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普办〔2023〕2号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直及部省市属各单位:
现将《2023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和项目化普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1.2023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
2.2023年度项目化普法汇总表
宁海县普法办公室
2023年4月12日
附件1
2023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
一、共性工作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依法治理法治化水平,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2.常态化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宪法与浙江”“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权利义务一致等法治精神,推动民法典在我县的有效实施。
3.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4.围绕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做好法治宣传。大力宣传《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等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贯彻,促进企业合规经营,促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
5.坚持把党委政府重点工作、涉及民生重大事项作为普法重点。深入学习宣传与推进“五大革新”、现代化“双优”新宁海、共同富裕先行示范、数字化改革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乡村全面振兴、社会治理现代化、生态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平等保护、平安信访、信用体系建设、防范风险、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等重点工作,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开展好“4·15”全民国家安全日等主题普法活动;围绕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筹办做好法治宣传;结合工作职责,做好外来务工人员法治宣传教育、数智普法平台建设等专项工作。
6.落实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组织领导班子集体学法不少于3次,认真做好领导干部学法和年度述法工作;认真组织好本单位公务员学法用法学习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工作。
7.强化新技术新媒体在普法中的运用。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多种资源,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充分运用短视频开展普法,加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资源的创作和申报力度,强化互动化传播、沉浸式体验。
8.贯彻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普法。落实以案释法制度,推进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以案释法工作常态化。
9.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开展“八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结合单位职能,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专项行动,积极培育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并开展相关工作;推动“八五”普法工作有效实施,组织开展“八五”普法中期检查督查。
10.落实本地、本单位普法责任制。推动《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定》《关于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的实施细则》在本地、本单位的进一步贯彻落实,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做好“双普”基地的培育工作。
二、县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个性工作
(一)县委办公室
1.认真抓好《习近平关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论述摘编》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选编》《中共浙江省委重要党内法规选编》等学习贯彻工作。
2.健全党内法规工作联席会议机制,通报党内法规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部署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中的相关问题,统筹推动党内法规贯彻实施。
3.举办全县党内法规业务培训班,采取挂钩帮带、以会代训、跟班学习等方式,建立党内法规业务培训常态化机制。
4.抓好保密法规教育学习,组织开展全县机关单位保密教育轮训,推进社会保密宣传教育。
(二)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1.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宁波市全民健身条例》《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跟踪监督《宁波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宁波市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条例》等8件法规贯彻实施情况。
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行政复议工作情况的报告、县检察院关于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县司法局关于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汇报。
3.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宪法宣誓、“走进人大”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宣传活动,深入宣传我国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的显著优势。
(三)县政府办公室
1.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题培训及宣贯工作,防范政务公开涉法风险;对“政府开放日(周)”、政务公开社会评议等平台进行集中宣传,积极营造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社会氛围。
2.强化保密宣传教育,抓好新修订的《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保密工作规则》贯彻落实;运用数字化手段,推进国家安全、网络安全和保密法规宣传教育工作精准、高效落地。
3.统筹协调《宁波市外来务工人员法治安全文明宣教培训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贯彻落实工作,开展“新市民普法一件事”应用,落实宁波市新居民积分管理办法,引导更多外来务工人员上网学、主动学。
4.进一步发挥县政府法律顾问的把关作用、参谋作用和纽带作用,使决策过程更科学、制度供给更及时、法治环境更优良。
(四)县政协办公室
1.在政协履职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组织送法下乡,积极发挥政协委员专长,帮助解决群众身边的法律难题。
2.发挥“请你来协商”、委员工作室、民生议事堂等协商平台作用,组织开展小微协商,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3.面向宗教界人士宣传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理论和方针政策、宗教领域法律法规。
4.通过“宁海政协”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加大政协助推法治宁海建设的宣传力度。
(五)县委组织部
1.组织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轮训,采取分类与分级、线上与线下、主课堂与分课堂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级干部进行全员轮训。
2.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计划,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作为理论教育重要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必修课程,在主体班次中设置教学单元,将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等列入教学计划。
3.实施年轻干部“赋能成长、奋进先行”周末知行学堂专项干部培训计划,面向年轻干部设置基层治理现代化等专题培训板块开展系统性培训。
4.组织“争创一流城市、跻身第一方阵”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市域样板系列培训班,会同县委办公室、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县普法办等相关职能部门举办党内法规业务、平安宁海建设、推进依法治县、普法和依法治理等专题培训班。
5.会同县普法办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
6.依托宁波干部党员学习网和“甬学”平台,开设法律知识学习专栏。依托“正学大讲堂”,举办法治专题讲座。
