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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人民政府公报2024年第一期
发布时间:2024-02-22 09:18:04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外办) 浏览次数: 字号:[ ]

宁 海 县 人 民 政 府 公 

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第1号            2024年1月30日


目      录


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度第一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的通知(宁政办发〔2024〕2号)…………………………………………

宁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宁人大常〔2023〕35号审议意见研究办理情况的报告(宁政〔2024〕2号)……………………………………………………………

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海县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政办发〔2024〕3号)……………………………………

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宁海县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规范管理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24〕4号)……………………

县政府召开第51次常务会议……………………………………………………………14

二○二三年十二月份县政府大事记………………………………………………………18


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度

第一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的通知

宁政办发〔2024〕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及财产损失特别巨大的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县消防救援大队对全县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了排查,依据消防有关法律规定,并经县政府同意,确定了5家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现予以公布:

一、南馨苑(二期)

整改指导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

整改督办单位:跃龙街道办事处

整改期限:2024年12月30日前

二、金色华府(一期)

整改指导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

整改督办单位:梅林街道办事处

整改期限:2024年12月30日前

三、宁海印象桃源酒店有限公司

整改指导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

整改督办单位:桃源街道办事处

整改期限:2024年6月30日前

四、宁海县跃龙街道文峰幼儿园

整改指导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

整改督办单位:跃龙街道办事处

整改期限:2024年6月30日前

五、宁海县冠庄医院

整改指导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

整改督办单位:桃源街道办事处

整改期限:2024年12月30日前

以上5家单位必须按期完成整改工作,整改期间要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加强监管,严防事故的发生,督办单位要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职责,积极主动督促指导火灾隐患单位做好整改工作。


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宁人大常〔2023〕35号审议意见

研究办理情况的报告

宁政〔2024〕2号

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2023年宁海县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宁人大常〔2023〕35号)已收悉,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专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和部署落实。现将有关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突出提质增效,着力推动实体经济平稳增长

(一)创新调度机制,加强指标监测分析。锚定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建立“335”经济运行监测调度、“1244”重大项目统筹推进等工作机制,加大经济运行统筹力度,统筹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与“十项重大工程”,把各项举措抓细抓实抓具体,以周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奋力实现经济“全年红”。2023年经济运行持续向好,GDP增速从一季度5.8%、到半年度8.2%、再到三季度8.5%,实现了逐季攀升,排名保持全市第一。预计全年GDP增长8%左右,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左右,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5.3%,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5%,商品销售总额增长15%。

(二)壮大规模企业,打造特色产业集群。一是全力推进产业集群提档升级。加快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鼓励传统汽车零部件向新能源汽配方向转型,支持文体办公产业向文创及大健康领域发力。坚持首位理念做大千亿级光储产业,打好内育外引双向发力组合拳,持续推进光储产业强链补链,新签约光储项目10个,宁海智能光伏产业集群列入首批“浙江制造”省级特色产业集群协同区,“光伏+储能”“文体+办公”“模具+新能源汽配”三大标志性产业合计拉动规上工业产值增长10个百分点。二是全力推进企业梯队提级创牌。深入推进“215”、专精特新等强企优企培育工程,加强培育企业要素保障,着力解决企业用地、夏季用电等瓶颈制约,助力企业做大做强做精做专。支持中小微企业上台阶,全面推进个转企、小升规,谋划出台“规上企业三年破千”行动方案和相关支持政策。新增中国民营企业500强1家,新认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4家,省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19家,均创历史新高。三是全力推进助企服务提标迭代。加速“企服通”平台推广应用,迭代升级原有“政策通”“诉求通”功能,新开发上线“厂房通”等功能,不断充实增值式服务内容。深入实施“走企业优服务解难题”等活动,建立“500专班”服务机制,及时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问题。全年累计帮助企业解决困难诉求1.3万余件,兑现各级政策奖补资金4.7亿元;“企服通”平台得到全市推广,平台相关服务标准化建设列入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省地标项目《县级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管理与服务规范》通过评审验收。

(三)深入实施“一号开放工程”,推动外贸保稳提质。一是加快提升贸易主体竞争力。积极推进出口产品创牌工作,新获评市级出口名牌企业3家,累计培育省市级出口名牌企业23家,2023年1-11月名牌企业累计出口141亿元,同比增长1.9%,占全县出口总量的43%。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新增省级内外贸一体化“领跑者”企业10家,模具基地、照明电器基地入选省级内外贸一体化改革试点产业基地培育名单。二是全力支持企业参展拓市。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广交会、华交会、文博会、香港礼品赠品展、墨西哥采购商品对接会、中东欧商品文化节等境内外重点展会,参展企业500余家次,展位数量近千个。鼓励企业积极开拓新兴市场,组织企业组团参加东盟博览会等新兴市场展会,将中东欧博览会、宁波出口商品马来西亚展览会等展会列入重点展会目录,新兴市场展会占境外重点展会比例达50%以上。三是强力推进金融助企服务。深化与银行、中信保等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扩大信保政策宣传面,鼓励企业利用“信保通”“甬贸贷”“退税盈”等金融产品,解决“有单不敢接”,“有单无力接”问题。全年支持581家参保企业出口26.7亿美元,报损5299万美元,新投保小微企业95家,为45家企业提供融资增信保额18.79亿元。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着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

(一)全力服务企业运行,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县。聚焦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实施方案明确的35大类132项重点任务,稳步推进重点工作落实见效,获省五星评定,系全市唯一。一是政务环境方面。推行企业用地转让“预告登记先办”,有效缩短企业“等地期”,累计办理土地不动产转移预告登记17件;推行房屋建筑工程“竣工即备案,备案即拿证”模式,全省首创“生态环境体检中心”,涉企环保检查服务费用由1-2万元每次每家降至最低0元,检查时长平均压缩60%以上。二是法治环境方面。建立完善劳动争议“调裁诉”联动机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调解一体化机制,在工会、商会等特设“共享法庭”,培育“民商法治诊所”、小微企业“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检察在身边”法治服务体系、院庭长服务企业家“直通车”制度等创先争优成果。三是市场环境方面。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工作有序推进,《宁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已上报省级部门审查;技术要素市场发展加快,1-11月技术交易额备案41.5亿元,同比增长140%。全省首创竞争政策社会评审机制,建立公平竞争审查评审团。优化信用修复服务,组建团队推行全程代办,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企业信用修复专项行动方案》,帮助100余家企业提前修复行政处罚记录1000余条。四是经济生态环境方面。深入实施“智汇宁海”工程,聚焦优势主导产业,精准实施重点产业人才引育行动,入选国家级引才计划8人,再创历史新高。优化工业用地配置,全年国有土地出让47宗1363.08亩,除纳入负面清单的项目外,工业用地均以“标准地”出让。探索推进混合产业用地、“工业上楼”等空间用地供给,灵活确定工业用地供应方式。五是人文环境方面。打造全省首个数字化亲清政商关系监测网络,设立亲清监测点1937个,聘任亲清监督员1708名,相关做法获评宁波统一战线最具影响力实践创新案例。开展“革新争一流”“宁海牛制造”等主题宣传,讲好宁海创业创新故事,推出相关专题专栏报道160余篇。

