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处分后我一直背负着沉重的思想包袱,但经过你们一次次敞开心扉的谈心谈话,我心中的疙瘩解开了,也真正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我以后一定吸取教训,把工作干好。”近日,宁海县某乡镇原领导干部朱某某在接受县纪委监委案审室回访教育后感慨地说。
2020年,朱某某因交通肇事的问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撤职的处分。受处分后,朱某某一度心灰意冷,干事激情有所消退。针对朱某某的情况,县纪委监委案审室为其量身定制了跟踪回访教育方案。
“在谈话中以纪法教育为主,引导朱某某正确对待工作中的错误。我们还协调其同事亲属参与谈心谈话,在受处分影响期满后,综合考虑回访教育情况,建议组织在适当时机让朱某某参与重点工作,激励其重拾信心干事创业。”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介绍,经过思想上疏导,工作上“加压”,一套回访教育“组合拳”下来,朱某某如释重负,一改消极状态,重新燃起工作激情。
为把回访教育做到点子上、做进心坎里,该县纪委监委推行“1234”工作法,即以问题为导向,因人施策,对症下药,精准制定回访方案,做到“一人一策”;围绕受处分党员干部自身思想动态和工作表现,涉案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处分执行情况“个人+单位”两个维度;综合考量受处分党员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和单位领导同事、乡镇纪委或派驻纪检监察组三个层面,回访工作涵盖涉案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谈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乡镇纪委或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同志谈同级监督情况,分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谈其工作表现、落实“一岗双责”情况,所在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四项内容。通过做细做实回访教育工作,引导“掉队”干部放下思想包袱,重振信心、重拾干劲,从“有错”干部转变成“有为”干部。
为防止回访教育“一访了之”,回访教育小组还会及时向所在党组织反馈回访情况,认真梳理受处分对象提出的合理诉求,积极予以协调解决,并形成回访教育评价意见,向其所在党组织通报反馈,并提供给组织人事部门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的参考依据。据了解,2022年以来,宁海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对233名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无一受处分人员提出申诉复查申请。
“监督执纪惩处干部不是目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才是根本,回访教育作为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将坚持在教育人、转化人、挽救人上下功夫,用暖心回访为‘掉队干部’注入‘强心剂’,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宁海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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