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宁海县委关于建立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宁党发〔2020〕22号)《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宁政办明电〔2020〕11号)精神,我县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现汇报如下: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情况
1.企业总数
截至2022年底,全县政府出资国企总数250家,较上年末增加15家。县国资管理中心出资各级企业168家,较上年末增加10家,其中直接监管企业本级及下属企业116家,较上年末增加21家;中心委托监管企业本级及下属企业52家,较上年末减少11家。各乡镇(街道)及行政事业单位出资、控股国有企业71家(部门单位16家,乡镇街道55家),较上年末减少6家。另有传媒集团出资企业3家,供销联社集体企业8家。
2.资产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底,根据合并后财务快报数据显示,我县国有企业资产总额2043.19亿元,累计实现营业收入54.77亿元。
其中,县直属企业7家,包括国投集团、水务集团、城投集团、文旅集团、交通集团、科创集团和南滨集团,资产总额1349.74亿元,累计实现营业收入50.32亿元。
金融企业4家,分别为宁海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宁海县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宁海县土林地资源抵押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宁海县兴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资产总额5.12亿元,累计实现营业收入416万元。
3.资本的投向和布局情况
一是按行业分类。据快报统计,我县国有企业共涉及30个行业大类,按合计资产规模排名,前五大行业分别为房地产业、商务服务业、房屋建筑业、其他建筑业和水利管理业,占全县国企总资产的75.83%。二是按功能性分类。国有企业主要分为功能类、竞争类两大类。功能类企业以完成战略任务和重大专项任务为主要目标;竞争类企业以市场为导向、以实现经济效益为主要目标。三是2022年度资本投资方向。主要用于城市更新、片区开发、物流商贸、文化旅游养生养老产业开发等方面。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
1.资产总量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报统计,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254.1亿元,负债总额74.1亿元,净资产总额180.0亿元。其中,资产总额主要情况如下:货币资金10.8亿元,占总额的4.3%;应收账款净额11.9亿元,占总额的4.7%;长期股权投资2.1亿元,占总额的0.8%;固定资产净值30.0亿元,占总额的11.8%;在建工程23.5亿元,占总额的9.2%;无形资产净值1.3亿元,占总额的0.5%;公共基础设施净值121.0亿元,占总额的47.6%;保障性住房净值3.4亿元。
2.主要资产配置、分类情况
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账面原值54.4亿元,累计折旧24.4亿元,净值30.0亿元。主要情况如下:土地、房屋及构筑物原值26.8亿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49.3%。其中,房屋面积共160.4万平方米,原值22.1亿元。设备原值24.4亿元。其中,车辆共775辆,原值1.7亿元。
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共23.5亿元。
全县公共基础设施账面原值共121.0亿元,主要为交通基础设施118.7亿元,均为等级公路,共计1455.4公里,由宁海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和各镇(乡)、街道负责管理;航道35.0公里,为七级航道,主要由宁海县港航管理中心负责管理。
全县文物文化资产共计6317处/件/套,其中不可移动文物577处,可移动文物5740件/套,主要情况如下:不可移动文物中,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8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9处,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549处;可移动文物中,有一级文物7件/套,二级文物13件/套,三级文物183件/套,一般文物515件/套,未定级文物5022件/套,未入账,主要由宁海县文物保护管理所负责管理。
全县保障性住房原值4.0亿元,合计67084.5平方米,共有公租房1324套,架空层379间,街面房9间,主要由宁海县房管中心负责管理。
3.资产使用和收益情况
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新增出租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共计1.5亿元,其中房屋价值1.1亿元,共计2.7万平方米。
行政事业单位全年累计资产收益1.1亿元。
4.资产处置情况