(二)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以6个创新争优项目为抓手,着力破解营商环境难点堵点,不断提升便民利企服务水平。全县经营主体总数达10.7万户,在册经营主体数增长9.7%,居全市第一。22条“一地创新、全省共享”涉企高频事项创新工单被省级采纳,“企服通”增值服务模式入选全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最佳实践案例”。一是迭代升级惠企“政策通”。全量汇集惠企政策,组建政策研究室,平台上线以来点击量达112万余次,精准推送惠企政策148.59万条,出具企业体检报告7500份。二是推出助企纾困“宁管家”。形成涉企问题“一站收集、分类交办、协调会商、评价反馈、跟踪督办”全流程闭环管理,一站式帮助企业破解“急难愁盼”1.2万件,满意度达99.5%。三是建立差异化管理“宁距离”。实行“远距离”“近距离”“零距离”分类监管,形成优质企业“沙盒”名录库,库内561家企业享受不举不查、慎用强制、包容期监管等政策,做到“无事不扰”。建立《关于服务特色产业发展推行“触发式”监管十条工作措施》等执法监管机制3项。四是全省首创“民商法治诊所”。实体化打造25个“民商法治诊所”,为2423家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提供法律服务1619次,逐步形成“1+18+N”全域化服务空间格局。获评省共同富裕示范区第三批试点,并入选全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重要成果清单和法治宁波建设“最佳实践”项目。五是打造面对面“政企通会客厅”。邀请县领导面对面接待企业,按照“企业现场提议、部门现场回应、县领导现场指示”的模式开展恳谈交流,进一步畅通企业诉求反映渠道,提高问题解决效率。六是持续打造人才引育摇篮“产业人才学院”。完成产业人才学院实训基地二期项目,出台《关于支持宁海产业人才学院培育高素质产业人才的保障办法(试行)》,出台《产教融合组织评价规范》团体标准,完善产教融合育人政策保障体系和标准化建设。产教融合项目入选教育部第二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在全省“四方联动 产教融合”人才发展交流大会上推广经验。

(三)拓宽政企沟通渠道,助力民企发展壮大。一是广泛凝聚思想共识。深化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开展“浙商永远跟党走”思想引领行动,启动“缑商大讲堂”宣讲报告会,创建两个市级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基地。二是建立政企联络机制。深化亲清恳谈、亲清直通车工作制度,出台《宁海县政企通运行机制(试行)》。发挥亲清家园和8717企业服务平台作用,推进“走企连心”专项行动,常态化收集研判企业困难问题和诉求建议,并及时回应解决。设置政企通会客厅,安排县领导每两月一次与企业一对一、面对面开展恳谈。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开展“亲清健康指数”综合评价,11家联动单位形成个性化服务工作机制,深化联建机制,持续推进民企联合服务行动。三是共同助力经济发展。新增1家乡镇商会和1家异地商会,成立宁海县甬海汇企业家俱乐部,不定期开展基层商会片区互动交流和赴国内知名企业学习交流活动。开展定向招工“共富工坊”创建行动,利用异地商会平台开展“宁海珍鲜”品牌推广,在杭、沪、粤三地设点。结对蚌埠市龙子湖区,建立两地工商联友好商会工作机制,并开展双方互访。

二、狠抓项目推进,着力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一)提早谋划前期,做大储备项目库。立足县情实际,围绕交通、能源、水利、市政、产业、教育、医疗等重点领域,全面梳理形成项目申报清单,做细做实前期工作,谋划2024年省“千项万亿”项目9个,总投资382.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8.3亿元;市重点工程18个,总投资512.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68亿元。编制2024年全县重大项目建设计划,共安排重点工程304个,总投资1462.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21亿元。其中,计划新开工项目148个,总投资586.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19.9亿元;续建项目156个,总投资875.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01.1亿元。共安排预备类项目98个,总投资459.5亿元;重大前期项目80个,总投资1121.6亿元。下步将继续加强项目前期谋划工作,进一步挖掘项目储备,做大做实项目库。

(二)狠抓招商质效,做强产业硬支撑。持续优化招商引资工作方案,做到项目精准招引与保质保量,全年签约亿元以上产业项目26个,总投资112.6亿元。一是强化前端研究。聚焦“光伏+储能”“文体+办公”“模具+新能源汽配”三大主赛道和新材料、高端装备两大高新技术产业,锚定“大优强”招引导向,加强产业链研究,筛选全国乃至世界重点招商目标企业,锁定招商对象,开展产业链精准招商,进一步强化招商项目在县内的总体布局统筹。二是强化中端招引。充分用好领导招商、以商引商、中介招商、资本招商等有效手段,坚持领导高位推进,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洽谈推进;强化以商招商,抓好项目服务,发挥本地“链主型”企业作用,吸引更多优质企业投资集聚;依托异地商会、嘉定工业区、储能领跑者联盟等机构资源,拓展路径、引荐项目;高质量举办中国新能源汽配产业座谈会、中国·浙江(宁海)光伏储能产业发展研讨会等系列招商活动,抢抓新能源跨越发展有利契机;强化“双招双引”,产业政策和人才政策灵活运用、叠加使用,引进更多人才支撑型、科技创新型项目。三是强化后端落地。梳理重点招商引资攻坚推进项目,以重点项目为载体,实行“争先进位、赛马比拼”工作机制,细化量化重点项目阶段性工作目标和完成时限,以挂图作战、督办考核等措施,推动项目早落地、快建设、见实效。