(六)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
1.将法治建设列入党的创新理论走心工程,开展法治宣讲,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深入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2.加强公益普法宣传,指导新闻媒体继续做好法治宣传,丰富普法栏目内容,统筹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提高法治文化传播能力,营造良好法治文化氛围。
3.加强公民道德建设,贯彻落实《宁波市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意见》《宁波市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细则》,全面实施《宁波市志愿服务条例》,推动法治志愿者队伍建设。
4.把普法内容纳入“三下乡”活动内容,推动普法进基层。
5.整合属地网络资源,推进网络普法宣传教育。
(七)县委政法委
1.督促指导政法系统法治宣传教育,配合做好重大法治宣传活动的组织实施。
2.依托县法学会开展法学研究、法治宣讲等活动,联合宣传、司法、团委、教育等部门,组织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法学沙龙”等活动。
3.办好“平安宁海”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依托新媒体平台积极开展法治宣传。
4.推动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平安宁海”考核内容,推动指导法治副校长活动的深入开展。
5.组织开展反邪教宣传活动,增强广大市民反邪教意识和自觉抵御邪教侵蚀的能力。
(八)县法院
1.着力推进审判精品工程,推进移动微法院和“云法庭”等特色普法品牌建设,加强以案释法力度,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打造涉外商事审判品牌等服务中心大局的举措开展宣传,为打造现代化“双优”新宁海营造良好氛围。
3.加大对打击拒执犯罪和防范整治虚假诉讼的宣传力度,营造诚信守法的良好社会风尚。
4.聚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共享法庭”建设等开展宣传,助力基层治理现代化,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5.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教育引导在校师生、学生家长提升法治意识、自护能力、监护能力。
6.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立足工作职能,结合地域特色,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并发挥阵地作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九)县检察院
1.紧扣检察工作重点、热点、焦点话题,以全县检察机关办理的典型案例为依托,运用融媒体阵地开展以案释法。
2.组织“检察蓝+志愿红”三进入(送法进社区、法治进校园、服务进企业)实践活动。
3.依托“法治副校长”机制,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加强学校法治建设,教育引导在校师生、学生家长提升法治意识、自护能力、监护能力。
4.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立足工作职能,结合地域特色,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并发挥阵地作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十)县教育局
1.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深化宪法教育进校园、进课堂,积极开展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开展宪法晨读、宪法演讲、宪法知识竞赛、宪法卫士等系列活动。
2.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充分发挥法治教育在立德树人中的重要作用,推进全县学校法治教育课程建设,选树一批优秀法治教育课,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
3.推进民法典学习活动。通过法治知识竞赛、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
4.推进法治副校长建设。不断完善法治教育协同工作机制,会同公检法司等部门完善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提升法治副校长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有针对性地开展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防范校园欺凌等方面教育。
5.开展法治讲师团活动。依托“市教育法治讲师团”队伍,开展进校园授课活动。
(十一)县民宗局
1.深入学习宣传民族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深入广泛地宣传《城市民族工作条例》《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宗教团体管理办法》《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宁波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使宗教界人士和各族群众了解自身的权利与义务,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知晓度。
2.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推动党的民族政策理论、民族法律法规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重点推进县城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依法维权意识和法治观念,依法保障各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
3.联合县普法办在全县宗教领域培育省级普法示范点和省级宗教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4.在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法治宣传专题教育。在全县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法治专题讲座。每个宗教场所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法治专题讲座,不断增强宗教教职人员的法治意识,规范宗教活动场所依法开展宗教活动。
(十二)县公安局
1.依托“宁海公安”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持续开展以案释法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扎实推进打防电诈、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反恐防暴、依法信教、禁毒禁赌、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普法,增强公众防范意识。
2.立足公安工作职责,开展“1·10”人民警察节、“4·26”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5·15” 经侦宣传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6·26”国际禁毒日、打防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执法规范化建设等主题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3.结合《宁波市养犬管理条例》《宁波市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宁波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宁波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等地方性立法贯彻实施,开展普法宣传。
4.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教育引导在校师生、学生家长提升法治意识、自护能力、监护能力。
(十三)县民政局
1.丰富“法润民政 服务民生”普法宣传内容,通过以案释法、案卷评查、交叉检查、业务沙龙等载体,提升机关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
2.落实单人户低保、低边渐退期和支出型贫困相关办法、社会组织法人治理指引、门牌编制规范地方标准等,建立婚姻登记特邀颁证师制度,推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内容和形式创新。
3.组织“法律六进”(进机关、进社会组织、进养老机构、进儿童福利机构、进婚姻登记机构、进救助管理机构)活动,依托智慧民政、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持续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慈善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重点法律宣传教育力度,提升普法宣传的覆盖率和实效性。
(十四)县司法局
1.严格执行《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及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2.部署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年度工作,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的学习宣传,组织开展新修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宣贯。部署落实“宪法与浙江”宣传月、“法助共富 法护平安”“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等主题普法活动。
3.督促落实普法责任制,发布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和项目化普法,开展普法责任制年度履职报告评议。