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处置共计1.6亿元,其中无偿调拨0.8亿元;报废报损0.4亿元;转让0.3亿元。
(三)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情况
1.国有土地资源
根据2022年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年末库统计,全县土地调查总面积1861.20平方公里,其中,国有土地面积410.77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22.07%,比上年净增加1.39平方公里,同比增加0.34%。国有土地中,农用地数量164.19平方公里,占比39.97%,比上年净减少7.63平方公里,同比减少4.44%;建设用地数量84.68平方公里,占国有土地面积的20.62%,比上年净增加1.92平方公里,同比增加2.32%;未利用地数量161.90平方公里,占国有土地面积的39.41%,比上年净增加7.10平方公里,同比增加4.59%。
2.矿产资源情况
宁海县背山临海,西高东低,属沿海低山丘陵地区。根据往年地质矿产勘查成果,全县的矿产资源有磁铁矿、钼矿、锰矿、铜矿、铅锌矿、黄铁矿、明矾石、地开石、萤石、水晶、褐煤、珍珠岩、沸石、陶土、高岭土、膨润土、叶蜡石、地热资源、饰面石材、普通建筑用石料等21个矿种。其中矿产地12处,包括磁铁矿矿点2处,铅锌矿小型矿床1处,明矾石、地开石矿点各1处,陶土大型矿床2处,叶蜡石中型矿床1处、矿点1处,地热资源(温泉)1处,饰面石材矿床2处。宁海县区域矿床资源特点是:普通建筑用石料资源丰富,地热资源、陶土、叶蜡石资源较丰富,其它金属、非金属和能源矿产资源贫乏。全县采矿许可有效期内的采矿权13宗,其中普通建筑用石料11宗、饰面用花岗岩1宗、地热1宗,另外还有地热探矿权3宗。
3.水资源情况
根据2022年宁海县水资源公报概述,宁海县多年平均降水量为1649.9毫米,折合水量30.41亿立方米,水资源总量17.8亿立方米。2022年区域平均降水量1531.4毫米,折合水量28.223亿立方米,水资源总量约14.60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减少了约18%。全县7座大中型水库(包括白溪水库)年末蓄水总量2.138亿立方米,年末蓄水总量比年初减少0.496亿立方米。
全县总供水量1.7992亿立方米(不包含环境配水量0.169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1.7981亿立方米,地下水源供水量0.0011亿立方米。全县总用水量1.7992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10%,其中农业用水量0.891亿立方米,占49.5%;工业用水量0.2541亿立方米,占14.1%;生活用水量0.6036亿立方米,占33.6%;生态环境用水量0.0505亿立方米,占2.8%。
4.国有森林资源情况
根据2022年森林资源监测成果,全县森林总面积10万公顷,林地总面积10万公顷,森林蓄积量717万立方米,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量5.65立方米/亩。
全县共有五山林场、茶山林场等2个国有林场,国有森林面积0.59万公顷,占森林总面积的5.51%;国有林地总面积0.60万公顷,占林地总面积的5.52%。国有林地中,乔木林地0.55万公顷,占国有林地总面积的91.67%;竹林地0.041万公顷,占国有林地总面积的6.83%;灌木林地0.0091万公顷,占国有林地总面积的1.51%,其他林地0.0046万公顷,占国有林地总面积的0.77%;国有林木蓄积65.32万立方米。
全县拥有浙江双峰国家森林公园、南溪温泉省级森林公园和桃花溪省级森林公园等3个自然保护地,总面积4465.29公顷。
5.湿地资源情况
根据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全县湿地面积19.15万亩,其中沿海滩涂18.48万亩,占96.47%;内陆滩涂0.67万亩,占3.53%。全县湿地主要分布在长街镇、越溪乡、西店镇、力洋镇。
6.海域海岛资源情况
根据宁波市2021年大陆岸线量算报告,全县海岸线总长176.96千米,其中自然岸线(含生态恢复岸线)为41.63千米,占比23.53%;人工岸线为135.33千米,占比76.47%。
根据宁波市2021年海岛岸线量算报告,海岛岸线总长37.85千米,其中自然岸线长度32.06千米,占比84.7%;人工岸线长度5.79千米,占比15.3%。
全县共有海岛42个,其中有居民海岛3个,占海岛总数7%;无居民海岛39个,占海岛总数93%。另有与三门县争议海岛4个。
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国有企业风险控制情况
(1)防范国有企业债务风险。认真落实上级严控地方债务有关要求,建立企业债务月报制度,分析形势、守住底线。开展全县主要国企存款余额占融资总量的比率统计监管。加强平台建设,抓好国企主体信用资质提升,至2022年底,我县获批AA+信用评级国企共有5家,AA信用评级8家。对每月(季)末实际留存资金余额的合理性、资金余额预测的准确性、预测数与执行数的差异率开展分析研判,以保运营、节成本为目标,合理安排放款时间和放款金额,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杜绝资金闲置或避免资金断裂,促进我县国有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2)加强国有企业融资监管。严控新增融资业务的综合成本,培育国企成本节约意识,依托2022年相对宽松的融资大环境,指导国企用低成本融资置换融资租赁、信托等高成本的融资。积极拓展成本低、金额大的直融发债融资方式。
