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34259820/2024-634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4-10-14
发布日期
2024-10-14
发布单位
宁海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公开征求对《宁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内河流域禁渔制度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14 09:43:55 信息来源:宁海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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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草案全文
起草说明
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为保护水生生物资源,促进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提升水域生态环境,助推美丽宁海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行钱塘江、瓯江、椒江、甬江、苕溪、运河、飞云江、鳌江等八大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等文件精神,拟定了《宁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内河流域禁渔制度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意见,公示期间各单位与个人均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来电等形式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4日—2024年10月24日

    联系方式:宁海县农业农村局 金宇东  0574-89583913

    联系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安民路6号桃源大厦E幢12楼1205室


    附件1:宁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内河流域禁渔制度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宁海县乡镇级以上河道名录.xlsx

    附件3:《宁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内河流域禁渔制度的通告》起草说明.docx



     

    宁海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