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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966087/2024-649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4-12-18
发布日期
2024-12-18
发布单位
宁海县卫生健康局
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11月份工作小结和2024年12月份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4-12-18 16:05:08 信息来源:宁海县卫生健康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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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24年11月份工作进展

(一)办公室

1.推进“读万卷书、行万里路、送万家福”在卫健系统的研讨、实践工作。

2.持续做好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和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3.组织开展走进前童栅下村大型义诊的“党群同心 医心卫宁”系列志愿服务活动。

4.配合做好重复医学检查、慢性病配药不全整治工作。

5.组织开展全系统廉政风险点排摸工作。

6.做好机关效能建设专项相关工作。

7.做好有关红色预警调查核实情况说明。

8.持续开展全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及系统填报工作,并持续开展医疗机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做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电气燃气专项整治、自建房安全整治及防台防汛工作;结合“平安一督键”平台持续开展平安医院创建等工作。

9.办理“两会”闭会期间建议提案,做好二次答复工作。

10.做好县委、县政府政务信息报送公开工作。

11.做好紧急信息、内宣、平安稳定周报等上报工作。

12.持续做好重点信访群体和人员的信访维稳工作。督促各责任单位做好信访积案防止反弹和新积案产生工作。

13.做好委机关文书档案整理归档工作。

(二)人事科

1.完成温州医科大学校园招聘组织工作。

2.完成非自主评聘单位卫生高级职称推荐和申报工作。

3.完成2024年与龙子湖区卫生健康合作交流组织工作。

4.完成2024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社会招聘考察组织工作。

5.完成公立医院机构编制调整后相关工作。

6.完成2024年名医工程项目数据分析工作。

7.完成自主评聘单位评聘方案审核工作。

8.完成千人医师数据分析工作。

9.完成村医和院前急救人员相关政策调研工作。

10.完成人事人才其他工作。

(三)财务科

1.做好项目资金预算申报、对接、审核、使用、拨付等工作。

2.完成2025年度项目“二上”申报工作。

3.2025年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准备工作。

4.做好2025年-2027年项目申报工作。

5.做好民生实事项目调研工作

6.第一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项目谋划

7.2025年债券需求申报

8.督促各医疗卫生单位执行指标支付。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政策法规科

1.完成对重大案卷法制审核,完成“三项半”审批事项月报表和最多跑一次报表等。

2.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工作,召开医疗卫生单位法治建设推进会。

3.做好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工作。

(五)医政医管科

1.完成2024年公务员培训、老干部局疗休养、国有企业招聘等医疗保障工作。

2.完成卫健系统国动办专业队整编。

3.完成公立医院改革资金申请。

4.发布“宁海县县域智慧共享中药房建设实施方案”,梳理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中期评估工作,推进我县中医师在宁波市基层中医培训平台学习工作。

5.做好医疗卫生机构变更审批;医疗广告审查、义诊、进修备案工作。

6.按照省市要求,维护好浙江省医务人员进修智慧管理平台,维护基层医疗机构管理员账号信息,并督促各级医疗机构做好补录、调剂工作。

7.完成2025年宁海县省级继教班的备案。

8.做好第八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工作。

9.完成宁波大学医学部与宁海县卫生健康局合作开展腔镜外科高端技术高仿手术实操培训班的报名工作。

10.继续梳理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开展问题排查。

11.继续完成2023年各医疗机构的校验工作。

12.做好医疗纠纷案件处置。

13.宁海县四星级家庭医生评审,迎接市级星级化急诊室验收,迎接糖尿病星级门诊验收。

14.做好九小场所安全生产的巡查和平安暗访的检查工作。

(六)疾病预防控制科

1.开展老年人流感疫苗、初一女生HPV、结直肠癌、慢阻肺筛查等民生实事工作。

2.完成常规免疫规划工作,完成脊灰麻疹第一轮查漏补种工作;开展智慧化门诊县级自评检查。

3.持续开展重点人群心理筛查及健康规范管理工作,超额完成2024年度城乡参保居民免费健康体检。

4.完成流感新冠哨点监测、水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案;完成输入性登革热病例流调处置,继续开展病媒生物、布雷图指数监测。