(三)加快项目推进,做稳投资优结构。2023年1-11月,313个县重点工程完成投资211.1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66.3%,同比增长13.4%。制造业投资、工业投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民间项目投资增速均列全市第一,民间投资、工业投资占比分别提高至61.4%、48.9%。一是强化“1244”统筹推进机制迭代升级“1245”。建立健全“五大办”体系架构和工作规则,构建运行“双回路”工作推进体系和四级协调会商机制,高效推动项目建设。二是全过程督帮联动。按照“一个项目、一位领导、一个专班、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方案,建立县领导重大项目联系机制,助推重大项目建设。深化重大项目督查专员制度,选派10名督查专员分5组全程跟踪督办,及时发现、通报并整改问题,全链条打通项目推进难点堵点,变“下沉督办”为“督帮一体”,确保重点建设项目及时落地、开工、推进。三是聚力“在建放量”攻坚。督促施工单位抢抓接下来的施工黄金期,配强施工力量,加强施工组织,优化施工工期,推动重大项目加速释放更多实物投资量,重点推进清溪水库、双水未来社区、十里红妆文旅等大体量投资项目增速提效,加快建安投资释放,切实稳住有效投资。

三、深化财政管理创新,着力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一)多措并举抓好预算收支管理。一是全力组织税收收入。每月组织参加财政税务联席会议,加强收入形势分析研判,对留抵退税、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情况预测,深入排摸企业所得税申报、土地增值税清算或一次性税源等情况,按需向上争取免抵调指标、留底退库调库等,共同统筹组织好收入,努力平衡好完成收入预期目标与可持续增长的关系。二是靠前谋划非税收入。统筹用好调入资金、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国有资源资产等举措,探索研究对无居民海岛、林业权(碳汇交易)、市政特许经营权等资产、资源的处置;实地走访三家采矿权经营业主,了解生产经营现状和支付能力,并对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入库作出研判,深挖非税收入潜力,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三是有保有压优化支出。坚持将“三保”等民生保障放在地方财政支出的优先位置;持续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严格控制并及时压减一般性支出,全年调整预算时一般预算支出和基金预算支出均无增支,把节省下来的资金安排用于民生等重点领域,强化民生保障力度。提前测算制定全年收支平衡方案,加强收支分析和收支形式预判研判,实时动态监控财政收入和重点支出,进一步强化库款管理,平衡好收支进度,助推全年财政收支平稳有序运行。

(二)优化流程提升资金使用绩效。通过出台《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流程(试行)》,将绩效管理嵌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重点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行,出台并落实《宁海县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暂行办法》,明确落实评价结果公开、结果与预算挂钩、与考核问责相结合等机制,强化绩效评价的刚性约束,实现从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到评价结果应用全链条闭环管理,有效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严格贯彻落实《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预算绩效监督办法》,建立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协同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绩效监督体系,推动形成部门协同、多方联动的联合监管工作格局。

(三)严管严控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根据债务管理工作要求,县财政部门严格执行财政部及省财政厅各项文件要求,规范债务管理,合理争取债券资金、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债务管理工作有序推进,全县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一是严格政府债务管理。合理争取新增债券规模,统筹考虑法定债务率和综合债务率,做实项目前期,排摸县域内确有必要实施项目,全力保重点、保续建。成功争取新增债券资金2.3亿元,其中2个一般债券项目共0.5亿元,8个专项债券项目共1.8亿元。同时积极争取建制县试点再融资债券。二是稳妥推进隐性债务化解。严格按照最新编制的化债计划,通过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挖潜盘活国有资产资源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化债资金,逐步化解债务。截至12月底,已完成年度化债任务。

四、加快社会事业发展,着力增强民生福祉

(一)加强优质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一是深入实施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和“宁好”系列工程。加快构建幸福养老服务体系,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护理员达到33名,新建塔山社区5A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森林温泉入选省十佳康养目的地。争当“浙有善育”领跑者,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省级试点评估居全省第一,每千人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27个。持续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开展中本及中高职长学制改革,实现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共体全覆盖,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通过省级评估,普惠性幼儿园招生覆盖率达96.8%,桑洲镇中心小学入选全国乡村温馨校园。深入推进医共体建设,县第一医院创成三乙综合医院,县域就诊率、基层就诊率分别保持在90%、70%以上。二是持续大力抓好“宁好业”高质量就业创业体系建设。及时出台留工优工促生产、加强企业用工保障等一系列政策,发放稳岗优工促生产相关补贴1013.32万元,建成零工市场3家、零工驿站10家。深入实施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帮扶3301名失业人员、771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持续搭建招工求职平台,累计举办现场招聘活动49场,服务1600余家用工单位及1万余人求职者;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712万元,贷款贴息135万元。通过县乡联动、一人一策等举措做好大学生就业帮扶,实现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帮扶全覆盖。开展失业人员联系帮扶与专项服务工作,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53%,保持低位运行。开展“一人一技”职业技能培训,培育缑城工匠,新增高技能人才7970人。组织开展“智汇宁海”全国高校引才活动,新引进大学生1.4万人。

(二)稳步提升村级集体经济效能。深化以村级集体经济为核心的强村富民集成改革,推进“飞地”抱团、组建强村公司、深入实施农村“清产核资”、盘活农村闲置资产资源等新模式,所有行政村集体经济总收入达到50万元及经营性收入30万元以上。一是系统谋划部署。出台《宁海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扶持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集体经济工作导向,为进一步做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扶持项目奠定基础。摸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确定14个联合项目以及21个单村项目,做到切合实际、效益可观。二是组建强村公司。积极组建14个乡镇级和1个县级强村公司,加快推进36个村级集体经济消薄项目,通过强村公司带动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三是强化运转经费保障。采取运转经费退出机制,划定经营性收入80万元及120万元两个档次,将运转经费调整为原来的70%与50%进行拨付,共计下拨运转经费4398.5万。四是深挖内生动力。深入实施农村“清产核资”,对村集体所有的土林地、水面、房屋、场地、设备等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排摸清理。加大推动农村闲置资产资源的盘活利用力度,分类引导农村现有闲置房屋、低效利用土地,以及办公用房、厂房、校舍等集体资产,通过发包、租赁、出让等方式取得经营收入,2023年盘活闲置农房595宗。

(三)坚决筑牢安全稳定屏障。强化“大平安”格局构建,统筹推进亚运安保和平安建设,捧得省“一星平安金鼎”。一是强化反诈宣传和整治力度。加强侦查打击,累计打处涉诈人员445人,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63起,追回被骗赃款1100余万元。深入开展“两卡”犯罪整治工作,深化落实《宁海县强化银行管控“十条”》,累计开展“断卡”宣传教育活动60余次,受众达30余万人次,积极创建“无诈村社”“无诈校园”“无诈企业”。高效运作“反诈预警落地劝阻平台”,紧急劝阻诈骗案件255起,涉及金额1215余万元。二是严守安全生产红线底线。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制定实施“八大专项行动”,累计排查各类企业(经营场所)6.6万家次,排查发现问题8.5万条,责令停产停业整顿1371家,立案查处4223家,行政拘留144人。围绕“迎亚运、保安全”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危化品、涉爆粉尘、有限空间、涉锂电池企业、电气焊、“一厂多租”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全力以赴确保亚运期间全县安全稳定。三是持续抓好信访维稳工作。全力开展信访风险隐患排查和信访突出问题整治,全县信访形势总体平稳可控。全年信访总量120875件,四级走访同比下降10.3%,来信、网信一次性化解率100%,居全市第一,来访一次性化解率、信访办理满意率、省局登记初次信访占比均全市领先,营商环境一次性化解率100%,全省靠前,2个信访事项整改案例入选省级重大信访问题清单典型案例库。


