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39490140/2024-6473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4-12-06
发布日期
2024-12-12
发布单位
县体育发展中心
宁海县体育发展中心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81号提案的续办续复函
周方豪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为群众提供更多平价游泳场所的提案》(第81号)已收悉,我单位已于2024年6月20日进行了办理答复,现就续办情况答复如下:
通过全县范围内的排摸,目前我县对外营业的非盈利性质的游泳场所有2家,分别是县职工之家游泳馆和大佳何镇民主村游泳馆。其中县职工之家游泳馆位于城区,为室内池且泳池配建先进,接待量较大,全年开放时间超330天;大佳何镇游泳馆位于民主村后洋自然村,为室外池且泳池条件一般,开放时间受自然环境影响较大,目前只能在夏秋季开放。
针对“积极与游泳馆协商票价”的承诺事项。我中心与县职工服务中心积极协商,在宁海工会会员享受优惠的基础下,面向职工和职工子女不定期举行游泳免费体验、游泳公益课、早鸟价、团购价等活动,并且对持有宁海劳模工匠卡的劳模和工匠免费开放使用(私人教练服务费用除外)。大佳何镇民主村游泳馆集中在7-9月开放,经过与当地村委会协调,他们也将采取团购价、包月价等各种优惠措施来回馈市民。同时我中心也向私营游泳场所发出平价倡议,经营者们通过优化管理来降低成本,以更优惠的价格吸引更多人群参与游泳运动,促进体育消费。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县体育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宁海县体育发展中心
2024年12月6日
(联系人:侯少华,电话: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