4.推进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培育一批优秀的公益性普法社会组织、普法工作室,积极申报一批市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双普”教育基地)。
5.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组织开展《宁波市法治乡村建设促进条例》回头看活动,加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实施国家级、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倍增计划。
6.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推进宪法、民法典主题宣传阵地、特色法治文化场馆建设。实施法治润民工程,推动法治文艺精品创作展演,加强新媒体普法产品创作。
7.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构建法治文化现代传播体系,配合打造“甬派-法治宁波”频道网络普法主阵地。
8.会同组织部门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开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利用甬习云课堂平台组织机关单位干部集中学法。
9.完善以案释法工作机制,加强执法司法人员、法律服务人员以案释法工作。完善以案释法发布平台,深入开展案例征集、选编、发布工作。
10.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
11.做好本系统涉行政执法、行政复议、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十五)县财政局
1.面向服务管理对象宣传实施各项财政政策,开展“财政服务月”活动,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财务会计法律制度宣传活动。
2.面向预算单位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财政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3.面向财政干部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周二夜学”“财政学堂”、专题业务培训、发放学法手册、典型案例评析等普法活动,增强财政法治工作水平。
(十六)县人力社保局
1.大力宣传普及劳动就业、社会保险、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用人单位经营管理人员、专技人员、技术工人、参保人员开展集中培训、以案释法等活动。
2.强化人社法治文化建设,结合甬上乐业、社保惠民、我才甬现、工伤预防等重要活动,开展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不断健全“双普”基地、行政服务大厅、局网站法治阵地建设。
3.提高法治队伍素质,深入开展系统内执法队伍持证上岗,监察员、仲裁员及窗口经办队伍的集训研讨交流活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调解仲裁的能力,预防和化解各类劳资纠纷、人事纠纷和行政争议。
(十七)县住建局
1.积极承担面向社会公众的普法责任,通过开展执法宣传、以案释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等方式,推进涉民生领域特别是物业管理、房屋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
2.将普法紧紧融入行业管理、执法监管,围绕安全生产管理,紧盯企业违法违规多发领域,结合外来务工重点人群,积极开展“法治宣传进工地”活动,切实提高企业员工学法、守法意识。
3.通过法治培训、建设论坛、周二夜学等方式推进住建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不断提升执法人员和检查人员的法律素养。
(十八)县交通局
1.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教育。举办法制干部、基层执法站所负责人、案审人员、公平竞争审查人员专题培训。谋划建设执法实训基地并适当扩面。
2.深化“法治融于出行”主题普法活动。打造“宪法公交专线”“出租车公益普法车队”“宪法公益骑行”等交通特色普法品牌,强化“法治护航先锋队”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丰富主题普法活动,打造流动普法靓丽风景线。
3.开展“路政宣传月”“轨道交通执法宣传日”活动。面向公路、轨道交通执法队伍、服务对象和社会大众,通过高速公路服务区和轨道站点电子显示屏、展板宣传,执法服务走访、送法进企业等形式开展多样化普法宣传活动,系统宣传公路、轨道交通有关法律法规、管理规范。
4.深化“以案释法”活动。重点围绕公路超限超载、危化品运输、出租车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领域,开展说理式执法,推动“以案释法”常态化,定期发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将普法贯穿于执法全过程,渗透于执法各环节。
5.开展“法治护航”助企送法活动。开展送法进港口、进船舶、进水运企业等活动,发挥港航流动普法优势,打造港航普法专线。
6.持续推进“法治扎根工地”活动。强化“双普”基地建设,提升交通建设领域从业单位、从业人员法治意识,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7.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聚焦改革发展、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和安全法规知识等内容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知识,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8.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在公共交通场所、交通工具、建设工地等领域广泛宣传国家、省市和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提升交通运输行业诚信守法意识。
(十九)县文广旅游局
1.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着重做好宪法、民法典和《文物保护法》《宁波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专项法规宣传。
2.参与“旅游大讲堂”巡讲,开设“说法”微课堂,打造法治主题旅游景区(景点),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景区(景点)。
3.紧扣文娱领域综合治理、“不合理低价游”综合治理等专项行动,依托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和“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宣传。
4.加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场所开放力度,开展“守护历史根脉,筑牢安全防线”文物保护普法宣传,实施文化供给培优行动,活化利用文化形态和文旅资源,丰富法治宣传教育。
(二十)县卫生健康局
1.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教育。
2.开展《医师法》宣传学习,强化医务人员依法执业、依法维权的普法工作,开展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在岗培训,提升依法执法能力。
3.提升县级医疗单位普法宣传阵地建设水平,提升线上普法宣传教育比例,提高“健康宁海官微”微信公众号普法宣传力度。
4.继续开展做好关键时间节点的普法宣传工作,做好“5·12”护士节、“6·14”献血日、“8·19”医师节、“12·4”国家宪法日面向社会服务对象的普法宣传工作。
(二十一)县市场监管局
1.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等重要节点,面向市场各类主体、社会公众集中开展具有市场监管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2.充分利用“两微一网”等法治阵地和“双普”教育基地,开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等法治宣传教育。
3.建立典型案例指导制度,发布、解析食品安全、产品质量、消费维权、知识产权、广告等违法典型案例,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宣传指导作用。
4.开展盐业执法“以案释法”活动,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
(二十二)县总工会
1.组织引导广大职工学法守法用法,以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和外来务工人员为重点对象,深入开展与职工群众劳动权益和生产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2.继续组织参加全市“尊法守法·携手筑梦”百场公益法律宣讲活动,组织工会律师志愿者开展百家企业劳动规章制度法律体检活动。
3.在县总工会网站及官微开展在线法律服务栏目,以法律知识竞赛、即时即答、以案释法、现场解答等方式,做好法律服务工作,大力营造法治氛围。
4.发挥职工服务中心和工会劳动关系调处工作室等法律平台作用,提供各类普法资源和法律服务。
(二十三)团县委
1.全面推动“八五”普法规划有效实施,综合运用宁海青年网、宁海新青年微信公众号、宁海12355青少年服务台等线上平台及青少年宫等线下阵地,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2.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构建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深入开展“开学法治第一课”“三禁三防三自”等活动,并在“5·4”青年节、“10·13”建队节、“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
3.深入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普法教育,充分发挥县平安志愿服务队、青年律师志愿服务团、青少年事务社工等专业队伍作用,加强与专业社会组织的联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等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普法教育。
