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2月份工作进展
(一)办公室
1.做好主题教育总结会议有关筹备工作,撰写总结讲话稿、主持稿。
2.筹备召开全系统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建和人才工作述职评议会议。
3.做好全系统浙里红色根脉强基系统党组织信息、组织生活等信息维护、督促打卡、汇总等工作。
4.部署2023年度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度考核自评工作及台账整理。
5.继续开展2024年度党费测算工作。
6.继续开展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周报及问题线索调查核实工作。
7.组织本系统“两代表一委员”参加全县“满意机关排行榜”评议活动。
8.收集汇总各下属单位2023年被本单位通报情况。
9.撰写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主持稿及责任状等。
10.做好日常党务工作:每月一次按时做好党费收缴;做好党员关系转接和信息动态维护,维护好浙江省党员信息系统;做好2月份卫健系统主题党日汇总上报;按时保质做好县委组织部和县直属机关工委部署的其他相关工作。
11.做好春节前后各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数据材料的上报。
12.做好2023年度健康宁海考核评分报送工作。
13.做好新一轮县委巡查组入驻的前期准备工作。
14.做好档案日常工作。
15.核对系统数据是否正确。
(二)人事科
1.完成宁海县第三医院与西店镇卫生院分设法人登记相关材料准备工作。
2.完成2024年校招数据梳理等工作。
3.完成2023年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
4.完成局领导班子考核相关工作。
5.完成县管干部个人事项填报相关工作。
6.完成机构改革相关数据整理工作。
7.完成专技二级申报工作。
8.完成2024-2026年卫生紧缺人才开发导向目录修订工作。
9.完成2023年高级和初中级聘任后续工作。
10.完成全国卫生健康先进工作者申报工作。
11.完成东西部协作人员春节返回宁海体检和慰问工作。
12.完成2024年定向培养计划申报工作。
13.完成人事人才其他工作。
(三)财务科
1.做好各项项目资金对接、审核、使用、拨付等工作。
2.与财政联系《宁海县基层医疗机构改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发文。
3.完成领导任中审计立整立改项目3个。
4.继续2023年度卫生年报、财政决算年报等相关年报审核相关工作。
5.完成2023年度本级、工会、食堂等账务凭证档案整理工作。
6.完成债务平台、资产月报、统计月报、卫生统计月报、病案月报等催报及上报工作。
7.持续推进桃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升工程。
8.调整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9.调整货物、服务采购管理办法。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政策法规科
1.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立案1件,作出处罚决定3件,结案5件。处置投诉举报2起。
2.完成双随机监督检查公共场所11家、医疗机构62家次、职业卫生用人单位20家。
3.完成对重大案卷法制审核,完成“三项半”审批事项月报表和最多跑一次报表等。
4.继续开展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工作,完成公共卫生许可、医护人员执业许可和医疗机构执业许162件,未发生受理超期限现象,窗口满意率100%。
5.推进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试点工作,组织县第一医院、县中医院、县妇保院参加全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评估验收。
(五)医政科、医管中心
1.审核2024年1月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重点台账数据(新快报系统)。
2.填报2024年1月浙江省“县域医共体绩效评估”平台数据。
3.向宁波市体改处上报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报表。
4.“前童行会”、“省考体能测试”等活动医疗保障。
5.宁波市名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考核。
6.2024宁海马拉松医疗保障协调、对接、方案。
7.2023年乡镇街道、县直机关打分。
8.2024年上半年征兵体检。
9.起草下达2024年中央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