5.完成慢性病患者管理质控,开展国家慢阻肺患者管理培训。

6.完成死因审核及死亡证明事宜,开展慢病死因市级交叉质控。

7.完成营养指导员理论知识考试学员培训工作;开展省营养监测质控;制作体重管理等支持性工具。

8.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开展同伴项目活动、长效针剂项目;完成城关医院社区服务站点工作指导。

9.完成流感应急、呼吸道传染病健康教育工作;开展联合国糖尿病日、世界慢阻肺日、心理健康主题日宣传活动。

10.完成第四季度生活饮用水监测、常规水日常检验、医院污水送检及洁净手术室监测。

11.完成环境健康风险评估数据、省人体生物监测;完成职业病危害报审核、放射从业人员流行病学调查、食品放射性物质监测;接受市疾控工作场所监测质检。

12.完成食源性疾病监测、食品污染物监测及各乡镇卫生腹泻病例审核。

13.开展疾控监督员巡查工作,参加市疾控集训,并参加全省竞赛。

14.完成肺结核患者及密切接触者报告追踪,疫情预警卡处理;完成新生入学PPD筛查。

15.AIDS病人治疗随访干预及检测咨询工作,开展高危场所干预及监测;完成丙肝病例转诊追踪随访,接受市疾控督导;完成土源性线虫肝吸虫监测。

16.监督检查公共场所卫生、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放射卫生、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非法行医窝点排查。

17.开展浙政钉掌上执法、互联网+监管和智能办案。

(七)妇幼健康管理科

1.完成全市托育工作经验交流。

2.两家医防护建设进行县里验收。

3.对全县养育照护活动进行规范。

4.完成提案二次答复。

5.迎接国家对出生一件事联办进行抽查,布置各项工作任务。

6.完成人民日报健康端—儿童关爱计划走进宁海活动。

7.完成婴幼儿照护第三批、第四批专项资金使用。

8完成县妇幼保健院风险排查工作上报。

9.完成省市交办妇幼各项工作。

(八)县计生协会

1.筹备召开2024年度全县青春健康主持人培训。

2.举办全县计生协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

3.下拨2024年10-11月计生特殊家庭生活照料经费。

4.下拨2024年度第四批公益金补助。

5.完成“甬有宝贝”家庭婚育指导服务试点项目,指导乡镇(街道)完成入户指导及台账汇总。

6.撰写上报国家优生优育指导服务中心项目中期报告。

7.完成生殖健康全周期服务、“企鹅爸爸工作室”两个市级项目总结、台账报送。

8.推进青春健康师资培优工作,排摸2025年度青春健康师资后备人选,做好省级青春健康沟通之道主持人认证师资推荐、指导工作。

9.组织开展“家庭健康知识进万家”活动2场。

10.组织部分乡镇(街道)参加全市乡级以上计生协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

11.组织各乡镇(街道)向日葵亲子小屋辅导员参加省级线上培训。

(九)宣传教育科

1.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2.宁海县卫健局志愿服务总队上报为宁波市最佳志愿服务组织候选,胡丹标为宁波市优秀志愿者候选人。

3.完成局本级软件正版化检查工作,建立长效机制。

(十)爱卫办

1.深入推进健康浙江行动,牵头开展“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心理健康促进行动”“糖尿病防治行动”主题活动。

2.做好健康宁海行动牵头部门典型案例选树工作。

3.配合做好嘉善县政协代表考察调研健康宁海建设相关工作。

4.组织开展秋季灭鼠活动。

5.做好联系河道巡河工作,完成河长述职报告。

(十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1.下发《宁海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做好优化生育政策相关服务工作的通知》文件。