4.积极培育青年普法力量,推动青年司法工作人员、青年法律服务工作者和青年社会组织骨干等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行列。
(二十四)县妇联
1.抓住“3·8”妇女节、“5·15”国际家庭日、“6·1”儿童节、“11·25”反家庭暴力日等节点,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
2.在县妇联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上开设“以案释法”专栏,普及与妇女儿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托12338妇女维权热线、巾帼维权志愿者队伍等提供法律咨询,着力打造线上线下巾帼普法宣传新格局。
3.全面发挥巾帼维权志愿者的作用,开展法治宣讲、解疑释惑、矛盾化解等。宣传巾帼维权服务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十五)宁海传媒集团
1.丰富集团各媒体法治宣传形式,增强法治节目感染力和吸引力。
2.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民政、信访、安监、文广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及时对我县开展的法治工作和先进典型进行深入的宣传报道,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助推法治宁海建设。
3.办好《法在身边》《法律课堂》《你是我的眼》等法治节目,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例开展及时、权威的法律解读;做好宪法、民法典等主题法治报道和法治宁海建设宣传报道;运用微信、微博、客户端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积极引导社会法治风尚。
(二十六)县国资管理中心
1.开展合规管理法律法规宣传,着眼县属企业防范和化解重大经营风险,学习宣贯《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南》等文件精神,不断提升县属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
2.面向机关和企业,重点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等国资监管法律法规的普及学习,不断提升依法监管水平。
3.组织合规管理专题宣传,开展《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浙江省属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宁波市属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宣贯学习,为推进企业合规管理试点营造良好氛围。
4.开展面向全社会的“区块+普法”特色普法活动,指导企业在城市广场、交易市场、营业网点、会展中心、交通节点、公交车厢等重点功能区块,利用展板、橱窗、广播和新媒体等方式,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5.指导县属企业把年度法治培训纳入企业员工整体培训计划之中,发挥企业法治培训主阵地作用,统筹各企业法律顾问队伍,积极组织“法治讲堂”,为县属企业提供学习借鉴的平台。
三、其他县直及部省市属单位个性工作
(一)县纪委县监委机关
1.深化党纪法规宣传教育,持续抓好“两法一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开展党纪法规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和“讲廉课、学廉文、考廉规”活动。
2.实施“一案五必须”制度,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特别是结合案件查摆剖析开展警示教育,推动制度完善以案明纪释法。
3.举办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专题展,编印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编写“案说101个罪名”专栏,持续加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警示教育。
4.推进清廉单元建设,培育清廉单元示范点。
(二)县委统战部
1.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重要思想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工作。
2.面向政府部门、广大市民特别是侨胞和归侨侨眷,开展侨法宣传主题活动,加大对全县侨务干部涉侨政策法规的培训力度。
3.组织引导知联会、新联会、律知联等统战社团、面向广大市民和全县统一战线成员,开展普法送法活动。
4.组织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积极参与法检两院工作情况通报会。
(三)县人武部
1.结合第23个全民国防教育日,开展国防系列法规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进公园活动。
2.广泛开展征兵宣传系列活动,大力宣传《兵役法》《国防法》《征兵工作条例》和拥军优属政策。
3.贯彻落实《浙江省军人军属权益保障条例》。
4.进一步加大各级领导干部国防专题培训力度。
(四)县委改革办
深入开展“五大革新”最系列宣传活动,建立健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常态化宣传机制。
(五)县委编办
1.加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相关配套规定的学习宣传力度,对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条例》情况开展督查检查。
2.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相关政策规定的学习培训工作。
(六)县台办
1.定期举办全县台资企业法规政策培训活动,重点为在缑台商辅导解读劳动、税务、台商投资保障“一法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服务引导台资企业规范经营健康发展。
2.组织对台系统干部贯彻落实国家安全法、保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党员干部的法律意识和保密能力。
(七)县直机关工委
1.充分运用机关党建微信公众号“机关学习”子平台和“甬习云课堂”,为各机关单位组织开展“周二夜学”提供法治学习“菜单式”服务保障。
2.组织县管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史。利用“12·4”国家宪法日等特殊时段和法治宣传节点,组织县直机关党员干部开展党章党规、宪法法律学习宣传活动。
(八)县信访局
1.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把条例学习和法治教育纳入干部队伍教育和党校教学培训内容,提高信访干部队伍法治素养。
2.加强信访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将依法信访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方式,加大信访违法行为案例宣传力度,引导群众通过合理合法渠道反映意见诉求,营造良好信访生态。
(九)县委老干部局
按职责抓好离退休干部有关老年人权益保障和老干部工作政策法规落实,组织离退休干部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服务工作。
(十)县委党校
1.加强学法制度落实,把法治教育纳入党员干部队伍教育培训的总体规划,列入主体班次培训的必修课。
2.加强法治文化研究,加大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党章党规等科研和宣讲力度。
(十一)县委党史研究室
深入宣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浙江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宁波市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和《宁波市革命遗址保护利用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依法依规决策,提升依法治志水平。
(十二)县发改局
1.加强投资管理、价格管理、粮食安全、信用建设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宣传解读。
2.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学习宣传,加大海防设施保护力度。
(十三)县经信局
1.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宁波市信息化条例》等业务相关法律法规。
2.重点加强《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专题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
3.落实省委省政府“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市委市政府“三稳三提”等服务活动,开展“千名干部助企纾困”、“五送”暖心助企“开门红”等专项活动,宣传各项惠企政策。
4.指导好企业经营管理者开展外来务工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十四)县科技局
1.结合科技活动周等,宣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营造更好环境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年)》《宁波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等政策法规,举办科普互动体验,展示我县科技创新成果,帮助企业及时了解和用好用足科技惠企稳企政策。
2.开展科技下乡活动,围绕农业产业振兴、美丽乡村建设技术服务需求,面向群众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宁波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讲。
