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68525146/2024-6513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4-12-05
发布日期
2024-12-31
发布单位
宁海县应急管理局
宁海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76号提案的续办续复函
发布日期:2024-12-31 09:32:29 信息来源:宁海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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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小娟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有限空间安全管理的提案》(第176号)已收悉,我单位已于2024年6月21日进行了办理答复,现就续办情况答复如下:

一、强化风险辨识,动态安全监管

持续压实行业监管责任与属地管理责任,组织相关人员力量,结合有限空间辨识指南,对各地农村有限空间场所动态开展精准辨识与排查摸底,主要涉及三种主要的农村有限空间类型:一是畜牧沼气池,二是渔业船舶渔仓,三是菜(地)窖、酱腌菜池等。排摸情况汇总如下:截至目前,宁海县现有沼气池场户67户,共有沼气池120座,沼气工程厌氧池容积13245m³,其中66户(119座)正常运行,1户(1座)停运;涉及有限空间渔船1艘,为拖网作业渔船;辖区内暂无菜(地)窖、酱腌菜池等类型的有限空间。

二、严格监督检查,持续隐患排查

一是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各乡镇(街道)全面组织开展农村沼气设施有限空间安全隐患拉网式排查。对运行沼气池进行改造提升;对停运沼气池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做好临时性处置工作,并指导乡镇开展废弃沼气池填埋工作;对已填埋沼气池进一步核实备案,确保拆除填埋工作落实到位。截至目前,今年已填埋沼气池5户(5座),总容积225m³,临时性处置1户(1座),容积50m³。

二是做好行业监管服务指导。农业农村部门积极组织人员力量深入各养殖场(户),开展畜牧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行动,对发现的问题即查即改。委托专业第三方服务机构对我县畜禽养殖场户开展一年两次以上的沼气设施设备上门检查,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督促沼气设施业主严格履行主体安全责任,明确沼气工程安全生产主管负责人及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沼气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配备灭火器等相关安全器材,并做好《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八必须八严禁”》等沼气安全生产制度上墙工作,同时要求沼气设施户主签订《畜牧领域安全生产告知承诺书》139份,发放《沼气安全生产责任告知书》139份。截至目前累计排查沼气工程设施安全隐患场所72家,累计到场指导人数479人次,巡查养殖场户183场次,共发现问题3项,查找处理安全隐患7条,其中更换安全警示牌4户,修复围栏2户,修复污水管道1处。

三、加强宣传培训,保障长治长效

针对农村养殖业,组织养殖业主观看上级农业农村部门开展的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科普宣传讲座活动及相关标准宣贯活动直播,加大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宣教力度。并邀请上级专家研究员为50余位养殖业主开展安全生产以及有限空间安全作业等相关知识培训,增强我县沼气用户安全责任主体意识,持续推进农村沼气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杜绝农村沼气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针对我县目前涉及的有限空间渔船1艘(拖网作业渔船),按照渔船有限空间管理要求,定期组织现场检查指导,对船东船长进行现场培训教育,并在甲板相关舱面醒目处张贴有限空间警示标识,同时开展有限空间防中毒事故演练,严格落实船东船长主体责任。

四、衔接专项行动,筑牢安全防线

聚焦农村有限空间安全防范的同时,我县深刻吸取省内外各领域有限空间事故教训,在工贸、船舶、建筑、市政、化工、电力、特种设备、粮储、环保等有限空间事故易发的重点行业领域同步开展有限空间安全管理“一件事”改革工作,通过制定行业实施方案、建立风险辨识指南、完善作业管控制度、确立支撑保障机制、严格规范执法检查、强化教育宣传培训等工作举措,持续推动提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防范遏制有限空间作业事故。

再次感谢您对农村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希望能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宁海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