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65471/2024-5289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4-01-05
发布日期
2024-01-19
发布单位
教育局
关于做好202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19 15:20:07 信息来源:教育局 浏览次数:
分享到:

各乡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成校,局直属学校(单位),有关民办学校:

2024年春节、寒假临近,为做好全县教育系统2024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宁波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春节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2024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联合督导检查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教育主题

文明安全燃放,杜绝非法违规

二、宣教形式

1.多渠道进行宣传活动。各校(园)要在学校醒目位置张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标志,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LED屏、宣传窗、班级黑板报等传统媒体以及“钉钉”、微信群、公众号等新兴媒体,开展文明安全燃放、少放不放烟花爆竹以及自觉遵守禁限放规定的宣传活动。

2.多形式丰富宣传内容。以发放《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观看专题宣传片以及张贴专题海报等形式告知学生、家长烟花爆竹燃放有关知识,广泛宣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安全意识,预防燃放事故的发生。

3.多样态开展安全教育。各校(园)可以通过召开安全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以及“1530”安全教育等方式,树立正确的安全防范意识,学习必要的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常识,讲危害、树安全、防事故,引导师生员工安全过节。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春节是烟花爆竹燃放的旺季,更是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高发季,各校(园)要深刻认识到做好师生员工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及时部署,强化责任,落实举措。

2.加强教育,做好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教育学生树立安全意识。同时,各校(园)在加大对学生宣传教育同时,提醒家长遵守规定,做好表率作用。

请各校(园)于2024年1月19日前将《2024年度教育系统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宣传工作情况汇总表》、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总结上传至校园安防平台,联系人:徐笛;联系电话:13957840842/560842。

附件:附件1: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docx

附件2:烟花爆竹宣传标语.docx

附件3:2024年度教育系统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宣传工作情况汇总表.docx

附件5:宁海县城区禁放烟花爆竹告知书.doc

宁海县教育局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