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9月份工作进展
(一)办公室
1.组织发动组工干部书画作品报送。
2.撰写第三季度“清风卡”。
3.完成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和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月报。
4.组织开展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动员部署会、拟定清单。
5.做好纪检监察对象信息汇总、录入。
6.开展“重复医学检验检查,加重群众负担”整治工作,配合修改典型事例及交流汇报材料。
7.部署全系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总结会。
8.做好民营医院党建工作。
9.做好日常党务工作:每月一次按时做好党费收缴;做好党员关系转接和信息动态维护;督促各支部开展9月份组织生活系统录入;按时保质做好县委组织部和县直属机关工委部署的其他相关工作。
10.持续开展全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及系统填报工作,并持续开展医疗机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11.持续做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电气燃气专项整治、自建房安全整治等工作。
12.持续开展平安医院创建工作。
13.持续推进全市安防系统平台建设和“平安一督键”工作。
14.抓好系统综治平安维稳、扫黑除恶(反恐)和电信反诈、平安 “三率”宣传等各项工作。
15.开展全系统“勤俭办一切事业”专项检查(办公用房使用、公务用车管理、公共机构绿色办公与空调使用、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及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等方面)。
16.持续做好防台防汛工作。
17.持续做好机关食堂管理、后勤采购维修及2024年度“832”平台扶贫采购任务。
18.持续做好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推进安可电脑替代工作。
19.组织相关医院安全生产工作科室负责人和第三方专业人员通过现场走访和台账查阅的方式,在全系统内开展“平安建设”暨双节前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20.继续做好省市县级“七张问题清单”和问题闭环机制工作平台报送工作。
21.做好县委、县政府政务信息报送公开工作。
22.做好紧急信息、内宣、平安稳定周报等上报工作。
23.持续做好重点信访群体和人员的信访维稳工作。督促各责任单位做好信访积案防止反弹和新积案产生工作。
24.做好委机关文书档案整理归档工作,做好市级卫生单位档案进馆业务指导工作,推进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档案“三合一”制度工作。
(二)人事科
1.完成宁波市第五期卫生健康青年技术骨干申报工作。
2.完成宁波市第四期卫生健康青年技术骨干年度评估工作。
3.完成聘用合同修订工作。
4.完成2024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社会招聘考试组织工作。
5.完成公立医院机构编制规定发文后贯彻执行工作。
6.完成2024年名医系列表彰工作。
7.完成编外用工管理改革深化工作。
8.完成千人医师数据再提升工作。
9.完成2024年非卫技人员招聘报名资格审核工作。
10.完成人事人才其他工作。
(三)财务科
1.做好项目资金预算申报、对接、审核、使用、拨付等工作。
2.继续完成2025年度项目“一上”申报补报工作。
3.持续推进桃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升工程。
4.完成2023年度决算公开工作。
5.完成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编制工作。
6.向人大代表介绍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
7.“十五五”重点工程谋划。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政策法规科
1.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立案47件,作出处罚决定43件,结案64件。处置投诉举报2起。
2.完成双随机监督检查公共场所67家、医疗机构16家次、职业卫生用人单位6家次、学校卫生12家次,行政执法“亮码检查”率100%。
3.完成对重大案卷法制审核,完成“三项半”审批事项月报表和最多跑一次报表等。
4.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宣传周活动。根据市公平竞争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开展2024年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活动通知》精神,我局组织全县医疗卫生单位,围绕“统一大市场,公平竞未来”主题,全面部署、全力推进,扎实开展宣传周活动。一是认真学习《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等重要法规,领会公平竞争精神,培育公平竞争文化。二是广泛宣传,线上乡下紧密结合,浓厚公平竞争氛围。活动期间,各医疗卫生单位通过在单位内部张贴海报、在电子屏上播放公平竞争宣传视频和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累计受众超过80000人次。三是强化部门联动,结合健康素养进文化礼堂等活动,不断提升群众公平意识。
