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66036/2024-6458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4-12-05
发布日期
2024-12-05
发布单位
县民政局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和印章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05 15:47:37 信息来源: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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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越溪乡海丰水产养殖协会:

本机关于2024年9月23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宁民罚决字〔2024〕第000006号)。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33条第2款的规定,本机关依法对宁海县越溪乡海丰水产养殖协会《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30226MJ90384260,含正本、副本)和印章予以收缴,但因无法联系你单位而未能收缴。现对上述登记证书和印章予以公告作废。

你单位被撤销登记后,除组织清算、办理注销及进行诉讼活动外,不得开展其他活动。

特此公告。

 

宁海县民政局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