10.起草下达2024年中医药补助资金。
11.变更审批工作;医疗广告审查、义诊、进修备案等相关工作。
12.完成宁海县2024年度万医进修计划表的数据统计,并将数据汇总上报市里。
13.督促宁海县宁海县妇幼保健院提交2023年宁波市各级医学重点学科(西医)年度的补充材料。
14.收集2023年度县直单位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考核工作佐证材料。
15.收集2023年度质量强县佐证材料。
16.督促所有医疗单位完成浙江省护理事业发展基线调查问卷。
17.医疗纠纷案件处置。
18.完成基层卫生常规工作。
19.家庭医生签约工作专题会议。
20.讨论2024年基层绩效考核方案。
21.下发规范宁海县院前医疗急救送院行为的通知。
22.持续开展小医院(小诊所、小托育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23.参加县中心血站召开的乡镇街道无偿献血联络员会议。
24.完成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系统涉国(境)外活动报备管理工作。
25.参加《未来社区数字化健康建设及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座谈会。
26.完成关于征求《关于加强宁波市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27.医政科日常工作。。
(六)公共卫生科
1.继续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及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哨点医院传染病监测工作及疫苗接种工作。
2.完成2023年慢病示范区网上填报工作。
3.下发交通、教育春节工作提示节。
4.上交春节前后疫情防控工作小结。
5.上交2023年疫情防控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思路。
6.对教育、体育等部门开展慢性病督导工作。
7.继续开展慢阻肺筛查工作。
8.上报2024年春运工作总结。
9.完成宁海县卫健系统“无废城市”废物处置量表(1月)收集上报工作。
10.上报2022年颜公河治理项目整改计划表。
11.起草宁海县MSM群体艾滋病防治干预工作协议。
12.参加宁海县传染病防控督导工作。
13.参加中医院职业健康体检指导工作。
14.完成2月份应急物资盘点审核工作。
15.完善2024年宁海县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健康体检通知(意见稿)、健康体检合同。
16.参加宁海县传染病防控督导工作。
17.审核儿童疫苗接种外宣和HPV疫苗接种外宣信息。
18.完成撰写2024年全县公共卫生工作会议的关于公共卫生工作部分的初稿。
19.完成收集2023年年度优秀公共卫生网格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综合先进单位。
20.完成第三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补助补贴人员名单审核并拟报相关预算。
21.完成2023年度城乡居民同质同标免费健康体检项目经费核算。
22.持续开展2023年宁海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工作,通过电视台、户外屏等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公益广告进行播放。
23.持续开展重点执行项目工作,截至2月28日,全县在管高血压患者59672人,2型糖尿病患者18503人。
24.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11家次,其中春运保障检查候车室3家次。
25.医疗卫生:监督检查医疗机构62家次,完成平安督查5家次。
26.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1家次。
27.职业卫生:监督检查20家次。
28.学校卫生:促99所学校完成开学前水质送检工作,并指导学校规范使用学校卫生在线管理系统完成学校的自查工作。
29.非法行医:排查非法行医窝点2家次。
30.传染病防制:按要求完成1月份疫情分析;继续开展新冠、流感病原学监测及学校症状监测;继续开展传染病管理培训;继续开展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管理督导检查;继续开展学校聚集性疫情处置;继续开展四害监测工作按方案开展,监测点重新选择设置;继续开展百日咳监测;继续开展犬伤报表收集上报;按时收集学校卫生工作常见病监测报表。完成一体化系统账号上报。
31.免疫规划:按要求继续开展收集上报免疫免疫规划常规报表、疫苗配送;继续开展春节期间查漏补种;继续开展高中水痘疫苗群体接种;继续开展春节期间新冠疫苗接种报。