(3)加强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出台《宁海县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规范投资项目管理,强化项目立项审核。2022年,我县国有企业推进重点投资建设项目125个,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5.58亿元,完成率109.1%,其中5个市级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完成投资额8.36亿元,完成率为107.2%。
(4)探索国企投资基金运作。制定出台《宁海县国有企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创新谋划采用股权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的方式拓宽投资渠道,增强企业投资能力。
2.国有企业改革推进情况
(1)加强顶层设计。聚焦县委“五大革新”总体部署,对标“找准定位,分清赛道,深耕专业,逐步转型”目标,加强顶层构思,形成《宁海县国资国企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同时,根据方案细化任务分工,确立突破性抓手和支撑性项目,明确时间节点,积极稳妥推进制度改革与实质性工作。
(2)推进整合重组。全面开展我县国企现状调研排摸,着手开展具旅游开发功能的相关乡镇国企并入文旅集团,完成我县7家直属集团及下属企业经营赛道界定、性质分类和功能分类,以及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下属国企平台基础信息梳理和赛道划分调整规划方案工作。
(3)加快市场化运作。2022年新组建3家合资企业(浙江海明智慧城市运营有限公司、宁波来印南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宁海启城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其中县城投集团携手特来电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宁海启城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致力打造光伏储能+智慧充电项目,投资5000万,建成45-50个充电站,运营500根充电桩,可满足新增1万辆纯电动车的充电需求,充电量市占率超过50%;宁海县启迪建设有限公司的宁海智慧停车项目二期工程顺利通过验收,新增停车泊位4333个,覆盖城区48条道路。
(4)深化人事薪酬改革。起草国有企业人员流动办法,完善国企人才流动机制,积极推进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公开遴选,助推国企人才招引工作。完成国企定岗定员工作,从严从紧核定内设机构数、用工总人数与中层职数;全面推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坚持效益导向,建立与经营管理效能紧密挂钩的工资增长决定机制,实施竞争类与功能类企业差异化薪酬管理。
3.国有企业监管情况
(1)强化国有企业分类监管。一是直接监管企业,即县直属企业和中心直管企业实行中心全方位直接监管;二是委托监管企业,委托相关部门或乡镇(街道)监管的县国资管理中心出资企业(含下属企业),由受托监管单位具体监管,中心对受托监管单位加强考核;三是指导监管企业,除县国资管理中心以外的县级部门或者乡镇(街道)等出资成立的企业,出资单位履行出资人职责,中心对出资单位加强业务指导和考核。
(2)强化国有企业监管措施。重新定位国资职能,强化顶层设计和绩效考核,适度放宽权责空间,激活国企动能,减少事务性干预,简政放权,对条线工作能宽则宽、能放则放,监管权责清单事项精减7个,不过问的重要事项适度提高考核权重。规范企业财务管理,指导企业开展公款竞争性存放工作。强化国企银行账户管理,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银行账户开设和管理,集中开展国企银行账户清理行动,2022年注销无效低效账户129个。进一步加强规范国企国有资产交易行为管理,着手开展县属国企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拟稿工作。细化国有资产网上出租处置交易核准,2022年累计成交230笔,成交金额8880.14万元。本地化迭代市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从国资监管侧、国企应用侧两个维度强化对企业重点事项的监督,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参谋。
4.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长、党委书记和总经理等企业正职负责人,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纪委书记、财务总监和总工程师等企业副职负责人。实施《宁海县直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实行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薪酬及奖惩相挂钩的考核制度。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建章立制,夯实资产管理基础