5.做好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工作。共完成审批服务事项266件,未发生受理超期限现象,窗口满意率100%。
(五)医政医管科
1.审核2024年8月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重点台账数据(新快报系统)。
2.填报2024年8月浙江省“县域医共体绩效评估”平台数据。
3.向宁波市体改处上报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报表。
4.完成确有专长报名审核工作。
5.完成创建全国中医药工作示范县迎检工作。
6.协助完成“国动”演练。
7.完成役前培训、佛教协会、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等医疗保障。
8.参加2024年中医药监督执法队伍及能力建设培训班。
9.做好2024年浙江省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补招录工作。
10.变更审批工作;医疗广告审查、义诊、进修备案等相关工作。
11.统计浙江省“医路创新”科技资源对接会的参会回执,并组织分会场的会议。
12.督促各单位申报2024年度宁波市、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13.督促各单位及时开展2024年“敬老月”活动。
14.按照省市要求,维护好浙江省医务人员进修智慧管理平台,维护基层医疗机构管理员账号信息,并督促各级医疗机构做好补录、调剂工作,确保每位学员已被录取。
15.对宁海冠庄医院部分内设科室相关信息进行核实认定,并做好对宁海县医疗保障局的复函。
16.排摸我县开设精神(心里)科目的医疗机构,并及时上报市里。
17.做好连头山床位补助预算申报工作。
18.组织开展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一年两试”相关工作。
19.排摸除中医外的各级各类设置戒毒治疗科室的医疗机构,并将结果及时上报市里。
20.统计正在接受康复治疗的小儿麻痹症患者,并将结果及时上报市里。
21.协助办公室完成民营医院相关安全生产和垃圾分类数据填报工作。
22.继续梳理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进行全面问题排查。
23.继续完成2023年各医疗机构的校验工作。
24.医疗纠纷案件处置。
25.完成基层卫生常规工作。
26.岔路镇中心卫生院迎接市级优质服务基层行初评。
27.举办星级家庭医生演讲比赛。
28.村级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摸底排查,村级医疗机构建设布局排摸。
39.报送2024年在培住院医师数据信息工作。
30.继续做好九小场所安全生产的巡查和平安暗访的检查工作。
(六)疾病预防控制科
1.上报第1-9月份公共科七优享及民生实事工作报表。
2.继续开展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工作。
3.开展慢阻肺筛查工作。
4.上消化道机会性癌筛查完成556人。
5.推进“七优享”中重点人群心理健康宣教咨询。
6.完成老年人流感疫苗免费接种27047人。
7.完成城乡参保民在体检人数139480人。
8.完成2024年8月份宁海县卫健系统“无废城市”废物处置量表收集。
9.参加县卫健系统防御部署第13号台风“贝碧嘉”部署会。
10.参加登革热等重点传染病疫情防控暨洪涝灾后卫生防疫工作部署会。
11.完成8月份绩效考核审核工作。
12.完成9月份应急物资盘库工作。
13.参加冠庄医院涉医保反馈问题专题检查工作。
14.上报台风“贝碧嘉”防汛工作信息 。
15.参加2024年国庆假期及秋冬季新冠病毒感染等重点传染病防控视频培训会。
16.参加疾控中心公共卫生工作座谈会。
17.参加全县卫生健康系统“争一流、创样板、谱新篇”作风效能建设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
18.上交疾控科紧扣全县机关效能建设清单主题书面材料。
19.上报浙江省第二批前置软件部署医院第二批培训名单。
20.完成2024年宁海县卫生健康局国家随机监督抽查第九批结果公示。
21.参加2024年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启动暨培训会议。
22.参加“2024年浙江省省级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技能赛项”,荣获团体二等奖、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1名。
23.发文《关于2024年上半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估情况的通报》。
24.继续与金唐软件工程师对接完善、调整公卫系统相关错误信息。
25.开展2024年第三季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理论考试并通报成绩。
26.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办公室例会布置督导相关工作。
27.开展第三季度基本公共卫生督导工作。
28.召开宁海县乡镇(街道)精神卫生“两个小组”工作会议,布置相关工作。
