整、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进一步调查处置。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卫生监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检测发现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提供不合格产品的,及时通报县卫生健康局,由县卫生健康局依法处理。县卫生健康局在抽样检验中发现餐具、饮具检验不合格的,及时通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建立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信息通报机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完善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加快推进医保与医疗、医药、医助数据互联互通,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5.与宁海海关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全县传染病总体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县卫生健康局与宁海海关建立健全应对口岸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合作机制、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通报交流机制、口岸输入疫情通报和协作处理机制。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宁海县卫生健康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及局属事业单位预算。具体单位包括局本级、局属计生协会、局属信息中心单位预算、局健康发展中心及县卫生监督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采供血、县卫生进修学校、县急救站6家全额单位,县第一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3家县级医疗机构,城关医院、长街中心卫生院等17家基层医疗机构,共27家独立核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3年收支总预算57991.9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类)、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卫生健康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类)。

二、2023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收入预算57991.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664.84万元,占92.56%;财政专户管理资金3989.10万元,占6.87%;事业收入241.44万元,占0.41%;上年结转96.61万元,占0.16%。

三、2023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支出预算57991.99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类)125.2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2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566.3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51284.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2796.16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2334.6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183.07万元,项目支出34474.30万元。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53761.4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664.84万元,上年结转96.61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类)125.2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2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566.3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47053.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2796.16万元。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本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3761.4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76308.95万元减少22547.50万元,主要是2022年执行数县级财政有追加经费以及包括市级等上级部门拨付的财政转移资金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类)125.20万元,占0.2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20.00万元,占0.4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566.30万元,占6.63%;卫生健康支出(类)47053.79万元,占87.54%;住房保障支出(类)2796.16万元,占5.2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125.2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0万元增加125.20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功能科目分类变更。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220.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3.53万元,增长1.63%,主要原因是2022年根据实际情况列支,经费有调减。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57.33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4.04万元,下降2.50%,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死亡,人员减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34.69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521.25万元,下降68.95%,主要原因是预算功能支出分类变更,2022年3家县级医院退休人员一次性活动经费反映在此科目,而2023年预算未安排在此科目。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91.07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045.61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34.6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0.69万元,增长2.03%,主要原因是2022年根据实际情况列支,经费有调减。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3.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0万元增加3.0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安排在本单位,年中分配下达各乡镇街道。

9.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686.06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28.24万元,下降3.95%,主要原因是2022年局本级财政有追加经费,如年休假追加等。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83.6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4.80万元,下降5.43%,主要原因是2022年根据实际情况列支,经费有调减。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2038.9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645.51万元,增长46.33%,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新增项目,如城区居民参保健康体检。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5310.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8795.88万元,下降77.97%,主要原因是2022年执行数中有第一医院等级专项补助追加经费。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410.4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445.98万元,下降52.08%,主要原因是2022年执行数中有上级财政拨款。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妇幼保健医院(项)1115.8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313.00万元,下降21.91%,主要原因是2022年执行数中有上级财政拨款。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186.4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269.60万元,下降59.12%,主要原因是2022年执行数中有上级财政拨款。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12455.09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022.03万元,增长8.94%,主要原因是2023年年初预算中包含市级及以上项目资金。

17.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2641.6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90.14万元,增长7.76%,主要原因是2023年年初预算中包含市级及以上项目资金。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1268.91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371.83万元,下降22.66%,主要原因是2022年执行数中有年中追加的疫情防控经费。

1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638.56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7.17万元,下降2.62%,主要原因是2022年卫生监督所财政有追加人员经费。

2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应急救治机构(项)1240.2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225.82万元,下降15.40%,主要原因是急救站2022年购买2辆救护车,而2023年无需新购救护车。

2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5677.4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400.92万元,下降6.60%,主要原因是2022年执行数中有上级财政拨款。

2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978.9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464.81万元,下降59.94%,主要原因是2022年执行数中有年中追加的疫情防控经费。

2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4470.3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4140.25万元,下降48.08%,主要原因是2022年执行数中有年中追加的疫情防控经费。

2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1782.43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373.55万元,增长335.93%,主要原因是2023年年初预算中包含市级及以上项目资金。

25.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款)其他中医药支出(项)1000.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5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资金增加。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1210.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55.06万元,增长14.70%,主要原因是根据政策因素,补助对象变动,2023年预算资金增加。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855.3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497.59万元,增长139.07%,主要原因是根据政策因素,补助对象变动,2023年预算资金增加。

2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43.1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0.46万元,增长1.08%,主要原因是预算人员数、缴费基数调整。

2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980.31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3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80.40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31.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疾病应急救助(项)5.5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27.00万元,下降83.08%,主要原因是2022年执行数中有上级财政拨款。

32.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5.00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33.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1689.3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72.09万元,增长19.20%,主要原因是2023年年初预算中包含市级及以上项目资金。

3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796.16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03.70万元,下降3.58%,主要原因是预算人员数、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439.3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334.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104.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78.1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43.45%。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1.3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需要安排的接待。2023年比上年预算数下降5.3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24.48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2辆公务用车。2023年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00.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宁海县卫生监督所、宁海县采供血中心业务用车已到使用年限2023年度需要更新。

(四)公务用车运行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32.4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以及其他运行维护经费等。2023年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2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宁海县采供血中心2022年度公务用车运行费用预算未安排,由单位自有资金列支。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九、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本部门本级、计生协会2家行政单位以及卫生监督所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8.04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8.13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7.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17.3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1辆,其中,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6辆,事业单位业务用车35辆。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2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118台。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2辆,其中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事业单位业务用车1辆。预算安排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1台,主要为顶空进样装置--气相色谱仪。预算安排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4台,主要为彩色超声诊断仪、螺旋CT机、双通道脊柱内镜微创系统、流式细胞仪。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本部门所有项目支出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拨款预算20036.18万元,项目60个。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部门当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资金,包括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其他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8.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9.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指反映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的资金补助等支出。

14.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指反映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15.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8.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指反映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城市综合性医院、独立门诊、教学医院、疗养院和县医院的支出。

19.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指反映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 民族医院的支出。

20.公立医院(款)妇幼保健医院(项):指反映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专门从事妇产、妇幼保健医院的支出。

21.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立医院方面的支出。

2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指反映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2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24.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指反映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25.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指反映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26.公共卫生(款)应急救治机构(项):指反映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所属应急救治机构的支出

27.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28.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29.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指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30.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指其他公共卫生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31.中医药(款)其他中医药支出(项):指反映除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以外的其他中医药支出。

32.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指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33.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4.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5.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6.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7.医疗救助(款)疾病应急救助(项):指反映财政用于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的补助支出。

38.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指反映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方面的支出。

3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40.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宁海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部门预算附表.xls

宁海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部门项目预算绩效信息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