2.参加浙江省人口家庭工作业务信息化提升培训班。

3.参加宁波市基层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管理干部和计生协骨干素质提升培训班。

4.举办2024年宁海县优化生育政策暨基层人口家庭干部素质提升培训班。

5.完成2024年10月份出生人口监测国家、省报表。

6.完成《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三孩家庭配套支持措施落地的提案》答复。

7.向国家卫生健康委上报生育友好宣传视频、手册等材料。

8.修改完善优化生育政策宣传手册。

9.撰写2024年宁海县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

10.答复关于婚假、产假、护理假等优化生育政策咨询件。

(十二)信息中心

1.组织了我县卫健系统首次网络安全应急演练,各县级医院信息科科长和网络安全员、各乡镇卫生院及卫生单位网管员参加了观看学习。

2.完成了区域影像云项目的初验。

3.完成了干部健康管理系统的采购招标。

4.完成了数据中心硬件维保和数据库运维项目的采购招标。

二、2024年12月工作计划

(一)办公室

1.持续牵头践行“三个万”内核。

2.牵头做好年度总结、查漏补缺工作。

3.做好日常党务工作。

4.继续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5.继续做好清廉医院建设相关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人事科

1.做好赴浙江中医药大学校园招聘组织工作。

2.做好自主评聘单位卫生高级职称评聘指导和监督工作。

3.继续做好2024年高级职称人员档案专项审核工作。

4.做好公务员年报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年报工作。

5.做好事业单位人事和工资年报工作。

6.做好校招数据分析工作。

7.做好2024年编外用工管理改革相关整改工作。

8.做好千人医师数据查漏补缺工作。

9.做好院前急救人员补充工作。

10.人事人才其他工作。

(三)财务科

1.继续做好项目资金预算申报、对接、审核、使用、拨付等工作。

2.准备各项年报编制工作。

3.持续督促各医疗单位调任人员离任经责审计工作。

4.完成领导任中审计整改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政策法规科

1.继续做好行政许可和审批工作。

2.继续规范推进卫生监督执法。针对性开展服务窗口休息时段备班服务,提升服务水平。

3.开展医疗卫生单位法治建设县级自评。

(五)医政医管科

1.继续完善医共体建设、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康浙江考核等相关工作。

2.推进“浙里中医.服务有礼”主题活动。

3.推进县域智慧共享中药房建设。

4.推进民间中医技艺技能传承工作室建设。

5.医疗纠纷案件处置。

6.完成基层卫生常规工作。

7.继续督促12家新改扩村卫生室建设。

8.继续维护好浙江省医务人员进修智慧管理平台。

9.进一步推进AED民生实事工作项目。

10.乡村医生换证。

11.继续做好九小场所安全生产的巡查和平安暗访的检查工作。

12.医政科日常工作。

(六)疾病预防控制科

1.填报宁海县卫健系统“无废城市”废物处置量11月报表;完成12月宁海县医疗卫生机构应急物资储备盘库工作。

2.继续开展慢阻肺、结直肠癌筛查工作并上报2024年度工作总结;完成 2024 年 60 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流感疫苗接种工作及项目总结;继续做好初一女生HPV接种工作民生实事项目。

3.开展2024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指导,收集汇总质量提升专项活动、项目宣传、档案维护等各项工作完成统计报表及总结。

4.加强慢性病、死因监测、呼吸系统疾病报卡审核质控;按规范落实慢性病患者管理、四高共管要求。

5.完成2024年度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完善农村文化礼堂资料汇总,撰写居民营养与健康监测报告、健康素养监测报告、烟草报告;开展12.8营养指导员考试,完成收集讲师团2025年师资调整安排;

6.继续落实健康教育云平台维护并按要求运行,汇总各乡镇宣传栏上报资料

7.继续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管理系统维护及数据质控,规范落实重精患者医疗救治及社区管理,完成2023.9——2024.8监护补助看护补贴材料复核并报送县财政局;年度同伴项目工作资料整理上报。