29.持续开展重点执行项目工作,截至8月29日,全县在管高血压患者59621人,2型糖尿病患者19223人,开展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62230人,规范管理率56.76%(62230/109632)。
30.持续开展2024年宁海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工作,通过电视台、户外屏等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公益广告进行播放。
31.公共场所卫生:双随机监督检查67家次,日常监督检查4家次,新发证指导2家。
32.医疗卫生:双随机监督检查16家次,日常监督检查4家次。完成医疗机构第三季度日常自查、自查报告和第三季度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统计工作。指导合规平台接入120家次,指导医疗机构第三季度日常自查工作。
33.生活饮用水:双随机监督检查4家次,日常监督检查4家次,抽检2家次。
34.职业卫生:双随机监督检查6家次,日常监督检查21家次,风险化解319家(化解率达51.04%),自查分类47家。
35.学校卫生:双随机监督检查12家次,检测3家次,督促学校完成秋季自查工作。
36.非法行医:非法行医窝点排除2处。
37.母婴保健:日常监督检查3家次。
38.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1家次。
39.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双随机监督检查3家次。
40.放射卫生:双随机监督检查2家次,开展2024年度放射诊疗许可校验工作。
41.传染病防治:双随机联合检查4家次,日常监督检查2家次,督促医疗机构专职监督员和兼职监督员完成合规平台数据接入。
42.传染病防制:完成流感新冠哨点监测每周25份,学校聚集性疫情处置,报告水痘突发事件1起;按要求继续开展登革热风险人群健康告知及监测、出血热媒介监测、登革热风险人群健康告知及监测、开展百日咳监测、鼠病原学监测、成蚊监测及标本制作。按要求完成对学生体检工作、近视筛查开展督导检查,完成爱牙日宣传、教学环境监测;按时收集上报免疫规划常规报表、疫苗配送,完成接种门诊检查;完成老年人流感疫苗免费接种及督导检查;完成省SAAS系统接种率核对;完成接种证查验。
43.健康慢病:继续开展慢性病患者管理系统质控,问题整理与工程师沟通;两慢病体检进度通报;结直肠癌工作进度推进,通报,民生地图上报;国家慢性病示范区资料收集,展板制作等。完成死因审核353例,完成查重、月反馈撰写。死后全事项钉钉工作事宜。加强慢病死因报卡审核,完善系统内慢病死因卡片质量。完成慢性病审核糖尿病766例、冠心病65例、脑卒中396例、恶性肿瘤431例,慢性呼吸系统48例,完成查重、月反馈。继续开展2024年度宁海县慢性病死因监测培训。完成慢病死因质量复核工作。按要求继续开展浙江省居民营养与健康监测,入户营养调查,省市级督导。讲师团讲座进社区、进村、进学校。完成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月:启动活动、发文、中旬巡讲;完成省级巡讲一次;配合开展全国爱牙日活动。完成健康素养监测调查数据核对。完成中疾控科普上报9例。
44.精神卫生:按要求继续完成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核心指标数据审核。同伴项目活动开展(8场);长效针剂项目持续开展(新增1),失智症筛查完成10228例。学生居民心理素养调查55人,布置开展居民心理素养调查。完成开展县级精神卫生知识技能竞赛;参加市级精神卫生知识技能竞赛(获团体二等奖、个人一等奖1名,三等奖1名,优胜奖3名)。按要求完成召开宁海县精神卫生工作会议(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
45.卫生监测:完成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监测录入国家系统;完成环境健康风险评数据上报;完成全县职业病危害相关报告卡审核统计;截至2024年08月27日共上传个案卡14402张;报告生活性自服农药中毒1例、高温中暑病例28例;参与象山和宁海4家体检机构的质控检查工作;完成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数据推送至国家平台;完成放射个人剂量元件监测、核电环境监测;完成医院和幼儿园消毒质量监测、医院污水监测;完成浙江省人体生物监测项目工作完成了现场调查213人;参加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市级培训。省卫健委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征文活动上报3篇;疾控监督员相关工作。
46.慢传地病:完成新发肺结核病人密切接触者调查新发活动性肺结核病人的网络报告、追踪,预警卡处理;完成AIDS病人治疗随访、VCT干预、检测、咨询及高危场所干预及HIV监测工作:完成MSM检测23人;完成丙肝历史病例转诊追踪、新病例随访,治疗率目前为80%,核酸检测率100%;完成弓形虫监测:开展屠宰人群弓形虫知信行调查工作和检测工作。
(七)妇幼健康管理科
1.完成托育机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2.召集6家“医防护”单位进行座谈交流,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
3.对全县医疗机构半年度督查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4.对全县0-3岁儿童数进行第二次比对,对未完成0-3岁筛查的儿童进行数据分析。
5.开展国家营养厨房试点工作,对婴幼儿营养教学厨房建设进行跟进和规范。
