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66124/2024-6485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4-12-16
发布日期
2024-12-16
发布单位
县公安局
宁波市宁海县公安局侦办的邬某等人盗窃案无主财物认领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16 14:37:09 信息来源: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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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公安局在办理一起盗窃案中查获一批涉案物品,其中有纸币3张(1张面值5元人民币,2张面值10元人民币)、香烟2包(1包黄金叶天叶香烟,1包软壳中华香烟)。经走访调查等工作,至今未找到失主。为保证有关当事人权利,规范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确保相关财物得到及时、妥善处置,现决定对以上无主物品予以公告。自本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所有人可持有效证件及相关所有权证明到我局桥头胡派出所认领,逾期无人认领的,将按无主财物处置,上缴国库。

联系人:万警官,地址:宁海县桥头胡派出所屠家村上宅111-1号,联系电话:057465347709



宁海县公安局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