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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决定宣布也要"红脸出汗"
发布时间:2023-03-24 09:46:44 信息来源:县纪委县监委机关 浏览次数:

“身为中共党员,纪律意识淡薄……经县纪委常委会审议,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日前,宁海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在县民政局联合党支部大会上宣布对宁海县殡仪馆原副主任王某的处分决定,并结合案件深刻剖析违纪原因,对其开展纪法教育谈话。

“感谢组织的教育,我已经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坚决服从组织处理。”王某一边说,一边从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手中接过处分决定书。随后,王某所在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县民政局“一把手”和全体支部党员共同参加。在会议上,支部书记以案明纪开展警示教育,王某在会上作自我剖析,支部其他党员针对此次违纪行为进行思考与表态,县纪委监委与违纪人家属签订家庭助廉倡议书。

全面及时、规范有序、不折不扣地宣布和送达处分决定,对于发挥处分决定的惩戒、警示和教育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规范高效开展处分决定宣布送达工作,制定了一套“宣读决定+教育谈话+自我剖析+支部党员表态+家庭助廉倡议书”的处分决定宣布程序,让受处分干部“红脸出汗”,以制度保障案件查办更深更实、警示影响更长更远。

“这次我爱人给单位造成了不良影响,回去以后我一定认真承担起‘八小时以外’的监督责任,督促他积极改正。”与会家属表示。

2022年以来,宁海县纪委监委坚持用身边“活案例”教育“身边人”,将处分决定宣布现场变成警示教育课堂,使处分决定“宣”在当下、“警”在长远。该县纪委监委从强化宣布氛围、增强“三个效果”出发,不断创新处分决定宣布方式,对党纪政务处分的宣布场所、宣布流程、宣布方式等各项程序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规范。规范处分决定宣布工作以来,宁海县纪委监委共宣布处分决定63件。

处分决定宣布并不是案件查办工作的终点,县纪委监委紧盯审查调查、处分执行后续环节,对相关单位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推进和督促落实,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同时,对受处分人员及时进行回访,通过与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同事等相关人员进行面对面交流,帮助受处分人“解开心结”“卸下包袱”,鼓励其重燃干事创业激情,让其切实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和关怀,确保监督执纪既有“力度”又不失“温度”。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把宣布处分决定与召开组织生活会、警示教育大会相结合,不断推进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让‘写在纸上的教训’变为‘立在墙上的镜子’,实现严管和厚爱有机统一,持续放大‘不敢、不能、不想’的叠加效应。”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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