宁海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9日


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宁海县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宁政办发〔2024〕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宁海县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海县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规划、建设和管理,推动政务信息系统跨部门跨层级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提升资金使用绩效和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使用效能,提高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民生效益,根据《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本级电子政务项目审批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浙发改高技〔2022〕259号)、《浙江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电子政务项目统筹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数局发〔2022〕11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宁波市信息化项目建设决策咨询机制的通知》(甬政办发〔2022〕35号)及《关于印发〈宁波市信息化项目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甬信项目办〔2022〕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涵盖的项目是指县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乡镇(街道)及其所属政府投资的国有、集体企业,使用财政性资金或企业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建设或购买服务的信息化项目,包括以计算机和通信技术为支撑的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设施、数据资源、应用支撑平台、业务系统等新建、扩建、改建(含迁移)和运维的项目,不包括政府协议采购目录的软硬件采购、公共建筑工程整体设计的智能化设施建设、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化项目。

第三条  项目应坚持“统筹规划、共建共享、业务协同、安全可靠”原则,项目建设单位应依托统一政务云资源开展集约化建设,并依托浙江省一体化数字资源系统(以下简称IRS)建立信息共享长效机制,确保数字资源共享。

第四条  强化项目统筹,合理规划软件开发类项目建设。

第五条  项目采用联合决策咨询机制,由县政府办公室、县委改革办、县委机要局、县委网信办、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国资管理中心和县大数据中心组成宁海县信息化项目建设决策咨询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信息化领导小组,详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信息办)设在县大数据中心,负责全县项目的统筹、评审、监管、验收等,各成员单位依据职责权限负责项目相关管理工作。

第六条  涉全局性的项目,由县信息办牵头将项目审核意见提交县信息化领导小组审定。总投资500万元(含)以上的重大应用项目,提交市信息化项目办备案评审,通过后由县信息办审核。

第七条  改革类项目由县委改革办负责统筹谋划,形成改革项目清单。


第二章  项目申报和审核

第八条  县信息办建立“大谋划大统筹”制度,原则上每2个月组织县政府办公室、县委改革办、县委机要局、县委网信办、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国资管理中心、县大数据中心及专家,对各单位的意向项目提前介入谋划统筹、提炼重构,确定牵头建设单位和建设内容等,形成项目储备库,提高项目质效,形成全县“一盘棋”的工作机制。

第九条  项目建设单位根据资金来源情况,应提前与县财政局、县国资管理中心做好沟通。相关单位争取上级重要试点任务,应提前与县信息办沟通后申报。项目建设单位填写项目申请表,编制规范的项目建设方案,提交县信息办论证。

第十条  为强化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规范性,优先支持申报的情形为:

1.党中央、国务院及各部委发文明确要求建设的;

2.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发文明确要求建设,或省、市主要领导批示明确要求建设的;

3.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明确考核任务要求的;

4.保障县委县政府重大工作、保障基础设施和业务系统基本运营、保障重大民生、保障重大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等项目;

5.示范引领的数字化项目,进入省重大改革(重大应用)“一本账”,子场景试点有唯一性和完整性或进入省“一地创新 全省共享”“一本账”,省级牵头部门要求迭代的;

6.获得国家、省、市科技创新、数据挖掘等比赛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第十一条  对于国家、省、市有特殊紧急要求,或者涉及全县重大战略、重大应急需求等特殊情况的年度计划外项目,建设内容、建设方式明确的,一般项目由县信息办审定,重大项目经县信息办初审后,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交县信息化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实施。

第十二条  根据省市电子政务项目负面清单规范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建立“四不予”负面清单,即不符合统筹要求、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不符合应用开发类项目要求和不符合多跨场景应用类项目要求,不予申报。

第十三条  县信息办负责组织开展项目审查,内容包括合规性审查、技术审查、概算审查、复核审查,形成最终审查结论,报县信息化领导小组审定后纳入年度建设计划。

第十四条  经审定的项目原则上不得擅自变更建设规模、标准和内容,确需变更的,报县信息办审核同意后方可调整。


第三章  项目建设和验收

第十五条  项目建设单位采购前须将项目招标文件报县信息办备案,对发现未经申报或采购内容变化大的,报县信息化领导小组处理。

第十六条  强化网络安全管理,项目建设遵循网络安全“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原则,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和安全保密分级保护;强化安全可靠要求,项目符合数字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要求。

第十七条  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内容、预算调整的,项目建设单位须在5个工作日内向县信息办报审。

第十八条  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建设方案计划进度开展建设工作,自觉接受县信息办的全面监管,对监管提出的建议、意见及时进行整改。对批而未建、未批先建等情节严重的呈报县信息化领导小组,采取停止建设、不予支付等措施,对相关单位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如有违法违纪嫌疑的,移送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处理。

第十九条  项目正式验收前建设单位须向县信息办报批,提交相关验收资料,经同意后由县信息办确认验收方式。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正式投入运行,对违规投入运行的项目建设单位,原则上不予安排下一年度项目。


第四章  项目绩效评价

第二十条  县信息办会同相关行业专家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重大应用开发类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原则上100%开展评价,其余项目按总数10%-20%开展抽评。

第二十一条  县信息办每年形成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呈报县信息化领导小组,为决策参考服务。同时做好评价结果应用,与目标管理考核、下一年度项目建设及运维经费申报等挂钩。对项目绩效评价差的,提请县信息化领导小组同意后,停止项目续建、运维等经费安排。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县信息办负责解释。《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海县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政办发〔2020〕2号)同时废止。


附件:宁海县信息化项目建设决策咨询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宁海县信息化项目建设决策咨询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楼鼎鼎   县  长

副组长:葛仁元   副县长

成 员:陈伟军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兼),县委政研室

主任,县委改革办常务副主任

童曙晖   县委办公室总工程师

林健松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章伟银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委网信办主任

