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璐莎代表:
您在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增设公共区域有偿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的建议》(第54号)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深化治理,严格执法。按照新修订的《浙江省消防条例》明确规定,从严处罚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的行为。结合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我大队将联合有关部门和镇街开展执法检查,加大对居民小区、群租房等各类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有力查处整治电动自行车充电线路私拉乱拉、“飞线”充电、占用城市公共道路等违法违法行为。
二是集中建设,提供保障。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将在地块规划条件中明确具体配套要求,地块应集中配建电瓶车充电设施,向地块内住户公共开放,并按有关规范配置相应充电设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小区改造等方式,对适合安装智能充电桩的物业小区、老旧小区进行智能充电桩的全覆盖,达到让小区业主规范停车、安全充电的目的,2023年计划安装2100个,预计8月底安装完毕。其中,西店镇计划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桩115个,充电口2200个,涵盖各个行政村、工业园区、公寓广场,目前已建设完成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桩105个,充电口2000个,预计11月30日安装完毕。跃龙街道在大桥李、斗门张、坦坑三个股份经济合作社的部分公共区域委托第三方安装了有偿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30个,约350个充电口。桥头胡街道计划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站20个,充电口1000个,涵盖各个社区、行政村,目前已建设完成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站8个,充电口500个,预计今年年底安装完毕。
下步,我大队将开展针对性强、特色多样的宣传活动,向居民们介绍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相关知识;组织网格员、消防志愿者讲解并发放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火灾案例和宣传册;集中发动街镇、居委会、村委会、物业等力量开展“流动”宣传,普及电动自行车日常维护、修理、使用以及充电安全常识。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消防事业的大力支持和关心!
宁海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