6.《关于宁海县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患者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下发。
7.开展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提质扩面试点工作。
8推进普惠托育“医育融合”工作。
9.对接各乡镇街道对孕前优生、两癌筛查进度情况进行宣传发动。
10.上报健康浙江案例。
11.完成9月12日出生缺陷宣传日系列活动。
(八)县计生协会
1.奖特扶相关工作。(1)做好2024年度扶助金发放确认表核实工作。(2)完成国家卫健委人口司下发的奖特扶个案核查工作,报送核查总结。(3)反馈宁波市卫健委《国家计划生育扶助项目入户指导手册》修改建议。
2.计生协工作。(1)项目管理。指导国家级、市级项目点做好项目督导准备工作,迎接宁波市项目督导和调研。继续推进“甬有宝贝”项目,指导项目点开展项目活动,修改完善宣传手册。(2)计生特殊家庭帮扶。完成2024年度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综合保险投保。下发2024年度失独家庭健康体检通知。审核第三批计生公益金补助对象。(3)青春健康。筹备2024青春健康培训。完成中国计生协青春健康第三个五年规划终期调查评估问卷。
(九)宣传教育科
1.宣传报道情况:9月1日- 9月30日,被各类媒体录用81篇,其中县级录用81篇。
2.更新卫健系统WE志愿服务平台,核查本年度系统内职工志愿服务情况,务必保证每位志愿者一年一次,且活动真实有效。
3.布置卫健系统创城工作,督促城区三家县属医院查漏补缺;安排局机关干部到创城包干区开展创城活动。
(十)爱卫办
1.深入推进健康浙江行动,部署落实2024年健康浙江考核工作。加大健康宁海行动宣传力度,协调各牵头部门加快开展专项行动主题宣传活动。深化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组织对《宁海县中小学食堂管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书面审核,协调县水利部门和深甽镇政府根据实际落实“农村供水站提升改造工程”健评意见。就年度健康浙江考核重点指标加强与人社、体育、教育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并督促健康宁海行动牵头部门做好典型案例的选树工作。
2.深入开展夏秋季爱国卫生工作,加强虫媒传染病防控。制定印发《城区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复审评估工作方案》,组织市场监管、住建、教育、卫生、街道等相关部门完成城区病媒生物及重点孳生地的本底调查。辖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讲座、培训、发放资料等形式,开展病媒生物防制知识宣传,提升群众防治水平。结合蜱传疾病防治专项活动,发动群众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加大孳生地治理力度,四害密度及布雷图指数控制在标准之内,未出现登革热和蜱传疾病等病媒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
3.按计划开展健康教育讲师团宣讲活动,有序开展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工作。
4.组织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月活动。
5.开展对长街镇大祝村、力洋镇力洋孔村的除四害重点村建设指导。
6.做好联系河道巡河工作。
(十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1.做好每月婚、孕、育等人口信息核对,准确完成2024年8月份出生人口监测省、市报表。
2.继续做好互联互通本省户籍人口出生信息核查和非本省户籍人口出生信息核查工作。
3.指导乡镇做好人口均衡发展系统核验工作,解答乡镇街道在生育信息核验过程中碰到的疑难问题,并汇总整理问题个案118例。
4.整理省内县外迁出待接收个案共42例,与相关县(市、区)人口家庭科一对一对接迁移工作,成功迁移29例。
5.完成健康宁海考核细则梳理工作。
6.指导乡镇街道做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发放登记、资料归档工作。
7.完成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题库整理。
8.设计制作《优化生育政策口袋书》宣传册子。
9.筹划制作关于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适龄婚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知识的宣传视频。
10.做好优化生育政策咨询、计划生育扶助政策咨询及信访答复等日常工作。
(十二)信息中心
1.新一代体检系统中的学生体检模块完成培训并上线,系统运行平稳。
2.区域影像云二期项目完成招标并签订合同,本次采购价2.7元/人次。
3.完成省卫健系统网络攻防演练,并取得出色成绩。
4.组织参加了市医学会信息分会的学术会议。
5.参加了大数据服务中心组织的城市大脑中卫生平台的方案讨论会。
6.通过公开招标采购了市新一代全民健康平台数据上传接口项目。
二、2024年10月工作计划
(一)办公室
1.做好日常党务工作。
2.继续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3.继续做好清廉医院建设相关工作。
