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1月工作总结
1. 谋划明年“三农”工作思路。
2. 做好秋收冬种工作,累计完成晚稻收割面积12.1万亩,预计总产量8.27万吨;落实冬种面积4.53万亩,已完成绿肥紫云英0.45万亩种植,大小麦和油菜正加紧种植。
3. 研究落实出台《宁海县关于实施内河流域禁渔制度的通告》的相关工作。
4. 完成2023-2024宁波市鱼类产业技术团队项目《美国鲥鱼工厂化高效养殖技术试验与示范》、《宁波市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项目》验收。
5. 参加《2024年宁波是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与惠农补贴专项检查》,配合市财政局委托的四明会计事务所就2023-2024年度耕地地力补贴进行跟踪审计。
6. 参加宁波市闲置农房盘活工作推进会,将宁海县团联村和弘杨村两个闲置农房盘活予以对外推介。
7. 上报第三批市级设施农业项目,落实2023年度示范基地和市级种业项目资金。
8. 开展市级数字农业工厂、数字化种养主体申报工作、开展省级乡村数字生活馆申报工作。
9. 组织两家企业参加第二十一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
10. 组织符合要求的养殖场申报宁波市数字化种养主体。
11. 组织开展柑桔、生姜、水稻、油茶等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抽检工作,累计开展各类抽样检测68批次。
12. 做好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做好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问题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
13. 牵头上报宁海县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任务行动四张清单。
14. 开展“艺融村韵”美丽乡村带和第四批未来乡村申报工作。
15. 完成2022年度宁海县长街镇绿色农田建设项目竣工结算、财务决算资料送审。
16. 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广场法治宣传活动。
17. 组织开展2024年农村实用人才培训项目评审会议。
18. 组织开展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评审会议。
19. 组织开展对2024年2家高品质绿色科技展示基地县级验收工作。
20. 开展农机“秋收”执法检查。
21. 收集并填报畜牧2024年第三季度相关报表,并完成2024年第三季度畜牧业形势分析报告。
22. 督促并指导规模畜禽养殖场业主按时填报省数字畜牧应用系统11月份“资源化利用台账”。
23. 指导、督促生猪规模养殖场严格落实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措施。
24. 做好动物防疫物资管理,强化疫苗冷冻库、冷藏库巡查机制。
25. 参加浙江省基层水产技术骨干知识更新培训。
26. 进行四季度蔬菜、西甜瓜预报数据沟通落实。
27. 排摸上报农业农村领域2025年谋划项目和亿元以上项目。
28. 2024年度重大项目录入系统,进行月度进度维护。
29. 完成2024年县级示范性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项目的认定。
30. 完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增能试点县的申报工作,并制定实施方案。
31. 开展基层渔船管理组织考核会,对联帆渔业、谋超渔业、汉陆等基层渔船管理组织进行年度考核。
32. 参加“宁渔促富”运维项目评审会,并顺利通过。
二、12月工作计划
33. 指导乡镇街道开展各类和美乡村创建、验收工作,提高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质量。
34. 做好省市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全年总结和报送工作。
35. 切实做好畜牧业防范应对寒潮低温天气工作,及时向养殖户发布寒潮预警信息与应对技术要点,稳定冬春畜牧业生产。
36. 收集并填报畜牧2024年第四季度相关报表,并完成2024年第四季度和全年畜牧业形势分析报告。
37. 持续开展畜牧业安全生产、生态环保、防汛备汛巡查工作。
38. 加强各项动物疫病日常监管和采样工作。
39. 2024-2025宁波市贝藻产业技术团队项目资料整理与中期验收。
40. 水产养殖新技术、新模式总结,与市渔业研究院共同编撰养殖推广指导用书
41. 进行四季度农业统计工作,召开统计工作会议。
42. 完成2024年农业示范基地项目实施方案审核,下达批复文件。
43. 开展日常保险、赔付、理赔等管理工作。
44. 抓好绿色食品(产地)认证及续报、年检、复查换证等工作。
45. 完成集体经济入账工作,做好2024年年报及相关统计事项,针对全市考核任务查漏补缺。
46. 做好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项目资金下拨;做好土地流转项目资金下拨工作。
47. 做好渔船安全管理,完成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收尾工作。
48. 做好内河禁渔制度推进工作,提交省厅审批后落实公告事宜。
49. 做好秋收冬种相关工作,特别是确保油菜种植任务完成。
50. 做好24年度涉农资金项目管理工作,做好实施方案的审核。
51. 做好2025年度油茶新种任务的摸底调查。
52. 谋划推进“艺融村韵”美丽乡村带设计方案编制。
53. 做好2025年新建项目高标招投标工作。
54. 做好“大综合体一体化“执法工作。
55. 做好扶贫对接、文明卫生城市创建的工作
56. 做好万村联网、益农信息社及农民信箱信息的日常维护工作。
57. 做好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考核,乡村振兴考核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