葛军伟   县发改局局长

吕  宁   县经信局局长

叶亦金   县财政局局长

戴华飞   县审计局局长

董宜春   县国资管理中心主任

徐旦亚   县大数据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大数据中心,徐旦亚兼任办公室主任。


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宁海县

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规范管理的实施意见

宁政办发〔2024〕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促进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加强公共体育设施规范管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体育健身需求,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61号)、《浙江省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84号)和《宁波市全民健身条例》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意见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由各级人民政府、社会力量投资或者受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并向公众开放用于开展体育活动的公益性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体育公园、健身中心(点)等的建筑物、场地和设备的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

(二)目标要求

构建宁海县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的现代治理体系,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与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积极打造城乡15分钟健身圈,实现公共体育设施完好率达到95%以上,全力提升城乡居民健身条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规划建设

(一)将全县范围内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大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投入。在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全民健身实施计划中,科学提出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的目标、思路和措施。

(二)公共体育设施建设选址应以满足群众需求为导向,遵循人口集中、交通便利、因地制宜、方便使用的原则。相关职能部门应充分利用城市空闲地、金角银边、公园绿地、城市路桥附属用地、闲置厂房、建筑屋顶等空间资源及可复合利用的城市文化娱乐、养老、教育、商业等其他设施资源,建设公共体育健身设施。

(三)新建住宅区应按照《宁波市全民健身条例》《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新建住宅区室内配套体育设施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甬政办发〔2023〕26号)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室内外体育健身场所及设施设备,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改造的老旧小区、规划建设的新城和大型居住区,要根据发展水平、人口结构、环境条件配套建设公共体育设施。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园、绿地、绿道等公共场所,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配建公共体育设施。

(四)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的建设,应符合实用、安全、科学、美观等要求,并采取无障碍措施,方便残疾人、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使用。

(五)新建学校的公共体育设施按开放条件设计建设。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区域与学校教学区域相对独立或隔离,合理配备各类体育设施器材。

(六)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场地设施建设,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捐赠、投资等方式支持公共健身设施的建设。

三、器材配建

(一)各乡镇(街道)、相关公共区域管理单位,采购的公共体育设施应符合《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以及其他关于器材配建工作的国家标准,国家标准更新的,应执行最新标准。公共体育设施应通过经国家认可的体育器材质量认证机构的产品质量认证。

(二)鼓励和支持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为公共体育设施开放办理公众责任险。

(三)各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应定期对公共体育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公共体育设施正常、安全使用。

四、经费保障

(一)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维修、管理资金,应列入本级人民政府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实行全过程绩效管理。

(二)县体育部门制定年度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更新更换方案,对已完成项目由县体育部门现场验收合格后予以资金补助。

(三)鼓励机关单位和住宅小区,各乡镇(街道)、相关公共区域管理单位,结合群众需求和场地条件,自筹资金,按照本实施意见中公共体育设施的采购要求,增加或更新体育健身器材。

五、维护管理

在公共体育设施投入使用前,应明确管理单位、落实管理责任,鼓励体育社会组织参与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实行“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原则。县体育、教育、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水利、综合执法、总工会、城投集团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系统内公共体育设施的相关管理工作。各乡镇(街道)按照职责做好辖区内相关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工作。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公共体育设施,由其产权单位负责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县体育发展中心:负责全县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监督、检查指导、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县体育馆和宁海国家登山健身步道的维护管理工作。

(二)县教育局:负责指导督促学校做好公共体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三)县财政局:配合县体育发展中心制定我县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维护资金管理办法,并将相关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四)县交通局:负责交通系统建设的绿道及其沿线节点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五)县水利局:负责水利系统建设的绿道及其沿线节点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六)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城区养护范围内公园公共体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七)县总工会:负责县工人文化宫公共体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八)县城投集团:负责霞客体育公园的维护管理工作。

(九)各乡镇(街道):安排公共体育设施维护管理资金,设立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和咨询报修电话,负责本辖区内公共体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十)涉及新增体育场地设施,日常维护管理原则上由建设单位负责。建成移交后的体育场地设施由接收单位负责维护管理。

六、服务管理

(一)加强监督管理。各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应定期对公共体育设施进行维修、保养和管理,建立健全使用、维护、安全、卫生等制度,配备管理人员,做好定期巡查、及时养护、过期更新等工作。

(二)严格清理规范。各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应定期开展公共体育设施的专项清理规范。对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使用期的,应及时予以报废,并报县体育部门备案;因社会发展需要,需对安全使用期内公共体育设施进行拆除的,应事先征得县体育部门同意,并在原址或择址配建同等数量的公共体育设施。

(三)推进公众开放。公办学校公共体育设施在保证本校师生的教育教学需要和体育活动需求基础上,应创造条件在每天晨晚、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等时段向社会开放。具体的开放时间、范围和方式由各校根据各自实际情况而定。

(四)健全数字管理。县体育部门建立体育场地设施清单,进一步健全完善宁海县体育场地设施智慧管理应用平台,实现全县公共体育设施的信息查询、定位导航和网上预约等服务功能。各单位新建、更新的公共体育设施,应及时将相关数据信息报县体育部门备案。

(五)创新服务方式。各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可委托第三方专业公司参与室内外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支持体育社会组织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参与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工作。

七、其他

本实施意见自2024年2月22日起施行。《关于印发宁海县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政办发〔2011〕77号)同时废止。


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县政府召开第51次常务会议

2024年1月10日下午,县委副书记、县长楼鼎鼎主持召开县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县领导陈锦杰、郭文魁、龚慧、葛仁元、黄建福、刘雷参加。县人武部政委胡威标应邀出席。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是新时代新征程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根本遵循。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的自我革命,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要时刻保持清醒认识,自觉管好自己、管好身边人、管好队伍,坚决不碰纪律规矩的“高压线”,以过硬作风锻造过硬队伍,奋力推动宁海在“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征程中革新攀高。

会议听取了县春运办关于《宁海县2024年春运工作方案》起草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一年一度的春运不仅事关安全底线,更关乎老百姓的幸福生活。会议强调,各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抓早抓实、用心用力做好春运服务,确保广大群众都能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要统筹做好运力保障,提前研判分析交通运输形势,及时做好运力储备和供给调度,细化完善应急预案,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出行需求。要扎牢安全防线,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深入排查整治隐患,压实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全力保障群众出行安全。要提升服务品质,积极开展各类主题服务活动,努力营造温暖出行的社会氛围。要加强在建道路工程管理和冬季交通安全、春节安全出游等宣传教育,引导公众合理安排出行计划,错峰避峰出行,努力保障春运期间群众平安、便捷、舒畅出行。