32.健康教育:按要求完成云平台点位核对;继续开展讲师团需求收集;完成2所金牌学校、4所银牌学校资料上报;完成素养进农村文化礼堂资料收集、呼吸道传染病健康教育。
33.慢病管理:按要求完成慢性病患者管理系统质控;社区办会议;慢病示范区省级系统、国家系统2023年工作填报;各部门沟通(体育发展中心、教育局、民政局、气象局);公卫系统切换相关工作,问题收集及系统跟进;完成结直肠癌工作布置;继续开展月报、年报、信息等上报;完成慢性病审核糖尿病1126例、冠心病72例、脑卒中186例、恶性肿瘤296例,完成查重、月反馈。
34.精神卫生:按要继续完成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核心指标数据审核;继续开展同伴项目活动;长效针剂项目持续开展。
35.死因监测:按要求继续完成死因审核357例,完成查重、月反馈、季度反馈撰写。死后全事项钉钉工作事宜;继续核实死因卡片户籍是否为省外,共计151张;修改市里下发的慢病问题卡片103张;死因全事项(法院判决书)。
36.慢传地病:按要求完成新发肺结核病人密切接触者调查新发活动性肺结核病人的网络报告、追踪,疫情预警卡处理3张;完成AIDS病人治疗随访、VCT干预、检测、咨询及高危场所干预及HIV监测工作,完成MSM检测20人;完成丙肝历史病例转诊追踪、新病例随访:完成1例丙肝新确诊病例随访;开展弓形虫监测准备工作。
(七)妇幼健康科
1.完成2024年“两癌”筛查数据收集、分类,考核比测算。
2.推进国家级基层儿童早期发展项目县工作。
3.对全县6家“医防护”一体化儿童管理中心建设进行征求市级建设方案。
4.完成驿站工作方案初稿制定。
5.妇保院托育园进行招生并组织开展开园前闹元宵活动。
6.对全县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进行梳理并形成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初稿。
(八)县计生协会
1.组织建设:
(1)继续筹备县计生协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
2.奖励扶助工作:
(1)完成2024年计生奖特扶新增个案申请资料审核。
(2)做好2024年度国家平台奖特扶年审上报工作。
(3)核查2024年度扶助对象信息,做好年审退出工作。
3.项目建设:
(1)开展2023年度中计协青春健康“沟通之道”家长培训项目结项工作。
(2)对接市计生协家庭婚育指导项目,拟定项目初步实施方案。
4.暖心关怀:
(1)收集、审核2024年度第一批公益金申报名单。
(2)组织各乡镇(街道)开展计生特殊家庭走访慰问工作。
(九)宣传教育科
1、宣传报道情况:2月1日- 2月29日,被各类媒体录用36篇,其中县级录用28篇,市级录用7篇。重点宣传桑洲镇卫生院送医上门 “清溪护健”,守护高山村民健康过年,先后被甬派和《宁波日报》录用。
2、录制辅食制作系列短视频,首期《6-10个月宝宝辅食制作》被学习强国宁波平台录用。
3、开展卫健系统志愿服务活动。
(十)爱卫办
1.开展“干干净净迎新春 文明健康过大年”新春爱国卫生专项活动,大力开展环境整治,消除四害孳生地。
2.继续做好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巩固工作的督导。
3.开展“无烟佳节,与爱同行”控烟活动,做好卫生健康科普宣教,积极践行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4.做好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开展2024年讲师团需求申报。
5.做好“河长制”相关工作。
(十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1.报表工作:完成1-2月份人口监测相关报表,并对数据进行分析,预测全年出生数,核查出生补报、计划外出生个案。
2.部门共享数据核查工作:核查1-2月婚登、出生、怀孕等部门数据。
3.数据平台信息准确率核查:(1)监测全员人口平台部门信息出生医学证明、疾控死亡信息、互联互通出生人口信息等核查进度;(2)指导督促乡镇街道做好全员人口信息库信息完善工作。
4.互联互通出生信息(户籍和非户籍)核查上报工作:统计1-2月全县各乡镇街道互联互通出生信息核查上报率,并进行排名及通报。
5.协助计生协对奖特扶申请人员的资料进行审查工作。
6.完成2023年度健康宁海考核最后的打分和排名。
(十二)信息中心
1.完成了春节期间信息网络安全值守。
2.讨论了2024年信息化工作计划。
3.完成了部分HIS系统高频问题的处理。
二、2024年3月工作计划
(一)办公室
1.做好日常党务工作。
2.继续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3.继续做好清廉医院建设相关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5.继续做好档案日常工作。
6.继续抓牢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7.继续做好新一轮巡查相关的对接工作。
(二)人事科
1.做好宁海县第三医院人员组建工作方案。
