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965404/2024-6405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4-11-11
发布日期
2024-11-15
发布单位
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外办)
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度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的通知
宁政办发〔2024〕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及财 产损失特别巨大的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县消防救援大队对全县 高层建筑进行了排查。依据消防有关法律规定,并经县政府同意,确定了2家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现予以公布:
一、紫溪名苑
整改指导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
整改督办单位:西店镇人民政府
整改期限:2025年1月20日前
二、天明花园
整改指导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
整改督办单位:桃源街道办事处
整改期限:2025年1月20日前
以上2家单位必须按期完成整改工作,整改期间要采取严密 的防范措施,加强监管,严防事故的发生,督办单位要认真履行 属地监管职责,积极主动督促指导火灾隐患单位做好整改工作。
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