(十五)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1.结合世界湿地日、“爱鸟周活动”,积极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全面普及《湿地保护法》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湿地资源和野生动物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引导教育群众拒食野生动物,倡导健康文明、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2.面向社会大众和管理对象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矿产资源法》《测绘法》《海域使用管理法》《森林法》《宁波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营造良好自然资源法治氛围。
3.深入开展“法律进校园”系列活动,利用城市展览馆和主题宣传日活动深化青少年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提高自然资源规划法律知识的受众面。
4.加强普法阵地建设,努力创建一批主题突出、深入一线、服务大众的自然资源规划普法阵地。
(十六)市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
1.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2.加强《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等地方性法规宣传。
3.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机制和实践地建设等方面的宣传。
(十七)县水利局
1.结合“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活动,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水法》《水土保持法》《浙江省海塘建设管理条例》《宁波市河道管理条例》等涉水法律法规宣传,开展水资源水情、水环境保护、防灾减灾等知识的宣传教育。
2.结合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等活动,宣传普及《宁波市供水和节约用水条例》《宁波市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社会公众养成惜水、节水、保护水环境意识。
3.推进水利行业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守法活动,加强法治培训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提高水利行业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十八)县农业农村局
1.做好提升“三农”干部依法行政水平、推动农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再上台阶等工作。
2.发挥县农业农村普法讲师团专业优势,组织讲师团成员开展乡村振兴、农业渔业领域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宣讲宪法、民法典及农业农村法律法规,开展相关法律咨询和争议解决工作。
3.组织“送法下乡促春耕备耕”“中国农民丰收节普法庆丰收”等农事节庆活动,围绕“绿剑”“春雷”及禁渔期等农业、渔业执法专项行动、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重点活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宣传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畜牧法、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及《浙江省家畜屠宰管理办法》《浙江省海洋与渔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新近修订的农业农村专项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突出“以案释法”,强化执法中“点对点”普法,扩大公众参与,优化普法宣传效果。
(十九)县商务局
1.认真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深入宣传商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商贸企业诚信经营安全生产意识,强化消费者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充分利用局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宣传我县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
2.持续开展涉外涉企法律服务。利用线上交流、现场走访等形式,精准掌握商贸企业法律需求,通过组织开展贸易摩擦壁垒应对、外贸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走出去”企业合规建设等有针对性的专题讲座,帮助企业提升应对涉外法律问题能力。
(二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1.结合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特点,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
2.充分发挥广大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的“堡垒”作用,加强针对退役军人群体的普法教育,引导退役军人自觉遵纪守法。
3.结合清明节、建军节、烈士纪念日等特殊时间节点,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及相关配套政策。
(二十一)县应急管理局
1.广泛开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等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领域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宣传教育。
2.持续推动《宁波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宣贯,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
3.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3·19”森林消防宣传日、“5·12”防灾减灾日等重要时段,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4.依托“两微一端”、应急安全场馆等线上线下重要平台,进一步拓展对社会公众的应急普法宣传教育实效。
5.做好“以案释法”工作,定期发布安全生产执法典型案例。
(二十二)县审计局
1.将《审计法》纳入全县审计人员的培训体系,根据新修订《审计法》的要求,修订审计业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配套制度体系。
2.推进审计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结合审计发现的问题向被审计单位普及审计法规,将普法贯穿于审计项目实施全过程。
3.通过开展审计质量检查、审计项目评优、内审指导等工作,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浙江省审计条例》《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宁波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促进全社会重视财经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和运用。
(二十三)县委外事办
1.开展出国(境)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和疫情常态化形势下出国(境)团组境外安全防范知识宣传,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疫情常态化形势下认真做好国家工作人员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工作要求。
2.做好全县涉外行政法律法规专项培训,组织参加外事系统工作会议。
(二十四)县金融服务发展中心
1.统筹推进全县金融领域普法工作,指导金融机构开展金融普法工作,引导金融机构组织建立法治宣传教育阵地,经常性开展社会公益法治宣传,提升社会公众的金融法律意识。
2.持续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对防范非法集资、非法金融风险的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
3.广泛宣传《浙江省地方金融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地方金融执法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地方金融条例的落实。
(二十五)县体育发展中心
1.学习宣传《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等重要法律法规,利用全民健身日、全民健身周等时间节点,大力开展《宁波市全民健身条例》等法律法规宣讲活动。
2.结合杭州亚运会,做好反兴奋剂相关法规宣传工作,做到零容忍。
(二十六)县统计局
1.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重要法律法规文件的学习教育,不断提升统计法治理论水平。
2.领导班子带头学法,推动本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统计法规学习。
3.推动统计法律法规列入全县各级统计机关党支部、部门学习内容,利用专业会议、一套表平台开展对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通过发放法律告知书、约谈、统计信用公示和处罚惩戒等形式加强警示教育,组织深入基层单位、企业进行点对点普法宣讲,强化精准“滴灌式”普法宣传。
4.加强集中统计普法宣传,利用中国统计开放日、全国宪法日和统计法颁布日等时间节点,深化统计普法“六进”活动。利用新媒体、网络媒体加大统计法治宣传力度。推进“以案释法”警示宣教,加大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曝光力度,充分发挥“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积极作用。