为进一步规范宁海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和处置进场交易行为,出台《宁海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和处置进场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宁财政发﹝2022﹞146号),明确了进场资产范围、监管职责、实施程序、收入管理等内容。为加强和规范公路资产管理,确保公路资产安全完整,促进公路事业发展,出台《宁海县公路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宁财政发﹝2022﹞105号),明确了公路资产形成和维护管理、公路资产基础管理、公路资产信息化管理、公路资产报告、监督检查等内容。为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出台《宁海县人民防空工程产权登记和使用维护管理暂行办法》(宁政办发﹝2022﹞24号),明确了产权归属和登记、使用维护、资金管理等内容。
2.摸清家底,做好房产盘活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的宁海县国有房产清查小组,全面领导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产调查摸底工作,并通过《宁海县国有房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布置培训暨动员部署会议,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小组,及时纠正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做到账实相符、账账一致。二是全面摸清家底。下发《关于开展宁海县行政事业性国有房产复核工作的通知》(宁财政发〔2022〕111号),要求各乡镇(街道)核对、补充属地国有房产信息,重点核查房产坐落位置、产权单位、房屋名称及出租、出借、闲置状况等,对跃龙街道、桃源街道范围内国有房产进行了重点核查,并采取部门和乡镇(街道)双向交叉复核,确保数据准确、无遗漏。
3.助企纾困,做好租金减免工作
贯彻落实《宁波市稳链纾困助企若干措施》(甬财资﹝2022﹞407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租金减免工作。截至2022年底,全县共减免租金290.4万元(非国有小微企业174.0万元,个体工商户116.4万元),涉及租户163户(非国有小微企业23户,个体工商户140户)。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1.加快统一确权登记,重构自然资源管理体系
按照上级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实施清单及工作计划要求,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充分利用第三次国土调查等现有成果,完成浙江宁海双峰森林公园和包括白溪、大溪、凫溪、干溪、竹溪等13条河流自然资源的统一确权登记主体性工作。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2022年完成林权调查2166宗,发放林权证书405宗,单村最高申请率超85%左右,历史遗留问题纠纷率为0。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及房屋确权登记发证,选取大佳何滨海村、深甽南溪村等重点村以点带面、整村推进,全年累计发证4488本。统筹推进集体土地所有权成果更新汇交,全面查清我县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界线、面积等现状,依法进行确权登记或变更、转移、注销等登记。
2.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加快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以构建“一核引领、两湾支撑、全域美丽”县域空间新格局为目标愿景,编制形成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方案报批成果,稳步推进长街西岙村、茶院后坑李村等5个省级试点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高质量完成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实现全县发展空间持续优化,城镇开发边界拓宽至121.31平方公里。全力推进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科学编制县级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规划、报部示范片区南部滨海新区片区策划方案。加快推进“南文化”建设,完成《宁海县城南“三山两岸”片区概念规划与实施方案》编制。统筹城市有机更新和历史文化保护,完成《宁海老城保护与复兴片区城市设计》。提升城市风貌,彰显城市个性,完成城市美学等系列规划研究。系统谋划环三门湾、象山港两湾美丽经济带建设,完成环三门湾沿海绿道工程规划方案编制,建成30公里沿海绿道。结合《宁海县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研究高速西改及城市道路连接线方案,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完善中心城区路网。以排水专项规划和地下管线综合规划为依据,严格审查市政道路方案,优化西山、乌石山、九炮龙等撇洪渠方案,避免管径管线交叉重叠。
3.强化节约集约用地,加强自然资源要素支撑