会议听取了县水利局关于《宁海县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起草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水是极为宝贵的资源,也是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保障。要加强开发建设,优化统筹配置,确保做出最优方案。要加强节水保护,提高利用效率,加快推进工业节水减排、农业节水增效、城镇节水降损。要加强宣传引导,提升全民意识,营造全社会节约用水的良好氛围。

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春节慰问方案》起草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春节慰问工作是长期以来的优良传统,也是传递党和政府关心关怀的重要载体。要高效统筹,提前做好对接、排好方案、落实保障,确保公平公正。要深入交流,传递党委政府的声音,听取意见建议,确保慰问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真情实意,带着感情、带着责任把工作扎扎实实做好,把好事办实办细办好,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会议听取了县司法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起草情况的汇报、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宁海县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修订情况的汇报、宁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宁人大常〔2023〕35号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讨论了其他事项。


二○二三年十二月份县政府大事记

12月1日

△上午,县政府领导楼鼎鼎、陈锦杰、郭文魁、龚慧、黄建福、张吉峰、杨周宏、刘雷参加县政府党组主题教育调研成果交流会。

△上午,副县长葛仁元外出招商考察。

△上午,副县长张吉峰信访接待。

△下午,县政府领导楼鼎鼎、陈锦杰、郭文魁参加县委常委会。

△下午,副县长龚慧参加外贸企业座谈会。

△下午,副县长张吉峰参加县公安局主题教育专题党课。

△下午,副县长杨周宏听取海通食品公司工作汇报;调研力洋镇农业工作。


12月4日

△上午,县长楼鼎鼎赴北京市。

△上午,常务副县长陈锦杰出访欧洲参加欧洲·宁波周活动。

△上午,副县长郭文魁参加县委常委会。

△上午,副县长葛仁元协调雅彩项目调试、投产等工作。

△上午,副县长张吉峰参加公安英烈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浙江专场。

△上午,副县长杨周宏检查食品安全包保工作。

△下午,县长楼鼎鼎赴国家部委对接工作。

△下午,副县长郭文魁赴县中医院调研。

△下午,副县长龚慧赴缑城艺苑调研。

△下午,副县长葛仁元听取工作汇报。

△下午,副县长黄建福研究大茶山中央公园规划。

△下午,副县长张吉峰参加全县公安机关主题教育深化推进会暨专项隐患排查整治动员部署会。

△下午,副县长杨周宏参加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

△下午,副县长刘雷调研力洋镇。


12月5日

△上午,县长楼鼎鼎赴国家部委对接工作。

△上午,常务副县长陈锦杰出访欧洲参加欧洲·宁波周活动。

△上午,副县长郭文魁参加全省疫情防控电视电话会议。

△上午,副县长龚慧参加全市商务工作会议。

△上午,副县长葛仁元参加全市工业经济运行调度会。

△上午,副县长黄建福参加县房屋征管中心领导班子宣布会议。

△上午,副县长张吉峰赴省公安厅对接工作。

△上午,副县长杨周宏参加县农业农村局领导班子宣布会议、县三门湾现代农业开发区建设指挥部领导班子宣布会议。

△上午,副县长刘雷调研茶院乡。

△下午,副县长郭文魁城乡医保和天一甬宁保工作推进情况督导。

△下午,副县长龚慧赴市级部门对接工作。

△下午,副县长葛仁元研究宁波南部滨海经济开发区供电工作。

△下午,副县长黄建福调研县三门湾现代农业开发区。

△下午,副县长杨周宏基层工作调研。


12月6日

△上午,县政府领导楼鼎鼎、黄建福听取天明湖北城市设计及控规情况汇报。

△上午,常务副县长陈锦杰出访欧洲参加欧洲·宁波周活动。

△上午,副县长郭文魁调研民政工作。

△上午,副县长龚慧听取文旅项目情况汇报。

△上午,副县长葛仁元接待客商。

△上午,副县长张吉峰调研力洋、南滨派出所。

△上午,副县长杨周宏青珠农场相关工作协商。

△下午,县长楼鼎鼎、龚慧、葛仁元、黄建福研究明年重大项目盘子。

△下午,副县长张吉峰陪同市公安局交警局领导实地调研交通隐患点。

△下午,副县长杨周宏赴省供销联社对接工作。

△下午,副县长刘雷信访接待。


12月7日

△上午,县长楼鼎鼎、郭文魁、刘雷参加2023年度宁海县“一府两院”联席会议。

△上午,县长楼鼎鼎、刘雷参加县政府与县总工会联席会议。

△上午,常务副县长陈锦杰出访欧洲参加欧洲·宁波周活动。

△上午,副县长龚慧听取工作汇报。

△上午,副县长葛仁元参加浙江(宁海)光伏储能产业发展研讨会。

△上午,副县长黄建福听取县交通局工作汇报。

△上午,副县长张吉峰参加“两项”调研活动;听取工作汇报;调研越溪派出所。

△上午,副县长杨周宏参加2023浙江农业博览会。

△下午,县政府领导楼鼎鼎、刘雷参加“请你来协商·县长与委员面对面”专题协商会。

△下午,副县长郭文魁赴茶院溪巡河。

△下午,副县长龚慧参加2023甬江高峰论坛活动。

△下午,副县长黄建福参加“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第四季度工作例会。

△下午,副县长张吉峰督导梅林街道反诈工作;调研梅林、桥头胡派出所。

△下午,副县长杨周宏参加2023年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技术评审会。


12月8日

△上午,县长楼鼎鼎研究有关工作。

△上午,常务副县长陈锦杰出访欧洲参加欧洲·宁波周活动。

△上午,县政府领导郭文魁、黄建福、张吉峰、杨周宏、刘雷参加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

△上午,副县长龚慧陪同云南省屏边县领导调研。

△上午,副县长葛仁元参加宁海科技创新产业孵化园揭牌仪式;研究人才产业园有关方案。

△下午,县政府领导楼鼎鼎、刘雷调研明年工作思路。

△下午,副县长郭文魁参加市七优享工作例会。

△下午,副县长龚慧听取国企工作汇报。

△下午,副县长葛仁元听取工作汇报。

△下午,副县长张吉峰赴市公安局汇报工作。

△下午,副县长杨周宏参加市青年工作联席会议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


12月11日

△上午,县政府领导楼鼎鼎、黄建福听取2024年土地储备出让情况工作汇报。

△上午,常务副县长陈锦杰参加全市党委和政府办公室系统会议。

△上午,副县长郭文魁参加省域技能型社会建设现场推进会。

△上午,副县长龚慧参加全市体育产业发展大会。

△上午,副县长葛仁元商议宁波南部滨海经济开发区有关项目;参加“之江同心·侨建新功”百名新侨和港澳台新生代走进侨梦苑活动;听取2024年土地储备出让情况汇报。

△上午,副县长张吉峰调研深甽派出所。

△上午,副县长杨周宏听取县三门湾现代农业园区、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工作汇报。