(二十七)县医保局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医疗保障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基金宣传月活动,强化医保监管部门、定点医药机构、医药企业和参保单位(人员)法治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2.公布医疗保障领域违法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经办机构、参保人员等各类监管对象欺诈骗保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强化各方遵纪守法意识。
(二十八)县人防办
1.利用“3·1”国际民防日和“5·12”“9·18”警报试鸣以及全民国防教育日等时间节点,大力向社会宣传国防动员以及人民防空相关政策法规知识。
2.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等执法监管活动,面向重点普法对象开展人防政策宣传教育。
3.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宁波市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等国防和人防法规的宣传,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二十九)县综合执法局
1.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
2.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契机,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燃气安全等行业法规规章宣传培训,开展常态化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3.坚持执法、普法、守法互促共进,通过普法服务和执法监管有效融合,推行教科书式执法、说理式执法、柔性化执法,从源头上减少违法现象。
(三十)县大数据中心
1.通过浙里办、政府网站等多种形式对大数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进行宣贯。
2.组织举办大数据管理有关方面培训,围绕数据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数字化改革等内容开展业务培训,着力提升大数据系统队伍法治水平。
(三十一)县政务办(县公共资源交管办)
1.开展《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工程领域招投标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重点工程招投标岗位人员的法治培训,强化办理招投标违法案件的“以案释法”工作,建立违法行政案件通报制度,促进相关单位和人员提高法律意识。
2.宣传公共资源交易、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继续开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条例》及配套文件的宣贯活动。
3.开展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技术等工作相关法治实践。
(三十二)县关工委
1.组织青少年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不断增强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组织“五老”骨干团队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积极参与校园周边环境集中整治、网吧专项治理、互联网有效监管、银幕荧屏净化等活动。
3.打造关爱青少年品牌,继续做好失足失范青少年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在全县留守儿童比较集中的乡镇建立“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站”,与留守儿童进行结对帮扶。
(三十三)县机关事务局
1.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条例》《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宁波市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宣传教育活动。
2.开展机关事务管理行业领域在职培训,进一步提升机关事务管理系统干部职工和物业从业服务人员的法治素养。
(三十四)县供销联社
配合做好助力乡村振兴、推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地方性规章的宣贯,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学习宣传。
(三十五)县文联
1.组织开展具有法治元素的文艺作品创作。
2.充分发挥文联特色优势,整合文艺资源,倾力打造“甬艺·清风”品牌,结合“文艺大咖面对面”“送欢乐下基层”“送书画进礼堂”等文艺志愿服务活动,送具有法治元素的文艺作品到广大农村、社区一线进行展览、展演。
3.突出“文艺两新”重点,发挥文艺维权中心作用,履行好自律维权职能,主动了解广大文艺工作者法律需求,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在引导、支持文艺工作者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的同时做好普法工作。
(三十六)县科协
1.加强《宁波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宣传教育,推动《条例》各项政策进一步落实。
2.结合全国科普日等重点活动,全面推进《科学技术普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咨询服务等活动。
3.培育创建“科普+普法”“双普”教育基地。
(三十七)县侨联
1.开展侨法普及性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国家和省市关于侨务工作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对侨界群众信访中所反映涉及的法律法规,做好解释工作,引导侨界群众依法依规表达诉求。
3.依托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面向公众开展丰富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等专项普法活动。
(三十八)县残联
1.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等宣传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2.结合世界自闭症关注日、全国助残日、全国残疾预防日、“12·3”国际残疾人日等重大残疾人节日和“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活动,与县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残疾人政策法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引导和培育广大残疾人学法懂法守法。
3.围绕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数字化改革实施方案,结合学习、调研活动,充分应用宁波市智慧残联大数据管理平台,重点任务清单化推进,融进普法思想与观念,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
4.结合人大、政协工作安排,加强残疾人法律法规执法、视察、调研,推动残疾人法律法规的有效落实。加强残疾人维权工作服务体系建设,通过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和救助工作站平台,为残疾人维权提供法律服务。
(三十九)县红十字会
1.依托县红十字会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运用新媒体平台开展法治宣传。
2.结合世界红十字日、世界急救日等,开展《红十字会法》等学习宣传,普及防灾减灾、救护培训常识。
(四十)县档案馆
1.坚持“三个走向”根本遵循,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
2.结合《档案法》实施,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档案法律法规。推进档案工作“四个体系”建设和发挥档案馆“五位一体”功能,加强档案接收、利用等档案工作法规宣传教育。
3.发挥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排摸挖掘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第二批),面向青少年、大学生等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规宣传教育。
(四十一)宁海海关
1.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推进海关法治建设。
2.利用“8·8”海关法治宣传日等时间节点,面向社会大力宣传《海关法》等海关法律法规。
3.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按照海关总署《海关系统重点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实施办法》的工作部署,加大对重点法律法规、新制修订的海关规章的宣传贯彻力度。
(四十二)县委国安办
1.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1·1”反间谍法颁布纪念日系列活动,面向社会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领域重点法律法规及12339举报热线,提高全社会维护国家安全和反间防谍的意识和能力。
2.加强国家安全法治宣教品牌建设,丰富国家安全法治文化产品,开展好国家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国家安全教育基地等普法阵地作用,开展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扩大宣传阵地的覆盖面和利用率。
(四十三)国家税务总局宁海县税务局
1.紧扣税收宣传月主题,开展第3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
2.以“办好惠民事·服务现代化”主题,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四十四)人行县支行
1.开展“双百双千”工程,通过“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普及金融知识,守住‘钱袋子’”、金融知识普及月等活动,把金融法律知识送到全县各村社。
2.深入开展征信知识宣传教育普及工作,提升人民群众诚信意识和征信权益保护意识。