全力保障省市重大项目落地,积极推进“要素跟着项目走”,加大地方指标和省市统筹指标争取,争取到地方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量1751亩,上级统筹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598亩,全年林地定额615亩。全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4972亩,有效保障东方日升、双水未来社区等重点项目用地需求,落实重大基础项目清溪水库先行用地67亩。全年开采矿石524.7万吨,申请审批和挂牌出让海域海岛4宗,用海用岛总面积84.64亩。加强存量土地盘活利用,全年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992亩,完成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944亩,闲置土地消化269亩。完善土地收回、延期办法及二级市场实施意见,加大项目用地招商管理,制定《宁海县国有建设用地出让流程》,强化项目准入门槛设置,实现“精准供地、前置招商”。
4.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推进生态保护修复治理
深入实施“藏粮于地”战略,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完成耕地功能恢复面积1.3万亩,建成长街镇岳井片、力洋镇古渡片等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区5个。全面建立三级“田长制”责任体系,组建各级田长446人,乡级问题认定员和整改责任员92人,村级巡查员565人,推广完成232个“耕地智保”高位视频监控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造林行动,完成绿化面积2.89万亩,提前2年完成五年行动目标。落实森林防火,完成6处视频监控基站、315个太阳能智能语音预警设备、31个监控抓拍系统、8个“引水上山”工程的13个消防水池建设维护,全域推广森林“防火码”应用,国有林场和自然保护地实现“零火情、零事故”。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强化病虫害发生趋势分析预测,除治清理枯死松树2.23万株。强化地灾风险隐患防治,加大重点区域隐患排查,完善专业监测网络,落实28处专业监测点建设并上线运行。加快推进矿山修复,全面完成32个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实现“青山挂白”清零。
5.深化自然资源改革,促进改革创新提质惠民
稳步推进越溪乡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部级试点项目,35个子项目完成22个,其中宜耕后备资源开发项目完成8个,新增耕地815亩。持续推进省首批林业碳汇先行基地创建,探索“经营主体增汇+企业固碳”的创新模式,拓展竹材产销渠道、提升碳汇能力。加快不动产登记数字化改革,深化不动产智治场景贯通应用,创新推出抵押登记全网办、不动产登记组合办,“交房即办证”网上办。持续优化涉企审批服务,实行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临时占用林地审批以及临时用地审批三事项“合并受理”,办理时长提速25%。
三、推进落实资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1.国有企业缺乏市场竞争力,经营水平有待提高。我县国有企业管理仍然存在行政事业单位管理类似模式,如人员管理体制、项目决策过程等管理制度。在市场竞争中面临着私营企业和外贸企业甚至社会个人的竞争,无法有效提升自身市场竞争力。
2.国企人事薪酬改革亟需深化。国有企业缺乏自主权和灵活性,薪酬水平的不平衡,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在国有企业之间的流通受阻,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国有企业的高质量发展;薪酬与个人职称、业绩等挂钩效果不明显,激励机制不够完善;紧缺性人才和高层次人才不足,目前国企在编人员中高级职称占比较低。
(二)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1.资产管理工作不够重视。部分单位领导存在“重资金管理、轻资产管理”“重资产数量、轻资产效益”的思想,管理意识淡薄,管理方式粗放。
2.资产存在权属不清现象。部分单位由于历经机构改革、分立合并,存在资产权属不清现象。
3.资产配置工作存在不足。部分单位在新购资产时,未充分考虑存量资产可利用情况,易造成资产的重复配置和超标准购置。
(三)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1.权属争议调处复杂,确权登记推进较难。因集体与国有、集体与集体、不同权利类型、不同权利主体之间争议内容广、情况复杂,存在较多矛盾纠纷,加上历史资料大多缺乏矢量数据支持,规范性、指导性文件不足,导致权属边界确认难、调处工作不畅。
2.自然资源约束趋紧,要素保障压力突出。随着上级涉林涉海政策从紧、生态保护红线刚性约束加强,新增垦造耕地空间受到压缩,耕地占补平衡形势严峻,加上部分招商引资项目因市场环境等影响未能按计划落地,在造成批而未供土地的同时,也占用了大量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导致配套指标浪费。我县耕地后备资源本身就较紧缺,部分招商引资项目选址落地需要占用较多的耕地指标,尤其是水田指标,保障难度加大。
3.用地前期工作不足,存量土地规模较大。截至2022年底,我县存量土地约23909亩,其中批而未供土地9484亩、供而未用土地1846亩、城镇低效用地12579亩,主要受征地拆迁未到位、项目未落实、城乡规划调整、配套不到位和前期工作未完成等影响,导致部分土地未能形成有效供给,存量土地规模较大。