4.持续开展全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及系统填报工作,并持续开展医疗机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5.持续做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电气燃气专项整治、自建房安全整治等工作。
6.持续开展平安医院创建工作。
7.持续推进全市安防系统平台建设和“平安一督键”工作。
8.抓好系统综治平安维稳、扫黑除恶(反恐)和电信反诈、平安 “三率”宣传等各项工作,推进四家等级医院警务室规范性建设。
9.组织四家等级医院参加第六届宁波市百家企业消防技能大赛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第三届微型消防站技能竞赛活动。
10.常态化推进本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及时处理宁波市垃圾分类服务监管平台上的督查整改,配合县机关事务局迎接省垃圾分类暗访组暗访督查工作。
11.持续做好防台防汛工作。
12.持续做好机关食堂管理、后勤采购维修及2024年度“832”平台扶贫采购任务。
13.完成局机关办公用房数字化管理平台测绘与数据采集工作。
14.持续做好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推进安可电脑替代工作。
15.联合长街镇中心卫生院开展一次制止餐饮浪费和公筷公勺普及推广活动。
1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人事科
1.做好2025年校园招聘计划编制工作。
2.做好部分单位岗位设置调整工作。
3.继续做好2024年高级职称人员档案专项审核工作。
4.做好2024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社会招聘体检和考察组织工作。
5.做好公立医院机构编制专项督查迎检工作。
6.做好2024年名医工程项目数据采集工作。
7.做好相关WW工作。
8.做好千人医师数据分析工作。
9.做好院前急救人员保障等工作。
10.人事人才其他工作。
(三)财务科
1.继续做好项目资金预算申报、对接、审核、使用、拨付等工作。
2.对接《宁海县基层医疗机构改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发文。
3.对基层医疗机构进行收入、资金管理专项检查。
4.对各医疗单位调任人员准备离任经责审计工作。
5.基本公共卫生第三季度考核。
6.持续推进2024年民生实事工程。
7.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政策法规科
1.继续做好行政许可和审批工作,完成2024年度放射诊疗许可校验扫尾工作。
2.规范推进卫生监督执法,开展行政许可案卷质量评查。
3.加强窗口信用管理服务,做好“双公示”合规自查。
(五)医政医管科
1.继续完善医共体建设、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康浙江考核等相关工作。
2.2024年越野赛医疗保障工作。
3.推进县域智慧共享中药房建设。
4.推进民间中医技艺技能传承工作室建设。
5.推进“旗舰中医馆”建设。
6.医疗纠纷案件处置。
7.完成基层卫生常规工作。
8.继续督促12家新改扩村卫生室建设。
9.第三季度家庭医生签约工作督查。
10.乡村医生换证前培训。
(六)疾病预防控制科
1.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及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
2.开展慢阻肺筛查工作。
3.开展结直肠癌筛查工作。
4.继续开展上消化道癌机会性筛查工作。
5.经续推进重点人群心理健康宣教咨询工作。
6.开展老年人流感疫苗接种工作。
7.继续做好城乡参保居民体检工作。
8.填报宁海县卫健系统“无废城市”废物处置量9月报表。
9.10月宁海县医疗卫生机构应急物资储备盘库工作。
10.联合相关单位开展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摸。召开第三季度基本公共卫生例会。
11.公共场所卫生:做好开展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现场审核与卫生许可延续,继续开展“三小行业”监督检查和先照后证工作、开展游泳场所监督检测工作、公共场所无证经营查处工作。
12.生活饮用水监督:做好第四季度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工作;继续做好社区生活饮用水卫生检测示范项目。
13.学校卫生:开展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开展“中小学校传染病控制关键点监管”试点工作。
14.打非: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继续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工作。
15.医疗机构:继续推进社会办医疗机构接入省“诊疗行为监督在线”工作、做好民营医疗机构信誉等级评定结果公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信誉评级、2024年度放射诊疗许可校验、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依法执业专项检查、“放射卫生在线”试点、落实医疗机构自查系统录入、深入推进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合规平台接入等工作。
