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成校,局直属学校(单位),有关民办学校:
随着冬季来临,雨雪、大风、寒潮等恶劣天气随之增多,道路湿滑、能见度低,出行条件变差,交通安全风险不断增加,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深化“122”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效果,全面预防和减少各类涉校涉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结合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广泛开展文明安全交通行为宣传教育
一是要抓好学生群体的宣传教育。各校要用好“1530”安全教育模式,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校园广播、LED屏、电子班牌、钉钉、微信等宣传平台,利用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安全教育讲座、家长会、图片展、知识竞赛等活动载体,有针对性、实效性地加强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特别是做好学生“步行安全、乘车安全、骑车安全”的养成教育,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秩序,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二是要加强家校安全教育合力。各校要建立周末和节假日安全提醒制度,通过校讯通、家长微信群(钉钉群)、家长会、发放“致家长一封信”、签订责任书等途径,告知家长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督促家长落实家庭监管责任,强化居家期间学生交通出行不安全行为的有效管控,增强监护人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共同保护学生生命安全。
三是要营造全社会关注未成年人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各校要主动积极对接属地政府、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进校进行安全宣讲,要通过微信群、钉钉群及时转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案例教训,在上下学等家长接送时段利用LED屏等对外宣传媒介集中播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根据学校实际配备适量的“共享头盔”并加强管理,强化家长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关注未成年人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要进一步完善校内交通安全设施设备
各校要结合前一阶段《宁波市公安局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学校周边和校园内部交通安全情况排查的通知》,落实校园内部限速、车辆规范停放等标志的设置,通过设置隔离墩、隔离栏、阻车桩等设施,将校园内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行人通道分开设置,实现人员活动区域与车辆通行、停放区域空间隔离;加强上下学重点时段管理,实现学生步行出入口与机动车出入口的时空分隔,严禁学生集中进出学校时段有机动车在步行通道通行。
三、进一步加强校车、学生接送车辆的安全管理
一是要加强极端天气防范。各校要高度重视极端天气安全防范,制定应对措施,防范大雾、降雪及路面结冰对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的不理影响,加强学生家长交通安全提醒,必要时结合“极端天气五停方案”采取延时上下学、停课等措施,以保障师生生命健康为先。
二是要强化监督检查。要切实加强校车、学生接送车辆的安全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驾乘人员管理,坚决杜绝超员、超速、不按审核路线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再一次对校车安全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车辆是否配备照管员,照管员有无不随车照管现象。车辆物品是否齐全(主要有安全锤、急救箱、灭火器),特别是灭火器是否有效,轮胎是否需要更换。行驶路线是否有危险路段,司机是否超员超速及其他违规驾驶行为。学生早到校、晚离校是否有人进行安全管理等。加强校车日常检查力度,督促学生安全乘车,系好安全带,遵守纪律,服从管理;对校车运营安全行为进行全方位监督检查,杜绝任何安全隐患的存在,确保校车安全。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通过非法营运车辆的典型事故案例,教育引导学生和家长增强安全意识,自觉抵制“黑校车”,不乘坐未经许可,超员等违法违规车辆等。要加强对学生、司机、照管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教育学生遵守乘车纪律,服从照管人员的管理,系好安全带,安全候车,安全过马路等,教育照管员准时到岗,及时随车,认真负责,不出任何问题;培训司机做好车辆安全检查,按要求专心驾驶校车,不违章,切实提高学生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校车运行安全。
宁海县教育局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