4.违法行为屡禁不止,自然执法形势严峻。生态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依然明显,违规毁林采矿、毁林种植现象时有发生,如2022年第一批森林督查涉及62起违法案件,国家林草局要求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案件查处整改销号,但因案件查处标准高、整改难度大等原因,年底前未全部整改到位。用海方面,零星历史围填海图斑处置进度慢,2022年我县未批已填需开展修复的20块图斑,部分乡镇以修复费用高、缺乏财政预算等为由,未实质性地开展图斑修复,年底前仅有4处图斑完成修复。此外,违法用海查处整改率较低。2022年通过日常巡查、每月动态监测及部省市下发疑点疑区等途径发现违法用海用岛行为49起,尤其是在一市牛台村、茶院毛屿村、西店吉山村等附近海域,新增了大量非法围海养殖行为。土地方面,上级对土地执法形势日趋严峻,2022年开始卫片整改工作纳入省委“七张清单”,对卫片执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考验,按照当前卫片工作“月结-季清”要求,整改复耕时间紧、任务重。同时,土地督察对于破坏耕地,特别是破坏耕地当中水田的行为,整改标准不再是达到复耕标准,而是要达到恢复水田的标准,整改难度加大,极易导致督察问题变成“挂账”问题,通报督办风险较大。
四、下一步的建议和措施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聚焦结构重组,进一步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整合山林等资源,拟组建农业发展集团。根据国企功能定位、主责主业,按照应纳尽纳的原则,把各类国企逐步纳入集团化管理模式。理顺集团管理结构,明确集团职能、本部职能和下属子公司职能,实行精简机构、减少层级。分步推进乡镇国企合并精简,并纳入集团化体系,进一步理顺部门、属地与国企的关系。以国企当前的主营业务为基础,结合经营业务,合理设置划分县直属集团公司经营赛道。对集团下属企业的二级公司(主赛道公司、赛道公司)和三级公司,设置相应的管理模式、目标要求与薪酬标准;每一赛道对应一个主赛道公司。创新引领谋划新赛道,新增产业投资赛道,采用产业基金的方式拓宽投资渠道,增加国企收入。列入赛道体系的国企均实体化运作,做好人员、资源下沉,实现职、责、岗、薪相统一。
2.聚焦做大做强,进一步盘活国有资产资源。进一步盘点政府拥有的国有资产、资源,比如山林、碳汇、溪流、海涂等资源,探索注入相关集团,做大分母,降低负债率。扭转一些国企只投资而不置资产的做法,尽量置产或征收山林等资源,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发挥基金投资的经济“发动机”与产业“助推器”作用,助力县内支柱制造业与高新特强的上市与拟上市企业项目;优化集团股权结构,调整国企股权关系,在集团公司原有股权架构的基础上,通过归并、转隶、注销等措施,优化集团股权结构,调整国企股权关系,在集团公司原有股权架构的基础上,通过归并、转隶、注销等措施,完成结构性调整重组,促使子公司聚焦主业,打造核心竞争力。2023年持续推进国有企业结构性调整工作,力争完成划转股权42家,注销“空壳”、无效国企14家,吸收合并国企16家,视情出售2家参股公司股份。
3.聚焦绩效优化,进一步增强国企发展活力。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县直属集团公司三会一层的治理结构和管理架构,实施董事会向出资人报告制度;建立“专职+兼职”外部董事人才队伍,实现县直属集团公司引入外部董事全覆盖;全面建立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经理层经营管理作用;从严从紧核定内设机构数、用工总人数与中层职数;出台国企人员流动管理办法、探索制定国企人才政策;全面推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建立健全企业激励约束机制、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和收入分配调控机制,实施竞争类与功能类企业差异化薪酬管理,推进竞争类和功能类企业工资总额预算备案制管理。
4.聚焦放活管好,进一步提升国资监管水平。实行“抓两头、促中间”,进一步放宽投融资的企业自主权,加强顶层设计与制度建设,推进绩效考核;按照主营业务类型、资产属性和主营业务比例,将县属国有企业分为功能类、竞争类,实行分类改革、分类监管、分类考核;推进数字化与国资监管工作深度融合,稳步推进国资国企数字化管理体系建设,明确国资国企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资产清单,从国资监管侧、国企应用侧两个维度强化对企业重点事项的监督;建立完善国资监管动态化、协同化和智能化新模式,实现以数字化国资监管带动数字化国企运营。
(二)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加强对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视。要求加强资产管理岗位稳定性,设立资产管理专职人员负责资产管理工作。重视对资产管理人员的培训,促进管理人员专业素质提升。将资产管理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调动单位资产管理积极性。
