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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王宏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发布时间:2023-05-11 09:01:11 信息来源:清廉宁海微信公众号 浏览次数:

日前,经中共宁海县委批准,宁海县纪委监委对宁海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王宏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宏伟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漠,以转移、隐匿证据方式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等财物,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活动安排;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王宏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宁海县纪委常委会会议、宁海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宁波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宁波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宏伟开除党籍处分;由宁海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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