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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宁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1 16:56:09 信息来源: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县开展了《宁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立足宁海县自然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紧扣新时代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新要求,整体谋划了县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目前《规划》已形成阶段性成果。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有关要求,拟召开《规划》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6月12日(星期一)下午2:30开始,会期半天;

地点:宁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九楼西会议室。

二、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控制在20人以内。持有宁海县居民身份证或在宁海县居住半年以上,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热爱关心国土空间规划的公民均可报名。

(二)听证旁听人。本次听证会旁听人名额控制在5人以内,可自愿报名或从报名听证代表但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三、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的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5月22日上午11:00。

(二)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填写《听证会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一人一表,并附身份证或半年以上居住证扫描件。

(三)报名人员可通过邮件等形式进行报名。邮件请发送至nhzgkjgh@163.com。

四、听证会参会通知

宁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核实和确定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名单,并于5月26日前通过短信告知,听证通知书将发送至报名信息表填写的电子邮箱。

五、听证须知

(一)听证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二)听证代表应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三)听证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听证纪律。

不明事宜,请来电咨询。联系电话:0574-59976905

特此通告。


附件.听证报名信息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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