2.建立健全管理体系。要求健全内控机制,确保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相互分离、制约。要求定期开展盘点工作,监督检查资产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确保账务处理及时、准确,避免有账无物、有实无账、账实不符情况发生。要对产权不清问题开展深入调研,在全面摸清资产“家底”基础上,加大资产整合和盘活力度,建立跨级次、跨部门共享调剂机制,缓解资产配置不均、配置随意、超标准配置资产、闲置资产使用效率低等问题,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3.严把资产配置“入口关”。精准预算编制,关注资产配置“必要点”,按照“以存量定增量”的原则严格落实资产配置标准。高度关注重大资产配置事项,采取论证方式进行配置,全面核实可行性和必要性。积极推进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打通数据端口,在资产配置前,要求各单位先行核对资产账与财务账,两账无差异方可进行追加申请,有差异的不予追加,以此推动各部门资产“家底清”“存量实”。
(三)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坚持科学规划,进一步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基于批准的“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按照省市编制时间要求,加快推进县级与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同步编制,加强国土空间总规与发展规划、专项规划的衔接,落实发展战略、产业发展方向等要求,将各专项规划纳入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实现上下衔接、横向协调、远近有序、传导有效。深化完善南部滨海新区片区实施方案,联合南部滨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力洋镇和茶院乡,编制年度整治计划,推动整治项目建设实施。
2.坚持集约节约,进一步做好资源要素保障。按照“要素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原则,做好工业、经营性等用地成片开发方案编制,主动排摸、认真研判全年用地用海用矿用林等要素需求,谋划争取更多项目列入国家、省市重点项目清单,获得国家、省市统筹配套指标保障。加强农转用征地项目批后监管,加大存量建设用地盘活,通过征地拆迁清零一批、分类实施开发一批、项目精准化报批等方式,倒逼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和批而未供土地消化,促进土地资源要素有序、优质流转。
3.坚持系统治理,进一步推进资源保护修复。落实耕地保护战略和三级田长制,构建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压紧压实街道、村集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耕地保护责任。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发挥自然资源执法体制改革后职能整合、力量整合优势,加强与属地街道、相关部门的配合,坚决抓好土地例行督察和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核查、整改、销号工作,对违法用地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整改,切实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强化森林资源保护长效机制建设,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从严打击涉林违法行为。加强自然资源风险防范。积极构建“科学防控、整体智治”的地质灾害风险管控新体系。提升海洋监测预警能力,完成海洋灾害风险普查,开展海洋精细化预警预报。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构建视频监控森林防火体系。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保护森林生态安全。
4.坚持创新突破,进一步落实改革试点任务。加快省市试点项目推进,做好越溪乡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部级试点工程建设,全面推进林业碳汇先行基地建设,实现生态产品价值转换。深化林权确权登记试点,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操作的林权确权登记模式。深化不动产登记数据治理,提高数据标准化、信息化,做好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等数据的更新、汇交,进一步提升数据分析使用。
五、上一年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
县政府在收到《关于2021年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宁人大常〔2022〕40号)后,进行了专题分析研究和布置落实。办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针对“深化改革完善机制,夯实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基础”情况