3.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集中宣传,深入宣传《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提高人民群众的防骗意识和防诈能力。
4.持续开展储蓄国债宣传,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尤其是农村居民对储蓄国债的认知度和接受度。
5.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全面普及外汇法律法规和涉汇主体用汇知识,促进诚信经营和合规用汇的观念深入人心。
(四十五)国家统计局宁海调查队
1.围绕“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点,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系列统计普法宣传活动。
2.进一步推动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及时通报曝光典型统计调查违法案件,在监督检查中普及统计法规知识,提高业务能力。
3.加强阵地建设,打造统计法治文化阵地,厚植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良好氛围,营造统计法治良好环境。
(四十六)县气象局
1.结合“3·23”世界气象日、“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时间节点,向社会公众大力宣传《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气象法律法规,开展气象灾害防御、气候保护等知识的宣传教育。
2.推进气象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守法活动,开展气象法治专题培训、讲座,不断提高气象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
3.充分利用“双普”教育基地和气象科普教育基地,面向青少年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
(四十七)县邮政公司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寄递安全普法教育。重点普及寄递安全检查“三项制度”、用户信息个人保护等内容,开展杭州亚运会寄递渠道安全保障行动等活动。
2.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快递服务》国家标准,进一步提升快递行业服务水平,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附件2
2023年度项目化普法汇总表
序号 | 单位 | 项目名称 | 主要内容 | 实施时间 | 责任人 |
1 | 县法院 | 普法小课堂 | 制作普法短视频。在各宣传节点,选取老百姓日常生活中的普法点,通过情景剧的形式,以轻松幽默、简单易懂的方式向公众呈现,提高老百姓的法治意识,做到尊法守法。 | 2023年上半年 | 赵睿利 |
2 | 县检察院 | 检校共建“法治课堂”孵化基地2.0版本 | 县检察院、县教育局整合检教优势,依托县第一职业中学设立检校共建“法治课堂”孵化基地,并进行升级培育,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 2023年1-12月 | 滕云 |
3 | 县委编办 | 深入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宣传 | 开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常态化宣传,推动机构编制工作用制度固化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改革成果,着力完善党政机构职责管理办法,深入推进机构编制“三色管理”,推动机构编制工作法制化。 | 2023年1-12月 | 顾鹏杰 |
4 | 县发改局 | 信用普法宣传 | 明确将每年三月的第三周作为全民诚信宣传周,以多种形式,深入宣传与推动《宁波市社会信用条例》。 | 2023年1-12月 | 王其欢 |
5 | 县教育局 | 打造校园法治文化阵地,夯实青少年法治教育 | 与学校特色相结合,规范法治教育文化阵地打造。同时通过开展法治讲座、参观见学、模拟法庭,制作法治漫画、动漫、公益广告、微电影、微视频等活动方式,创作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 | 2023年3-12月 | 陈模连 |
6 | 县科技局、县科协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宣传 | 借助“科普中国e站”的平台优势,利用“科普宁海”“科普宁海视频号”微平台以及科普“五进”活动、全国科普日主题活动、网络知识竞赛等,宣传《科普法》。 | 2023年5-9月 | 胡春霞 |
7 | 县公安局 | 全县在校学生普法教育基地建设 | 在宁海县技工学校设立全县在校学生普法基地,按照“130”建设思路,开展青少年普法基地建设和法律教育帮扶,引导那些容易被社会忽视的职高学生,在人生最容易迷失、最容易走歪路的年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 2023年1-12月 | 李一群 |
8 | 县民政局 | “益起来”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项目 | 依托县社会组织“益起来”党建联建地理位置优势,打造普法宣教阵地,开展社会组织有关政策法规知识培训,加强社会组织规范运作,推动我县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 2023年1-12月 | 吴能利 |
9 | 县人力社保局 | 工伤保险政策法规宣传 | 通过开展工伤保险政策法规宣传工作,提高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安全意识、法治意识,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 2023年1-12月 | 王永邦 |
10 |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 县森林防火文化主题走道(普法阵地) | 选址在杜鹃山建设森林防火文化主题走道(普法阵地)项目。利用主题墙绘、打卡框、森林防火吉祥物虎威威、文化宣传长廊等内容打造进山入口、国家登山步道便民服务驿站、寺庙前方停车场等三处,沿途串联宣传牌、小品景观、立体字标语等,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宣教氛围。 | 2023年1-7月 | 章凌宇袁伟吉 |
11 | 县住建局 | “安全生产月 法律进工地”系列活动 | 参加广场安全生产月法律宣传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安全生产相关规范标准),进行应急救援演练及现场观摩会。 | 2023年6月 | 鲍斯邦 |
12 | 县交通局 | “警钟长鸣 安全长伴”法律进工地系列普法宣传活动 | 宣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等相关规定,引导施工单位牢牢树立“生产安全重于一切”的理念。 | 2023年4-12月 | 胡敏平 |
13 | 县水利局 | “双普”法治教育基地创建项目 | 以我县节水宣传教育基地为依托,打造“节水+普法”“双普”法治教育基地,专区设置志愿服务点,常态化开展节水、水法律法规宣传宣讲活动。 | 2023年3-12月 | 刘鹏英 |
14 | 县农业农村局 | “志惠三农”志愿服务队宣传活动 | 依托“志惠三农”志愿服务队,组织青年干部在“3·15”普法活动、宣传艺术振兴乡村、东西部协作、防台抗险救灾、“三下乡”服务等重点难点工作战线上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 2023年3-12月 | 叶照永 |
15 | 县商务局 | 商贸领域“创城+安全”融合普法 | 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安全生产检查、促消费活动等专项工作,在特殊时间节点、重点时段,联合商贸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向企业和广大市民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相关政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内容。 | 2023年4-11月 | 王震 |
16 | 县文广旅游局 | 图书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 建设具有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开展不同主题的普法展览、普法讲座等活动。 | 2023年3-12月 | 马迎春 |
17 | 县卫生健康局 |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项目 | 2022年至2024年期间,通过每年两个月精准普法宣传,全面提升我县医疗卫生机构中领导干部和医务人员的依法执业水平。 | 2023年3-5月 | 陈海勇 |
18 | 县审计局 | 建立“审计普法先锋队”开展普法宣传 | 建立“审计普法先锋队”深入审计一线,开展审计+普法双融合。突出“以案释法”,充分发挥审计普法团队和审计工作中积累的丰富案例的优势,在各乡镇(街道)、机关单位、村社、企业等场所,应需开讲,扩大普法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 2023年1-12月 | 谢盛阳 |
19 | 县市场监管局 | “法治市监”建设宣传教育示范基地项目 | 利用企业、景区食品安全宣教基地定期开展各类食安文化活动和食安宣传教育活动,并推出食品安全“红黑榜”诚信管理机制和食品安全包保责任机制等九项基层食安治理机制。 | 2023年1-12月 | 严伟军 |
20 | 县统计局 | 统计普法社会普及项目 | 结合重要法宣节点,开展现场设摊、与乡镇(街道)、部门联合宣传,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社会化统计法治宣传活动,切实提升全县依法统计意识,为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 2023年1-12月 | 蔡建坡 |
21 | 县医保局 | 基金监管宣传月活动 | 围绕“安全规范用基金 守好人民“看病钱””,重点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解读、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成果展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 2023年4月 | 谢永富 |
22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综合执法专项普法 | 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 | 2023年1-12月 | 娄强 |