16.职业卫生:做好2024年度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工作、用人单位职业健康风险化解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尘毒危害、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2023-2025)等职业卫生专项工作。
17.卫生许可:继续做好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新办、延续、复核工作,开展卫生行政许可案件质量评查。
18.爱国卫生:做好省级控烟暗访评估迎检中的控烟指导工作,继续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19.慢病健教:加强慢病死因报卡审核,完善系统内慢病死因卡片质量;慢病死因质量复核工作开展(市级);呼吸系统疾病监测报卡质控;慢性病社区综合防治工作指导(下乡质控),慢性病患者管理系统问题整理沟通通报;结直肠癌工作进度跟进,民生地图上报;慢性病防治业务培训;浙江省居民营养与健康监测开展(膳食调查入户);市级健康教育比武准备;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农村文化礼堂资料汇总;健康素养监测数据整理;全国高血压日、精神卫生日、骨质疏松日、脑卒中日等卫生日活动开展;健康教育云平台维护,各乡镇宣传栏汇总上报。
20.精神卫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管理系统维护;居民心理健康素养调查。
21.传染病防制:加强新冠、霍乱、流感、手足口病等传染病疫情监测及学校等集体单位聚集性疫情监测处置;传染病月分析;霍乱、登革热、流感等重点传染病监测落实,肠道门诊监测工作落实;做好出疹性疾病、犬伤监测工作;四害监测、成蚊监测、蚊媒BI指数监测、蜱监测、鼠病原学监测、百日咳监测、新冠哨点监测;60周岁以上重点人群流感疫苗接种;学生流感疫苗接种工作;开展新学期学生接种证查验工作落实情况指导;学生口腔保健窝沟封闭工作督导;学校卫生工作(体检、近视筛查)督导检查。
22.慢传地病:新发涂阳肺结核病人密切接触者调查;活动性肺结核病人网络直报,病人追踪,新发结核病人督导管理, 信息系统录入完善,学生结核病疫情处置;AIDS病人治疗随访、VCT干预、检测、咨询从业人员干预及HIV监测、男同检测;丙肝历史病人转诊、新病例随访治疗;疟疾监测;新生入学PPD筛查;弓形虫监测。
23.卫生监测:生活饮用水监测结果反馈与网络报告,开学前学校水监测结果反馈,常规水等日常送检监测采样收样;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审核管理、哨点医院指导、食品污染物监测采送样与结果上报、县级自增食品污染物监测采样;医院污水送检收样、医院消毒质量监测、环境辐射监测元件调换、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元件调换,食品放射性物质监测采样及前处理;全县各类职业病报告卡审核管理,重点行业职业健康风险评估,重点职业病主动监测,尘肺病随访调查;医疗疾控监督员相关工作。
(七)妇幼健康管理科
1.对力洋中心卫生院、长街中心卫生院“医防护”进行设计指导。
2.迎接北京儿研所专家对宁海营养厨房试点进行指导。
3.对全县养育照护服务活动进行统计。
4.完成0-3岁发育筛查率进一步比对工作。
5.对出生一件事联办进行检查。
6.拟举办托育相关活动。
7.持续开展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提质扩面试点工作。
8推进普惠托育“医育融合”工作。
9.完成省市交办妇幼各项工作。
10.各项考核指标冲刺阶段。
(八)县计生协会
1.组织2025年度奖特扶培训,启动2025年度奖特扶工作。
2.开展基层计生协更名工作。
3.组织2024年青春健康县级师资培训及认证。
4.继续做好“甬有宝贝”“优生优育指导服务中心”等项目工作。
(九)宣传教育科
1.继续做好论坛宣传工作,严把宣传口径,加强网络舆情风险点排查力度,加强对系统内人员自媒体的管理。
2.结合国庆开展宣传,准备创城台账。
(十)爱卫办
1.进一步完善健康影响评价工作机制,提升联络员工作能力,加快推进公共政策和工程项目的健康影响评价工作。
2.推进落实健康浙江考核指标任务,做好健康浙江行动优秀案例报送工作。
3.组织开展秋季灭鼠活动,加强虫媒传染病防控,开展城区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自评。
4.继续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完成2024年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工作。
5.做好联系河道河长巡河等有关工作。
6.配合做好文明创城工作。
(十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1.因考核有变化,继续完善工作要点。
2.加强人口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完成2024年三季度出生人口监测国家、省、市报表。
3.梳理人口监测文件。
4.继续梳理基层人口家庭工作队伍情况。
5.完成关于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的相关视频制作。
6.继续做好优化生育政策相关的群众询问工作。
(十二)信息中心
1.做好国庆期间重保工作。
2.验收区域影像云项目。
3.县中医院上线新一代体检系统。
4.创业系统工作周会。
5.网络信息安全周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