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66087/2024-633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4-10-10
发布日期
2024-10-10
发布单位
宁海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做好2024年非自主评聘单位卫生高级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10 14:28:57 信息来源:宁海县卫生健康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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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宁波市卫健委《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县2024年度非自主评聘单位卫生专业高级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线上申报

申报人和所在单位仔细阅读市卫健委通知要求开展网上填报,申报的主要步骤:

1、首次申报的单位,单位在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注册帐号;

2、申报人完善个人信息和业绩档案;

3、单位审核个人填报的个人信息和业绩档案(如不通过,在申报过程中无法提取相关信息);

4、个人进入申报页面,选择“2024年度宁波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计划”开展申报。

5、按要求做好单位公示、单位资料报送、个人缴费等事项。

6、网上申报相关要求请仔细阅读宁波市卫健委《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高级评审申报上传材料建议》、《2021年平台使用的一些共性问题回复》等。

7、原件扫描上传可以不用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上传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线下材料

(一)散材料

1、《2024高级评审人员基本情况表》,单位填报审核后盖章,一式一份交局人事科,并交电子稿;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系统导出,A4纸双面打印);在县市有关部门未在评审系统全部审核通过之前,提供公示版评审表1份,与其他材料一起上交;待各部门全部通过后,提供2份正式版评审表。

(二)装订材料

纸质材料以下列顺序排列,所有复印件盖单位公章,简易装订(可用夹子夹),装文件袋报局人事科:

1、真实性保证书(见附表);

2、个人述职报告(无固定格式,主要阐述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1000字以内);

3、医德医风鉴定表(见附表,单位党组织盖章,民营单位如无党组织,盖单位章);

4、与专业相关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5、任现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6、医生和护士执业证书(注册证书);

7、聘书(医生和护士须与注册执业地点相对应);

8、近三年养老保险证明(民营医院提供,可由浙里办APP下载);

9、工作量证明(近三年工作量,包括主要工作和辅助工作等,其中临床、口腔、中医提供2021年7月-2024年6月工作量截图);

10、专业技术工作实例表(见附表);

11、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应用推广情况表(见附表);

12、宁波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年度审验表(见附表);

13、任现职以来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复印内容见市通知的论文要求);

14、任现职以来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包括立项);

15、学术报告讲座情况表(见附表)及佐证材料;

16、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情况表;(见附表)

17、业务水平专题报告(县级以下申报人员提供);

18、事业单位岗位信息表(公立单位提供);

19、其他业绩材料:如所获荣誉、奖项,重点学科建设,带教与基层帮扶,进修情况,双向转诊,健康管理师、心理咨询师、营养师证件复印件,学术任职等。

三、其他事项:

1、个人网上申报须在10月17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并提交单位;单位10月30日前完成推荐并提交县卫健局,纸质材料请各单位在10月25日前上交县卫健局人事科。

2、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在推荐评审人之前必须将评审推荐方案报县卫健局审核,评审方案还须写明参评人聘期考核情况。

3、未尽事宜请阅读市健委通知,如本通知与市卫健委评审通知有出入,以市卫健委评审通知为准。联系电话:0574-65578723,联系地址:宁海县卫健局414办公室。

附件1:2024年非自主评聘单位卫生高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附表.zip

附件2:2024年非自主评聘单位卫生高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市卫健委通知及要求.zip

宁海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