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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2023年度实现财政总收入916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61%。其中:增值税7302万元,企业所得税465万元,个人所得税344万元,城建税341万元,房产税276万元,印花税91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118万元,土地增值税207万元,契税14万元,其他税10万元。
(二)2023年度一般预算支出8176万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其中:
1.一般预算支出5833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674万元;
(2)国防及公共安全27万元(包括综治、国防动员及武装、平安建设、安全生产、食品、信访、禁毒等);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292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692万元;
(5)卫生健康77万元;
(6)节能环保支出10万元;
(7)城乡社区1686万元;
(8)农林水2199万元;
(9)交通运输支出26万元;
(10)住房保障15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343万元。
(1)城乡社区支出579万元;
(2)其他支出1764万元。其中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配套专项债1700万元。
(三)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执行情况(一般公共预算口径)
前童镇2023年度“三公”经费1.7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5万元;
二、2024年度财政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一)2024年度预测实现财政总收入9718万元,同比增长6%。分税种情况:增值税7693万元,企业所得税541万元,个人所得税364万元,城建税356万元,房产税297万元,印花税90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142万元,土地增值税210万元,契税15万元,其他税10万元。
(二)2024年度一般预算支出6495万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其中:
1.一般预算支出5831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660万元;
(2)国防及公共安全26万元(包括综治、国防动员及武装、平安建设、安全生产、食品、信访、禁毒等);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290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690万元;
(5)卫生健康80万元;
(6)节能环保支出10万元;
(7)城乡社区1700万元;
(8)农林水2200万元;
(9)交通运输支出25万元;
(10)住房保障15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64万元。(因专项债减少,相应减少预算)
(1)城乡社区支出600万元;
(2)其他支出64万元。
(三)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测情况(一般公共预算口径)
前童镇2024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