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34259820/2024-637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4-10-30
发布日期
2024-10-30
发布单位
宁海县农业农村局
宁海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10月份工作要点和11月份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4-10-30 08:38:45 信息来源:宁海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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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0月工作总结

1. 完成省市对县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指标的分解。根据省市下达的任务,将《宁海县实施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指标对账清单》分解到35个单位,并第一次排摸整理各项指标落实情况,目前各项指标进展顺利。

2. 积极申报2024年度省级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县,立足“岔路黑猪”与“振宁黄鸡”两大本地特色畜禽资源品种及相关完善的配套产业设施,向省市相关部门争取列入先行县创建名单。

3. 配合省、市两级做好和美乡村建设、“千万工程”现场会的典型案例、交流材料、展板资料收集上报等工作。

4. 抓实“三支队伍”建设工作,推荐申报浙农领军英才2人、浙农青年英才2人(其中青年英才同步申报省级人才计划1人);认定县级乡村工作45人,乡村工匠工作室5个,培育新农人“十路人才”4915人。

5. 积极申报省级乡村人才振兴“四链”融合集聚区创建,以长街镇、一市镇为集聚区创建区块,依托国家级现代农业园区平台,奋力打造“1111”乡村人才矩阵,立足集聚区“1+2+N”创业创富平台,计划新增实施海洋生物种业产教融合宁海实训基地建设等重点项目。

6. 宁海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代表队在2024年宁波市家畜繁殖员职业技能群英赛荣获团体一等奖。

7. 10月17日,市农机畜牧中心组织专家来我县验收羊定点屠宰场检测实验室项目,验收合格。

8. 10月18日,市海洋与渔业研究院院长郑丹一行到宁海调研走访了照资家庭农场、闻涛水产养殖场、红铠家庭农场等3家养殖单位。

9. 10月23日,国家贝类产业技术体系原首席科学家张国范和国家虾蟹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何建国带领乡村小微企业调研团队赴宁海县考察三由水产、闻涛水产养殖场。

10. 抓实13.7万亩晚稻(13.1万亩单晚和0.6万亩连晚)的田间管理,目前3.2万制种水稻已基本收割完毕,统筹协调晚稻收割特别是制种晚稻的收获烘干工作。

11. 与中茶所签订《望海茶1号特色绿茶加工关键技术》,拟制作名茶之后的绿茶开发利用,往蜷曲型、颗粒型绿茶方向发展,以提高绿茶利用率。

12. 与宁海高级职业技术学校共同编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实务》。

13. 市绿办副主任吴愉萍对我县承建的两个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14. 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班开展情况:力洋成校承办杨梅种植技术培训班、桥头胡成校承办旱粮种植培训班、西店成校承办家风家训培训班、跃龙成校承办茶艺培训班、强蛟成校承办宁海湾船餐烹饪技术培训班召开2024年农民培训绩效讲解和培训机构申报会议。

15. 联合相关乡镇、行政村人员,实地勘察生态绿谷沿线、开展设计文本评审等工作。

16. 开展第四季度县级农村人居环境检查、配合全国佛教论坛活动做好相关工作。

17. 组织4家育苗厂6人参加万里学院宁海海洋生物种业研究院水产种业与绿色养殖论坛第十期。

18. 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相关工作。督促并指导规模畜禽养殖场业主按时填报省数字畜牧应用系统10月份“资源化利用台账”。

19. 开展“宁渔促富”运维申请、数据更新工作。

20. 做好县级乡村工匠推荐评审工作将2024年度县级乡村工匠、乡村工匠工作室拟认定名单公示,并提交市级单位审核。

21. 进行三季度农业统计收尾和数据跟进工作。

22. 收集并审核2024年农业示范基地实施方案。

23. 组织相关养殖场负责人参加浙江省畜牧技术推广与种畜禽监测总站举办的楼房猪场高效减臭低碳技术培训班。

24. 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采用实时监控与派驻官方兽医专人现场清点相结合的方式,实现监管无漏洞,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拨付。

25. 做好2025年年度用编计划编报。

26. 开展农业农村“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覆盖。

27. 开展农业投资项目审批及备案工作。

二、11月工作计划

28. 五大行动项目总结验收,产业团队项目中期验收安排推进全县淡水流域休渔制度的审批申请工作。

29. 统筹推进一环十线生态绿谷风景线和“艺融村韵”共同富裕新时代美丽乡村带设计方案编制、海韵渔歌风景线招投标和开工建设等工作。

30. 做好24年度涉农资金项目管理工作,做好实施方案的审核。

31. 按省市工作部署,继续开展宁海县城乡提升工程相关工作、谋划明年项目。

32. 进行四季度农业统计准备工作,召开农业统计工作会议。

33. 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开展各类和美乡村创建、验收工作,提高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质量。

34. 预备2024年市级数字农业工厂及数字化种养基地申报,预备2024年数智生活馆申报。

35. 完成2024年农业示范基地项目实施方案审核,下达批复文件。

36. 抓好三清一促扫尾工作。

37. 做好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工作。

38. 做好扶贫对接、文明卫生城市创建等工作。

39. 做好无废乡村创建的相关工作。

40. 抓好绿色食品(产地)认证及续报、年检、复查换证等工作。

41. 推进乡镇纳管船舶的规范治理。

42. 开展畜牧业安全生产、生态环保、防汛备汛巡查工作。

43. 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44. 做好“大综合体一体化“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