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66052/2024-5295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4-01-25
发布日期
2024-01-25
发布单位
县水利局
水利局2023年12月份重点工作及2024年1月份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4-01-25 14:19:31 信息来源:县水利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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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2月份工作小结

(一)重点实事工程推进情况

1.海塘除险加固及提标工程。桥头胡街道草湖塘除险加固工程已完工;越溪乡盘屿塘除险加固及提标工程完成99%;各个项目稳步推进中。今年完成投资16675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67%。

2.越溪乡下林水库防洪提升工程。越溪乡下林水库防洪提升工程灌浆已完成,泄洪隧洞进出口正在施工。今年完成投资744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25%。

3.宁海县东部沿海防洪排涝工程。岳井片完成76%,一干线完成86%,二干线完成37%,三干线完成49%,四干线完成81%,车岙港下水库完成49%,上塘闸、李家闸全部完成,园山闸完成79%,松岙闸完成47%,胡陈港副闸完成53%,景观节点完成9%。今年完成投资34462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15%。

4.宁海县中心城区防洪排涝工程(世行贷款项目)。许家河、梅林溪、槐路河科技园区段、蒲湖恢复、蒲湖引水项目均已完成。今年完成投资19223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92%。

5.宁海县中心城区防洪排涝工程。上大溪、汪家溪均已完成。今年完成投资1827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83%。

6.幸福水利片区建设工程。前童-岔路片、桃源片即将完成;一市-越溪片、力洋胡陈片方案编制已完成。今年完成投资2000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0%。

7.美丽河湖工程。白溪景观提升工程跃龙大桥至兆岸段完成约87%。今年完成投资1532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31%。

8.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力洋镇西仓溪(海楼渔-胡陈港)治理工程、涨家溪小流域治理工程等完成100%工程量。新建工程深甽镇长洋溪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龙眼溪整治工程等完成招投标。今年完成投资16796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12%。

9.强蛟镇海塘除险加固及提标工程。二期已开工。今年完成投资50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

10.村级水站同质供水工程。17个新开工的村级水站同质供水项目处于前期阶段。今年完成投资2841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63%。

11.一市镇旗门塘除险加固工程。目前处于开工前准备工作。

12.前横塘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完成。

13.宁海三门湾北部生态建设和无居民海岛生态保护工程。完成初步设计审批,EPC招标预公告已发布。

14.西山、乌石山撇洪渠防洪治理工程。一期已完成100%进度,二期已完成项目招标。今年完成投资1056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53%。

15.力洋溪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目前已开工。

16.白溪治理工程(金家山—港头)防洪工程。目前已开工建设。今年完成投资1200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5%。

17.王爱片爱心引水工程。目前已开工建设。今年完成投资500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50%。

(二)其他部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1.河长办完成新一轮“一河一策”专家评审工作。

2.2023年急用先行建设任务基本全面完成。

3.47处声光电站点建设工作继续推进,已于11月完成选址踏勘,12月陆续开展站点基础和立杆安装等,等待设备进场。

4.完成西溪、黄坛等六座中型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技术审查和报批工作。

5.完成北斗三号通信技术规模化推广应用示范(试点)项目建设。1套水准校测应用(洪家塔水文站)、30套水雨情监测监测应用北斗三号已于12月完成调试并上线运行。

6.黄坛水库下游河道视频监测项目完成验收。12月,根据试运行情况对系统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并于月底完成项目验收。

7.完成并通过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省水利厅审核。

8.完成西溪(黄坛)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评估工作。

9.继续做好东部片区水资源保障方案落实相关工作。

10.开展胡陈港水库农业灌溉取用水现状调研分析。

11.做好水利部重点监控用水单位节约用水情况调研相关工作。

12.河湖四乱方面,处理白溪岔路镇上金谷段左岸集装箱清理、长街镇合成村封井、天明湖钓鱼网鱼、白溪岔路镇隔潭村段堤防开缺、市级遥感白溪河道图斑复核、西溪水库石子场养鸡场复核、联合海洋渔业局天明湖收地笼、茶院乡岙里周村水库采砂石、茶院乡东腾村采砂石等事件。

13.完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3个、验收13个。

14.开展新建水土保持监测站点政策处理和土地报批等工作。

15.开展水利工程检查,共检查22个在建水利工程,参加5个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和关键部位联合验收。本月累计检查60人次,发现问题53条,已整改49条。

二、1月份工作要点

1.继续加快推进各项水利重点工程和面上项目建设。

2.完成各类考核相关工作。

3.配合市、省级水文部门做好2023年度大区水文资料审查工作。

4.全面完成47处声光电预警设施建设。

5.继续深化山洪防治项目2024-2025前期工作。

6.继续做好2023年度水资源公报编制工作。

7.完成用水统计数据复核和总量核定相关工作。

8.做好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评估资料补正工作。

9.继续开展河湖清四乱、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及验收核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