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珍莹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强化农村住宅建筑风貌管控助力乡村振兴的提案》(第82号提案)已收悉,我单位已于2023年6月9日进行了办理答复,现就续办情况答复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启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和抓好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于2022年3月28日印发《浙江省村庄规划“一评估两覆盖三提升”专项行动计划》。我们将结合实际,做好以下工作:
一、统筹布局,提升村庄规划的实用性
一是多跨协同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加强乡村风貌管控,积极吸纳村民合理诉求,切实保障农村“户有所居”、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三产融合等方面的需求。二是结合我县出台的《关于开展全县人居环境大提升暨全域自建房大行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乡村有机更新,鼓励存量建设用地功能升级和复合利用,积极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三是加强村庄单元的统筹,根据不同村庄的基础和发展条件,合理适度调整各类公共服务配置规模,确保村庄规划能用、管用、好用。四是强化规划引领。我局已将优秀农房设计图集在局网站上公布,免费供村民下载、参考、使用。
二、强化管控,提升乡村地区景观风貌
尊重自然地理格局和农民意愿,加强乡村景观风貌引导,健全完善“村庄规划+乡村设计+农房设计”机制,探索开展乡村设计,对耕地、林地等自然资源的保护、市政公共服务等配套设施的分布以及建设高度等空间形态提出整体管控要求,不搞大拆大建,保留乡村特色风貌。有序开展村庄设计落地试点、传统村落风貌提升、浙东民居样板村创建等工作。县住建局已开展了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工作,主要内容是通过“拆危、拆违、拆旧、绿化、美化、洁化”等,整治提升村庄环境,完善基础设施。自2012年以来,已累计完成31个村庄创建工作。
三、数智牵引,提升乡村空间治理水平
一是持续推进村庄规划数据入库,开发乡村空间治理数字化场景,丰富村庄规划实施监督和动态完善功能,健全完善村庄规划动态维护机制和实施监督评估机制。二是探索建立村民自治监督机制,让村民成为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的参与者,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和乡村治理可视化、数字化、智能化,形成数字乡村建设的合力。三是继续落实农房“浙建事”全生命周期综合管理服务系统落地应用工作。2022年省住建厅会同农业农村、自然资源规划等部门部署开展农房“浙建事”全生命周期综合管理服务系统落地应用工作。该系统包括农房设计、审批、施工、验收、质量监管、隐患排查、防灾减灾、违章举报、工匠管理、经营监管等环节,形成贯穿农房审批、发证、流转、安全管理等全生命周期多跨协同业务场景,目前各乡镇已完成的系统应用部署工作。四是严格按照保护规划,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风貌协调区内的建筑风貌进行管控。
四、薪火相传,提升技术人才梯队建设
一是建立工作机制,统筹安排驻镇村规划师的聘任方式、工作机制,健全财务制度。二是建立健全与驻镇村规划师制度相适应的工作督查制度、管理考核办法、工作通报制度等,对驻镇规划师的日常工作进行统一、有效管理。三是充分发挥驻镇规划师的“传帮带”作用,让乡镇干部、村干部跟随驻镇规划师进行相对系统地学习相关专业知识,由单纯的“输血”向“造血”转变。
五、加大宣传,提升经典案例引领作用
积极发挥行业学会、协会、社会团体和驻镇村规划师力量,深入挖掘提炼各地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的先进典型和样板案例,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村庄规划优秀成果和政策宣传推介活动,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作用,及时回应社会对乡村振兴、村庄规划的关切,为我县人居环境提升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再次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宁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6日
(联系人:胡洁,联系电话:0574-65131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