按照自然资源部工作部署,进一步摸清家底,开展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按照用地类型分别进行样点调查,采集样点价格信息数据。探索编制储备土地负债表,摸底2017、2018、2019年来源于依法收回、收购、行使优先购买权取得、已办理农用地转用征收批准手续、其他依法取得等五类土地,并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划分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特殊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等八大类在库规划国有建设用地。根据2020年3月底发布的《全民所有储备土地资产负债表编制规则》,编制实物量清查统计表,并制作空间数据库,编制土地储备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成果。加快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完成浙江宁海双峰国家森林公园和白溪、大溪、凫溪、颜公河、清溪等在内的13条县域主要河流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公告登簿前的主体工作。2023年拟开展宁海伍山海滨石窟国家矿山公园和梁皇溪、白溪水库等15个河流、湖泊、水库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公告登簿前的主体工作。加快自然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根据数字化改革工作要求,积极做好核心业务数据归集。目前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上“自然空间”、“人造空间”和“未来空间”3大板块上,涉及宁海县域的“地面”和“地下”数据都已上线,并按照宁波市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分仓分节点建设要求,推进农转用、土地供应等重要管理类数据治理和贯通工作。开展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提升工作,逐步夯实“不动产智治应用”数据基础,满足部门数据共享需求。
(二)针对“加强自然资源保护,平衡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情况
坚持节约集约用地,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深入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深入挖掘土地资源潜力,大力盘活存量用地,落实“增存挂钩”机制,消化低效闲置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2022年处置2009至2018年批而未供土地2207亩,完成任务的104.5%,闲置土地处置面积269亩,完成任务的292.4%,盘活存量完成1992亩,完成任务的108.9%,对工业用地实行“标准地”出让,提升建设用地利用质量和效率。坚持生态保护修复,编制形成《宁海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成果,基于“山水林田湖海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实施县域国土空间“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现已进入规划报批阶段。严厉打击非法占地,持续推进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2022年以来整治16宗14.52亩,深入推进2022年1月以来的新增违法占用耕地“零新增”攻坚行动,已整治整改32宗47.71亩。
(三)针对“强化规划引领管控,有效促进资源综合效益”情况
全力推进宁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和报批工作,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基础上,今年已先后完成专家评审、人大常委会审议、县规委会审议、市规委办审查等程序,并完成规划草案批前公示和听证。本轮规划我县城镇开发边界实现了最大幅度增长,划定城镇开发边界18.2万亩,边界净新增面积3.9万亩,对比现状城镇建设用地增幅位列宁波各市县第一。加大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力度,2022年均超额完成2009至2018年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盘活存量任务。根据上级2023年第二季度统计,我县已经完成2009至2019年批而未供处置任务的96%,面积2200亩,闲置土地处置任务的213.6%,面积141亩。创新资源供给方式,完善差别化土地供应制度,探索产业用地采取先租赁后让、弹性出让等供应方式。坚持集约节约、可持续利用,鼓励低效闲置工业用地在土地二级市场交易流通,通过兼并重组、土地厂房收购、改造提升、“退二优二”“退二进三”等措施,分门别类,实施再开发工作。鼓励提高土地容积率,在符合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企业扩大生产性用房,或通过新建、扩建、翻建多层厂房,经依法批准提高现有工业用地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对列入低效闲置工业用地盘活范围内的企业,强化依法行政手段,加强与环保、安监、税务等部门综合执法,采取严格控制新供地、扩容增电等措施,倒逼企业改造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