23 | 县总工会 | “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外来务工人员公益法律服务行动 | 面向广大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通过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形式,持续加强对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群体的法律服务保障。全年提供法律援助10件以上,进企业开展劳动用工制度“法治体检”服务10家,法律宣讲20场以上,向18个乡镇(街道)总工会和快递行业工会等派驻工会法律援助律师。 | 2023年4-12月 | 金双娥 |
24 | 县团委 | “开学法治、心理第一课”暨“三禁三防三自”教育活动 | 团县委发动各级团组织,在全县各中小学积极开展2023年春秋季“开学法治、心理第一课”暨“三禁三防三自”教育活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引导帮助广大青少年“禁黄、禁赌、禁毒”,切实提高青少年防电信网络诈骗、防性侵、防校园欺凌的意识。 | 2023年3、9月 | 齐海丞 |
25 | 县妇联 | 普法零距离 维护她权益 | 以“普法零距离 维护她权益”普法项目为总抓手,聚焦妇女儿童重点领域,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不断拓宽思路、更新观念、创新手段和方式,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 | 2023年4-12月 | 陈希希 |
26 | 县文联 | 文艺牵万家,法律宣传入人心 | 组织广大文艺工作者,创作“微视频”、书画等普法作品,助推法治文化建设;依托潘天寿艺术中心,围绕“宪法及民法典进万家”的目标,开展宪法及民法典主题法治系列艺术展,打造法治文化阵地;邀请专家给各个协会进行专题普法讲座。 | 2023年1-12月 | 葛招曼 |
27 | 县残联 | 全国助残日普法宣传 | 结合全国助残日重要节点,广泛开展宪法和《残疾人保障法》等法治宣传活动,切实提升社会公众法治意识。 | 2023年5月 | 胡和尧 |
28 | 县委党校 | 全面依法治国主题馆 | 在主体班次和长班(一个月以上的班次)中融入全面依法治国的内容和课程,创新培训模式、结合现场教学,着力提升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法治水平以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工作中难点问题的能力,充分发挥全面依法治国主题馆的作用。 | 2023年1-12月 | 王文静 |
29 | 县档案馆 | “6·9”国际档案日普法宣传 | 结合“6·9”国际档案日活动,推进《档案法》普法工作。 | 2023年6月 | 胡灵通 |
30 | 县体育发展中心 | 科学健身宣传 | 结合体育赛事活动和百姓健身房,在活动场地设置科学健身宣传栏,向参赛和观摩人员开展科学健身宣传活动。通过“一人一技”体育技能公益培训和“全民健身”大讲堂,普及科学健身知识。 | 2023年1-12月 | 冯宗川 |
31 | 县供销联社 | 深入推进食品安全普法宣传 | 结合县食安委成员单位职责,依托果蔬市场阵地,面向广大市场内经营户,定期通过在市场内电子屏滚动播放食品安全相关宣传标语和科普知识、分发食品安全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强经营户的食品安全卫生意识和专业知识。 | 2023年1-12月 | 沈亚雅 |
32 | 县房屋征收管理中心 | 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 建设法治文化阵地,设立“依法征收、高效征收、和谐征收”的征收风向标,提升整体依法征收意识、能力。 | 2023年1-12月 | 刘腾 |
33 | 县政务服务办 | 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机构人员服务评价从县级平台向基层延伸 | 修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机构工作人员服务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将评价范围由进驻县级平台招标代理人员拓展到全县范围,含各乡镇(街道)小型项目平台。 | 2023年4-10月 | 章敏华 |
34 | 县税务局 | 税收普法项目 | 组织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税宣骑行 绿色共享”“税收十年企业说”“税问由你 税答有我”“送政策 问需求 解难题”等系列活动。 | 2023年1-12月 | 林永飞 |
35 | 县文旅集团 | 社会普法(普法宣传进景区) | 联合当地司法所,对古镇景区内居民及游客定期开展社会普法宣传。 | 2023年4-12月 | 胡月翔 |
36 | 长街镇 | 企业普法,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 设立导源“法治体检”普法工作室,通过提供法律咨询、走访企业、召开座谈会、举办普法讲座等形式,向企业法人、高管、务工人员等开展各项法治活动,提供经营策略,帮助企业全面梳理合同违约、债权追索、劳动争议等方面的风险隐患,提高企业人员的法律意识,打造最佳营商环境。 | 2023年1-12月 | 沈伟江 |
37 | 胡陈乡 | 法治联盟专项普法工作室 | 开设法治联盟专项普法工作室,聚焦农村产业文化这一重心,聚焦农村留守老人、儿童这一重点人群,通过设立专项普法工作室的形式,开展“送法入田间地头”,专项坐诊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法治护航乡村振兴,铺就共富路。 | 2023年1-12月 | 王荣恩 |
38 | 力洋镇 | “司法蓝伴你行”之扶助小微合规经营 | 定期走访企业,针对人员管理、合同签订、合同审查、环境治理等方面的法律风险防范进行沟通,并围绕企业合规建设提出意见建议。 | 2023年4-12月 | 吕达 |
39 | 茶院乡 | 探索推进“法治景区”建设 | 以“法助共富、法护平安”专项活动为主线,借助许家山石头村的独特旅游资源,探索打造“旅游+普法”双普模式,推行矛盾纠纷平台前置,优化景区法治化营商环境,赋能许家山旅游景区新发展,护航“平安路”“共富路”。 | 2023年4-12月 | 章瑞捷 |
40 | 一市镇 | 耕读传家 法护箬岙 | 以“一溪一角一书院”为载体,打造具有传统古村落特色的廉政法治文化示范基地,通过法治宣传教育、清廉书画展等形式,以优秀的家风带动良好的社会风气,增强村民的法治意识。 | 2023年1-12月 | 蒋安定 |
41 | 越溪乡 | “情暖夕阳”法治人文关怀老年人普法活动 | 结合重阳节等传统节日,开展“反诈骗宣传入老年协会”“普法宣传入养老院”等活动,通过“百姓大舞台”“戏曲下乡”等,为老年人带去趣味与教育相结合的法治作品。 | 2023年1-12月 | 张岁军 |
42 | 岔路镇 | 少年有想“法”普法项目品牌化 | 联合岔路辖区派出所、法庭、岔路镇妇联、岔路镇团委等力量,在岔路幼儿园、岔路小学、岔路中学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打响“少年有想‘法’”普法品牌。 | 2023年1-12月 | 郭松青 |
43 | 前童镇 | “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主题法治文艺活动 | 前童司法所结合百姓大舞台开展“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主题法治文艺活动,丰富百姓文化生活,提升市民法治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 2023年5月 | 葛向斌 |
44 | 黄坛镇 | 成立巾帼普法志愿者队伍,开展妇女儿童法律权益宣传 | 成立一支巾帼普法志愿者队伍,组织志愿者进村、进学校等开展丰富多彩妇女儿童权益和青少年法律宣传,进一步提升妇女儿童及青少年的法治意识。 | 2023年1-12月 | 王志平 |
45 | 大佳何镇 | 法治护航 艺术满谷 | 石门艺术谷作为今年大佳何镇重中之重的工作,在推进过程中少不了法治护航,司法所主动参与其中,在营造法治营商环境,入户村宝创业店普法等方面护航石门艺术谷创建。 | 2023年3-12月 | 叶欢峰 |
46 | 强蛟镇 | 法治护航渔家嫂直播带货 | 以法治促进乡村振兴为出发点,拟通过提升直播带货参与者法治意识、规范直播制度和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法治护航、法助共富的强有力保障作用。 | 2023年1-12月 | 胡伟军 |
47 | 西店镇 | “新西店人”精准化普法工作 | 根据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要求,结合西店镇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实际情况,在全镇开展“新西店人”精准化普法工作,针对广大外来务工人员群体的实际特点和需求,开展一系列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普法宣传活动。 | 2023年1-12月 | 秦启运 |
48 | 深甽镇 | 龙宫村法治文化广场建设 | 在龙宫村建设一个法治文化宣传广场,选址龙宫村小广场,面积约500平方米,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主,有橱窗式宣传栏、法治凉亭等,同时穿插了宣传架和花草牌。 | 2023年1-12月 | 杨建尧 |
49 | 跃龙街道 | “司法蓝伴你行”之外来务工人员法治提升专场文艺演出 | 通过文艺演出形式,打造专门针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法治节目,提升群众法治素养。 | 2023年4-12月 | 张建军 |
50 | 桃源街道 | “兴海社区法治聚落群”建设项目 | 在兴海社区“法治楼道长”“法治夜超市”“法治诊所”等特色法治元素打造的基础上,推进新一轮法治小品建设,并将各类法治元素聚珠成链,形成“兴海社区法治聚落群”。 | 2023年1-12月 | 项光杰 |
51 | 梅林街道 | 法治文艺进校园---小小公民法治素养提升 | 在梅林第二小学组织开展法治文艺进校园活动,通过适合青少年身心发育的法治课堂、法治文艺活动、法律知识竞赛等举措,推动青少年法治素养的提升。 | 2023年3-12月 | 林德春 |
52 | 桥头胡街道 | 建好法治文化阵地 助力乡村治理 | 通过打造全覆盖的实体法治文化阵地,巧借乡村文化舞台经常性开展法治文艺演出,结合“法治诊所”开展法律咨询、普法宣传、法律援助、法治体检、矛盾化解,发挥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传播优势推进“互联网+法治文化”等“软+硬”结合模式,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 2023年1-12月 | 陈模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