8.完成2024年度宁海县参保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工作,上报体检工作数据并做好项目经费结算。

9.加强手足口病、诺如、流感、水痘、新冠、流感等传染病疫情监测及学校等集体单位聚集性疫情监测处置,开展学校开学卫生监督检查、“中小学校传染病控制关键点监管试点”工作;完成传染病月报分析;做好流感、HPV接种及宣传;完成免疫规划新上岗人员培训。

10.加强学生结核病病例监测;落实新发涂阳肺结核病人密切接触者调查,规范活动性肺结核病人网络直报、病人追踪及新发结核病人督导管理,并完善结核病信息系统录入。

11.AIDS病人治疗随访、VCT干预、检测、咨询从业人员干预及HIV监测、男同艾滋病干预监测项目、丙肝项目;策划开展12.1艾滋病宣传日活动,及时总结评估并形成总结报告。

12.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审核管理,哨点医院指导;食品污染物监测信息梳理,检测结果网报报告,撰写年度分析简报;医院污水送检收样,环境辐射监测元件、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元件调换;全县各类职业病报告卡审核管理;上报环境健康风险评估数据,完成省人体生物监测项目数据录入。

13.继续做好疾控体制改革和“大综合一体化”改革相关工作;做好行政执检查亮码、行政执法“三书同达”、智能办案录入工作,开展并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好卫生健康监督方面信息化建设工作。

14.继续开展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现场审核与卫生许可延续、“三小行业”监督检查和先照后证工作;规范公共场所无证经营查处工作;推进“婴浴无忧”省建县用平台创建工作。

15.做好第四季度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工作;继续做好社区生活饮用水卫生检测示范项目。

16.继续推进社会办医疗机构接入省“诊疗行为监督在线”工作,做好民营医疗机构信誉等级评定、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信誉评级、2024年度放射诊疗许可校验、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依法执业专线检查工作并依法进行公示;做好“放射卫生在线”试点工作,落实医疗机构自查系统录入,深入推进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

17.做好2024年度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工作、“浙里卫企”平台职业健康风险化解专项治理工作、企业职业病申报指导服务工作;开展尘毒危害、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2023-2025职业卫生专项工作)。

18.做好省级控烟暗访评估迎检中的控烟指导工作,继续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七)妇幼健康管理科

1.对全县驿站点开展的养育照护小组活动进行抽查复核;

2.对托育机构全年托位运行情况进行抽查;

3.对托育机构消防安全进行指导;

4.制定明年工作计划;

5.深化各驿站食育活动内容;

6.持续开展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提质扩面试点工作;

7.推进普惠托育“医育融合”工作。

8.完成省市交办妇幼各项工作。

(八)县计生协会

1.下发基层计生协更名通知,指导开展更名工作。

2.做好2025年度奖特扶相关工作。

3.撰写“宁好宝贝”调研课题报告。

(九)宣传教育科

1.开展卫健系统网络舆情风险点排查。

2.开展秋冬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宣传,策划《健康面对面》等。

(十)爱卫办

1.组织开展“世界艾滋病日”主题活动。

2.推进落实健康浙江考核市级指标延伸任务,做好健康浙江行动优秀案例推荐工作。

3.继续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完成讲师团讲课计划。

4.做好年度爱国卫生重点工作业务指导。

5.做好联系河道河长巡河等有关工作。

(十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1.完成2024年宁海县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

2.上报2024年11月份出生人口监测国家、省报表。

3.梳理科室的工作情况与明年的工作思路。

4.印发优化生育政策宣传手册。

5.继续做好与人口生育相关的群众询问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务。

(十二)信息中心

1.完成年度信息化考核相关内容。

2.督促提升上传至宁波市全民健康平台的数据质量。

3.创业系统工作周会。

4.网络信息安全周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