△上午,副县长刘雷调研越溪乡。

△下午,县政府领导楼鼎鼎、陈锦杰、黄建福、杨周宏参加全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会暨明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安排汇报会。

△下午,副县长葛仁元参加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培训会。

△下午,副县长张吉峰调研大佳何、茶院派出所。


12月12日

△上午,县政府领导楼鼎鼎、陈锦杰、郭文魁参加县委常委会。

△上午,县政府领导楼鼎鼎、陈锦杰、黄建福听取2024年房屋征迁计划汇报。

△上午,副县长龚慧研究城市马拉松工作。

△上午,副县长葛仁元向县委书记滕安达、县长楼鼎鼎汇报工作。

△上午,副县长张吉峰调研一市派出所。

△上午,副县长杨周宏参加全省实施县城承载能力提升和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专题研讨班。

△下午,县政府领导楼鼎鼎、陈锦杰、葛仁元、黄建福专题听取明年重大项目安排情况汇报。

△下午,副县长郭文魁参加县“七优享”工作专班会议。

△下午,副县长龚慧参加全市文旅安全演练。

△下午,副县长张吉峰调研胡陈、长街派出所。

△下午,副县长刘雷参加有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12月13日

△上午,县政府领导楼鼎鼎、陈锦杰、黄建福专题听取明年房屋征迁计划情况汇报。

△上午,常务副县长陈锦杰听取工作汇报;参加晾晒指标调整部署会议。

△上午,副县长龚慧赴北京市对接工作。

△上午,副县长葛仁元会见客商;走访企业。

△上午,副县长张吉峰食品安全包保现场督导。

△上午,副县长杨周宏参加全省实施县城承载能力提升和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专题研讨班。

△下午,县政府领导楼鼎鼎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调研座谈会。

△下午,县政府领导陈锦杰、郭文魁、葛仁元、黄建福、张吉峰、刘雷参加县政府常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调研座谈会。


12月14日

△上午,县长楼鼎鼎研究工业线工作。

△上午,常务副县长陈锦杰听取工作汇报。

△上午,副县长郭文魁赴茶院溪巡河。

△上午,副县长龚慧赴北京市对接工作。

△上午,副县长葛仁元向县长楼鼎鼎汇报工作;招商项目落地会商。

△上午,副县长黄建福专题听取明年土地储备出让情况汇报。

△上午,副县长张吉峰调研执法工作。

△上午,副县长杨周宏参加全省实施县城承载能力提升和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专题研讨班。

△下午,县长楼鼎鼎参加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

△下午,常务副县长陈锦杰参加县社建委全会。

△下午,副县长郭文魁调研卫生工作。

△下午,副县长龚慧赴杭州市。

△下午,副县长葛仁元参加北新建材项目推进会;协调得力有关项目。

△下午,副县长黄建福研究瓶装燃气储配站项目选址问题。

△下午,副县长张吉峰赴鄞州区公安分局调研。

△下午,副县长刘雷调研强蛟镇。


12月15日

△上午,县政府领导楼鼎鼎、陈锦杰、郭文魁、葛仁元、黄建福、张吉峰、杨周宏参加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

△上午,副县长龚慧参加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与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

△上午,副县长葛仁元会商有关工业项目。

△上午,副县长刘雷陪同市督查调研组实地督查调研我县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情况。

△下午,常务副县长陈锦杰参加乡镇债务风险防控座谈会。

△下午,副县长葛仁元组织企业考察数字经济工作。

△下午,副县长张吉峰听取工作汇报。

△下午,副县长杨周宏调研黄坛镇农业工作。


12月18日

△上午,县政府领导楼鼎鼎、陈锦杰研究财政、审计工作。

△上午,副县长郭文魁信访接待。

△上午,副县长龚慧听取县体育发展中心关于上会议题汇报。

△上午,副县长葛仁元赴市级部门对接工作。

△上午,副县长黄建福听取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工作汇报。

△上午,副县长张吉峰调研警务保障工作。

△上午,副县长杨周宏听取县水利局、岔路黑猪申报国家地理标志、共同富裕审计等工作汇报。

△上午,副县长刘雷调研西店镇。

△下午,县政府领导楼鼎鼎、陈锦杰、郭文魁、龚慧、葛仁元、黄建福、杨周宏专题研究2024年县重点工程项目计划和重大项目谋划工作机制。

△下午,副县长张吉峰向县委书记滕安达汇报基层营房工作;研究公安政工工作。

△下午,副县长杨周宏陪同宁波市副市长李关定调研食品安全包保工作。


12月19日

△上午,县长楼鼎鼎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

△上午,县政府领导陈锦杰、郭文魁、葛仁元、黄建福、张吉峰、杨周宏参加县政府常务会议。

△上午,县政府领导楼鼎鼎、郭文魁、葛仁元、黄建福、张吉峰、杨周宏参加政府工作报告调研座谈会。

△上午,常务副县长陈锦杰参加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防御部署会。

△上午,副县长龚慧参加全省反走私县域治理现场会。

△上午,副县长刘雷赴北京市。

△下午,县长楼鼎鼎陪同省领导调研。

△下午,常务副县长陈锦杰乡镇(债务)风险防控工作专项督查。

△下午,县政府领导陈锦杰、郭文魁听取工作汇报。

△下午,副县长龚慧赴市商务局对接工作。

△下午,副县长葛仁元研究分析招引项目。

△下午,副县长黄建福研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改工作。

△下午,副县长张吉峰参加专项安保工作。

△下午,副县长杨周宏调研深甽镇农业工作。

△下午,副县长刘雷招商考察。


12月20日

△上午,县政府领导楼鼎鼎、郭文魁、龚慧、葛仁元、张吉峰、杨周宏参加省委经济工作会议。

△上午,常务副县长陈锦杰赴财政部宁波监督管理局对接工作。

△上午,副县长葛仁元接待客商。

△上午,副县长黄建福研究有关工作。

△上午,副县长张吉峰参加全县公安机关科所队长暨政工干部培训班开训式。

△上午,副县长刘雷招商考察。

△下午,县政府领导楼鼎鼎、陈锦杰、郭文魁、张吉峰参加县委常委会。

△下午,副县长龚慧听取县文广旅游局、县商务局关于考核工作汇报。

△下午,副县长葛仁元考察中国移动(宁波)信息化展厅;得力5G工厂项目签约。

△下午,副县长黄建福听取桃源街道工作汇报。

△下午,副县长张吉峰赴市公安局汇报工作。

△下午,副县长杨周宏参加万里学院宁海海洋生物种业研究院理事会。

△下午,副县长刘雷参加“投资宁波”央企名企推介会。


12月21日

△上午,县政府领导楼鼎鼎、张吉峰参加县委议军会暨国动委全体(扩大)会议。

△上午,常务副县长陈锦杰参加市政府工作报告意见征求会。

△上午,县政府领导陈锦杰、龚慧听取工作汇报。

△上午,副县长郭文魁参加教育现代化综合检查汇报会。

△上午,副县长葛仁元研究工业经济数据;参加县委党管武装工作会议、县GFDY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暨县领导军事日活动。