2.做好2024年校招第一批人员录用前相关工作。
3.做好2023年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后续工作。
4.做好2024年编外用工调整方案。
5.做好公立医院机构编制规定起草指导工作。
6.做好局机关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相关工作。
7.做好专技四级晋升专技三级实施细则制定工作。
8.做好行政事业人员考核晋升相关工作。
9.做好卫生专业技术编外人员薪酬标准调研工作。
10.做好2019-2023年出国境情况梳理工作。
11.做好县委巡察组来局巡察迎检准备工作。
12.人事人才其他工作。
(三)财务科
1.继续做好项目资金预算申报、对接、审核、使用、拨付等工作。
2.《宁海县基层医疗机构改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最终制定发文。
3.完成9家医疗卫生单位离任审计工作。
4.协助完成参保居民健康体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5.持续推进2024年民生实事工程。
6.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政策法规科
1.继续做好行政许可和审批工作。
2.继续推进试点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工作。
3.规范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和大综合一体化改革。
(五)医政科、医管中心
1.继续完善医共体建设、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康浙江考核等相关工作。
2.继续做好创建全国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准备工作。
3.做好2024宁海马拉松医疗保障。
4.医疗纠纷案件处置。
5.完成基层卫生常规工作。
6.制定关于加快推进全县乡村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7.宁海县医疗责任保险续保工作。
8.4家新改扩村卫生室建设方案。
9.4家慢病一体化门诊建设方案。
10.拟定省卫健委要求的“万人进修”方案。
11.指导相关医院的市县联动助力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专项评估。
12.持续开展小医院(小诊所、小托育机构)安全生产回头看工作。
13.谋划首轮县域专科医院“四个一批”相关项目。
14.摸底省民生实事工作县域新增AED175台项目。
15.部署2024年云医院任务。
16.医政科日常工作。
(六)公共卫生科
1.继续做好冬春季疫情防控及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
2.开展慢阻肺筛查工作。
3.开展结直肠癌筛查工作。
4.上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改革报表。
5.填报宁海县卫健系统“无废城市”废物处置量2月报表。
6.3月宁海县医疗卫生机构应急物资储备盘库工作。
7.完成绩效考核补偿机制审核工作
8.签订宁海县MSM群体艾滋病防治干预工作协议。
9.准备2019-2023年食品安全审计相关材料。
10.计划召开2024年第一季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公室例会。
11.持续开展市信息平台统建系统完善工作,上传数据到宁波市平台,数据质量达质控标准。
12.公共场所卫生:做好开展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现场审核与卫生许可延续,继续开展“三小行业”监督检查和先照后证工作。
13.生活饮用水监督 :做好第一季度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工作;继续做好社区生活饮用水卫生检测示范项目。
14.学校卫生:开展学校开学、春季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开展学校水质检测工作。
15.打非: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继续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工作。
16.医疗机构:继续推进社会办医疗机构接入省“诊疗行为监督在线”工作、做好民营医疗机构信誉等级评定结果公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信誉评级、2024年度放射诊疗许可校验等工作。
