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投诉公示(2022年第12期)
发布日期:2023-02-09 10:27:01 信息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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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引导经营者加强自律,提高消费者满意度,提振全社会消费信心,完善促进消费的机制,根据《浙江省全面开展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对宁海县2022年12月的消费投诉情况进行公示:

一、处理消费投诉情况

2022年12月共收到消费投诉357件,受理量与2021年同期相比上升2.88%。其中远程销售185件,占消费投诉总量的51.82%;实体店铺销售172件,占比为48.18%。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2.10万元。详见下表所示:

投诉受理量(件)

与2021年同期相比变化幅度(%)

挽回经济损失(万元)

357

2.88%

32.1

二、投诉消费类型

消费类型

投诉受理量(件)

与2021年同期相比变化幅度(%)

商品类

308

7.99%

服务类

49

8.89%

三、商品消费投诉情况

商品消费投诉量居前三位的分别是一般食品、烟、酒、饮料49件,占商品类投诉量的13.73%;家用电器34件,占9.52%;家居用品65件,占18.21%。明细分类详见下表:

家居用品

65件

一般食品、烟、酒、饮料

49件

交通工具

45件

五金交电

37件

家用电器

34件

其他

127件

12月份家居用品投诉首位,争议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1、购买或者定制的家具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要求售后服务;2、锅具质量较差,在质保期已不能正常使用,内要求履行三包义务退换货;3、职业打假投诉件较多,主要反映的问题有:产品为三无产品,质量与广告宣传差距较大,消费者认为构成欺诈,要求赔偿。

四、服务消费投诉情况

服务消费投诉量居前三位的分别是教育、培训服务13件,占服务类投诉量的26.53%;餐饮住宿服务13件,占26.53%;制作、保养和修理服务6件,占12.24%,互联网服务4件,占8.16%。明细分类详见下表:

教育、培训服务

13件

餐饮和住宿服务

13件

制作、保养和修理服务

6件

互联网服务

4件

12月份教育、培训服务类投诉首位,争议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本月有12名消费者反映参加了中公教育宁海培训点的协议班,没有通过笔试或者面试,可相应退费。但现在培训机构迟迟未兑现退款承诺且已经搬离,负责人也联系不上。经我局工作人员调查了解情况,中公教育宁海培训点9月份已撤销关停,已告知投诉人与宁波培训点联系处理或者建议其走司法途径维权。

五、投诉问题类别情况

消费投诉按反映的问题类别分,居前三位的是:质量问题159件,占消费投诉总量的44.54%;合同问题82件,占22.97%;售后服务问题52件,占14.57%。

投诉性质

投诉受理量(件)

占投诉比率(%)

质量

159

44.54%

合同

82

22.97%

售后服务

52

14.57%

说明:以上数据采集全国12315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