△上午,副县长黄建福听取县房治办工作汇报。

△上午,副县长杨周宏调研茶院乡农业工作。

△上午,副县长刘雷招商考察。

△下午,县政府领导楼鼎鼎、陈锦杰、黄建福专题听取明年土地征收、供应计划汇报。

△下午,副县长龚慧参加“商法通”上线启动仪式暨“宁海县人民法院共享法庭”揭牌活动。

△下午,副县长葛仁元赴上海市对接招商项目。

△下午,副县长张吉峰调研强蛟镇。

△下午,副县长杨周宏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接工作。


12月22日

△上午,县政府领导楼鼎鼎、黄建福专题听取大茶山中央公园规划工作汇报。

△上午,常务副县长陈锦杰参加投决会、基管会、单一来源采购会议。

△上午,副县长郭文魁参加全市老年教育资源整合试点经验总结暨工作推进会。

△上午,副县长龚慧商量县文广旅游局下属单位人员编制事宜。

△上午,副县长葛仁元会商工业经济数据;听取招商项目进展工作汇报。

△上午,副县长张吉峰调研治安工作。

△上午,副县长杨周宏接待湖北省黄冈市浠水县党政代表队一行。

△上午,副县长刘雷调研大佳何镇。

△下午,副县长郭文魁食品安全包保督导。

△下午,副县长龚慧参加宁波市实施全民健身计划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和第二届全民运动会闭幕式。

△下午,副县长葛仁元协调有关项目。

△下午,副县长张吉峰调研刑侦工作。


12月25日

△上午,县政府领导楼鼎鼎、杨周宏研究水利、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

△上午,县政府领导陈锦杰、刘雷听取工作汇报。

△上午,副县长郭文魁会商有关工作。

△上午,副县长龚慧参加原振明市场水损户处置工作推进会。

△上午,副县长葛仁元会商工业科技指标。

△上午,副县长张吉峰听取专项工作汇报。

△下午,县政府领导楼鼎鼎、陈锦杰、郭文魁、龚慧、葛仁元、张吉峰、杨周宏、刘雷参加市委经济工作会议。

△下午,副县长黄建福参加“大综合一体化”改革干部素养集中轮训班(第一期)开班仪式。



12月26日

△上午,县长楼鼎鼎听取工作汇报;赴杭州市。

△上午,常务副县长陈锦杰参加长三角一体化专题研修班。

△上午,副县长郭文魁陪同市民政局领导开展节前安全生产检查。

△上午,副县长龚慧节前安全生产检查。

△上午,副县长葛仁元现场踏勘工业地块。

△上午,副县长黄建福听取胡陈乡、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工作汇报。

△上午,副县长张吉峰参加县公安局党委会。

△上午,副县长杨周宏调研胡陈乡农业工作。

△上午,副县长刘雷调研深甽镇。

△下午,县政府领导楼鼎鼎、杨周宏参加全省质量大会。

△下午,副县长郭文魁参加县委常委会。

△下午,副县长龚慧参加省旅游景区转型提质行动部署会。

△下午,副县长葛仁元参加国控断面有关问题协调会;听取供应链“线上线下”平台建设工作汇报;商量“三线一单”工作。

△下午,副县长黄建福陪同市政府办公厅领导开展节前安全生产检查。

△下午,副县长张吉峰陪同市公安局领导督导检查。


12月27日

△上午,县政府领导楼鼎鼎、郭文魁、龚慧、葛仁元、黄建福、张吉峰、刘雷参加县委经济工作会议。

△上午,常务副县长陈锦杰参加长三角一体化专题研修班。

△上午,副县长杨周宏参加全国市级水网先导区部署会暨冬春农田水利工作会议。

△下午,县长楼鼎鼎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

△下午,副县长龚慧参加民建年度会议。

△下午,副县长葛仁元听取科技、工业治理工作汇报。

△下午,副县长黄建福参加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季度例会。

△下午,副县长张吉峰赴市公安局送任干部。

△下午,副县长杨周宏出庭应诉;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接工作。


12月28日

△上午,县长楼鼎鼎研究有关招商项目。

△上午,常务副县长陈锦杰参加长三角一体化专题研修班。

△上午,县政府领导郭文魁、张吉峰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

△上午,县政府领导龚慧、葛仁元参加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

△上午,副县长黄建福研究华山公园及周边地块相关事宜。

△上午,副县长杨周宏参加2023宁波农业博览会开幕式。

△上午,副县长刘雷参加全市重点产业预防性合规体系建设暨县乡合法性审查质效提升工作推进会、宁波市行政复议员任命仪式。

△下午,县政府领导楼鼎鼎、黄建福、刘雷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

△下午,县政府领导楼鼎鼎、龚慧会见客商。

△下午,副县长郭文魁参加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

△下午,副县长葛仁元商量明年工业投资项目;陪同市生态环境局领导检查工作;会商国控断面有关整改工作。

△下午,副县长张吉峰参加全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会。

△下午,副县长杨周宏节前安全生产检查。


12月29日

△上午,县长楼鼎鼎、龚慧年终走访金融机构;督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上午,常务副县长陈锦杰听取工作汇报。

△上午,副县长郭文魁参加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示范县动员部署会。

△上午,副县长葛仁元调研规下企业;节前安全生产检查;会见客商。

△上午,副县长黄建福听取县交通局工作汇报。

△上午,副县长张吉峰调研刑侦工作。

△上午,副县长杨周宏调研县关工委、县总工会。

△上午,副县长刘雷调研桃源街道。

△下午,县长楼鼎鼎参加市政府全体会议。

△下午,常务副县长陈锦杰节前安全生产检查。

△下午,副县长龚慧调研前童镇。

△下午,副县长葛仁元听取工作汇报。

△下午,副县长张吉峰参加全县平安稳定月例会。

△下午,副县长杨周宏参加第十二届浙江宁海“双峰香榧”(抱孙果)文化节暨“抱孙果”新品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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