17.职业卫生:做好2024年度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工作、用人单位职业健康风险化解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尘毒危害、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2023-2025)等职业卫生专项工作。
18.卫生许可:继续做好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新办、延续、复核工作,开展卫生行政许可案件质量评查。
19.爱国卫生:做好省级控烟暗访评估迎检中的控烟指导工作。
20.慢病防制:慢性病和死因监测常规审卡、月度审核,月报和年报;继续完善慢病死因系统内卡片质量;死后全事项事宜各部门会议;慢性病社区综合防治工作指导,质控;金塘慢病系统跟进;浙江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银牌创建,2023年份省级平台、国家平台填报;浙江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银牌创建,2023年份省级平台、国家平台填报;省结直肠癌会议;
21.健康教育: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农村文化礼堂资料收集整理;呼吸道传染病应急健康教育;健康教育云平台维护,各乡镇宣传栏汇总上报;2所金牌学校、4所银牌学校创建指导,健康促进学校培训;2024年健康教育讲师团需求上报;睡眠日卫生日宣传、结核病日卫生日宣传配合;
22.精神卫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管理系统维护;二级精防医生市级培训;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日常工作。
23.传染病防制:加强流感、禽流感、手足口病、诺如、、新冠病毒感染等传染病疫情监测及学校聚集性疫情监测处置;校症状监测、发热门诊病原学监测;传染病月分析、年度报告;做好出疹性疾病、流感、犬伤监测工作;百日咳监测;学生体检数据分析评价,学校常见病及传染病防控指导,典校开学初水质检测;四害监测、病媒监测点重新选择设置。
24.免疫规划:免疫规划报表;副反应监测;接种门诊检查。
25.慢传地病:新发涂阳肺结核病人密切接触者调查;活动性肺结核病人网络直报,活动性肺结核病人追踪,新发结核病人督导管理, 信息系统录入完善,学生结核病疫情处置;AIDS病人治疗随访、VCT干预、检测、咨询从业人员干预及HIV监测、男同检测;丙肝随访管理治疗,按省疾控要求历史丙肝病例回访采血核酸检测;开展弓形虫监测。
26.卫生监测: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审核管理、哨点医院指导、食品污染物监测采样、送样;医院污水送检收样,环境辐射监测元件调换、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元件调换,食品放射性物质监测采样、送样和样品前处理。
(七)妇幼健康科
1.对全县孕前优生、发育筛查率、养育照护活动等相关工作做全年部署。
2.对全县“医防护”一体化儿童管理中心保健人员进行急救培训。
3.妇保院拖育园启动开园仪式。
4.持续推进宁海县婴幼儿营养喂养咨询国家试点县工作。
5.推进母婴室建设。
6.持续推进国家农村儿童早期发展试点等相关工作。
(八)县计生协会
1.做好中国计生协青春健康沟通之道项目总结,准备结项汇报台账;继续实施2024年度中计协向日葵亲子小屋项目。
2.组织建设:继续筹备县计生协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
3.计生奖特扶:做好2023年度计生奖特扶绩效评价工作;开展2023年度奖特扶归档资料整理工作。
4.梳理我县2024年计生协重点工作。
(九)宣传教育科
1、组织开展卫健系统学雷锋志愿服务主题月活动。
2、迎接创全国文明城市国测。
(十)爱卫办
1.做好健康镇村省级抽查和卫生乡镇量化分级省级和国家级暗访抽查准备工作。
2.制订印发2024年爱国卫生工作要点,部署2024年爱国卫生工作。
3.制订印发《2024年卫生创建工作安排》,细化今年卫生创建工作。
4.制订印发讲师团讲课计划,组织开展2024年度健康教育讲师团活动。
5.组织开展健康促进金银牌学校创建培训。
6.制订印发第36个爱卫月文件,部署爱卫月工作。
7.做好城区除四害招投标相关工作。
8.做好河湖长制相关工作和文明创城工作。
(十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1.继续做好全员人口信息应用管理工作。
2.继续按市卫健委要求核查人口均衡发展服务系统中的二孩、三孩信息约1.7万条。
3.继续梳理1999年以来所有双农独女户信息及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流程等内容。
4.根据《宁海县优化生育政策的若干措施(试行)》,整理通知,并牵头成员单位做好效果评估工作。
(十二)信息中心
1.制定2024年信息化工作计划。
2.确定区域云影像二期建设方案。
3.讨论新一代体检系统需求方案。
4.创业系统工作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