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解决统计造假屡禁难绝问题,宁海县统计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稳步推进防治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持续巩固防治成效。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重要文件精神
今年以来,我局持续贯彻落实学习和宣传统计重要文件精神。一是多次向县主要领导和常务副县长汇报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工作,于4月、10月在县政府常务会议上重点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以及统计造假政绩观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文件,进一步提高依法治统意识,强化树立正确政绩观的思想根基;二是推动把进一步学习有关文件的要求纳入2023年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三是继续推动实施“统计法进党校”机制,于10月、11月三次邀请省市领导、专家讲授统计法课程。四是组织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警示专题教育。对县发改局、县经信、县科技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旅游局等主要经济职能部门领导通报了国家统计局2022年查处的7起重大统计违法案件,进一步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筑牢统计法治思想防线,自觉防范和抵制统计造假行为。
二、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
(一)多次组织召开统计法治工作专题会议。就防治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自查自纠工作、省级统计督察、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等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今年3-5月,我局结合实际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聚焦源头数据质量问题,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全面摸清本地区数据质量情况,对违反统计法的行为进行清理纠正。截至5月底,我局已核查联网直报单位855家/次,有14家单位数据存在差错(差错率没有超过10%),及时予以纠正。在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告一段落后,我局坚持问题导向,继续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
(二)积极开展统计执法检查。采用“双随机”抽查、跨部门联合执法等多种方式开展随机检查和重点检查,对违法案子加大处罚力度,提高公开曝光率,强化《统计法》威慑作用。对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罚和追责问责。全年我局共执法检查74家,对2家有统计违法行为的单位进行警告并处罚款,共计罚款9000元。
(三)强化统计核查。根据一体化监督平台预警、日常数据质量管控情况,加大对风险企业(项目)的全覆盖核查,重点核查各专业工业总产值、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商品销售额、服务业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工资总额、能源消费量、研发投入等指标,进一步提高源头数据质量。全年我局通过电话、实地、在线核查联网直报单位1472家/次,其中“掌上核查”单位311家。
(四)做好统计督察迎检准备。及时跟进了解省、市统计督察最新要求,协同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围绕“关键少数”落实统计造假责任制情况、统计造假屡禁难绝问题及背后深层次原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情况、国家统计督察整改情况、筹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情况等方面做好迎检准备。
三、部门联动,织密统计监督网络,探索统计监督与部门监督一体化机制
按照省级相关文件精神,我局加强联系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察、审计等部门,积极谋划,于5月8日制定出台联合监督文件(《关于加强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组织部门职能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贯通协调的实施意见》——宁统[2023]3号),进一步完善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机制。为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加强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协同配合,7月17日至7月21日期间,我局同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联合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四、加强普法,落实统计“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夯实统计基层基础
(一)发挥新媒体宣传赋能作用,深化精准普法宣传效能。利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统计法》颁布40周年、中国统计开放日、全国宪法日等重大活动,深化统计普法“六进”活动。创新统计普法宣传形式,积极探索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数字化建设,利用新媒体、网络媒体加大统计法治宣传力度。推进以案释法警示宣教,加大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曝光力度,充分发挥“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全年我局开展各类普法培训19期,培训人数1497人次,发放“八五”普法资料物资2000余份。
(二)进一步夯实统计基层基础。目前我县18个乡镇(街道)都已按要求配备统计专员和专职统计人员,我局要求各乡镇(街道)必须将变动情况及时向我局进行报备,同时加强对基层统计工作的考核,促进统计网格管理和专职统计队伍稳定建设。
五、存在问题和明年工作打算
我县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果,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统计执法力量薄弱。因《统计执法证》必须由行政和参公编制人员参考,而我局事业编制人员偏多,主要负责统计各个专业,因此大部分专业人员不符合统计执法条件。目前我局仅有一名执法专员,执法力量不足已影响统计执法工作开展;二是乡镇统计工作不够规范。乡镇统计人员流动变化快,工作交接频繁,造成基层统计业务水平有待提高,“最后一公里”业务指导不够及时准确。三是依法统计理念还不够根深蒂固。统计普法宣传方式固化,社会公众对统计理解和支持层度不够。
明年我局将进一步深化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总结,查找问题根源,分析责任所在,确保纠治到位,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上下功夫。从忠诚履职、服务全局的政治高度认识和做好统计工作,把“两个维护”真正体现到行动上,落实在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央关于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有关规定,强化统计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落实统计执法主体责任,强化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严格数据审核评估,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不断提高数据质量,更好服务宏观决策。
二是强化协同配合,务求普法实效。进一步加强和宣传、司法、调查队等部门以及各乡镇(街道)的协同配合,有效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各项活动,完善统计工作考核机制,进一步健全统计基层基础。将宣传活动立足统计实践,讲深讲透《统计法》精神特别是“二十六个不得”等统计法律底线红线;聚焦普法重点,突出抓好领导干部、统计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的学法用法;创新普法方式,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和网络、电视、报刊等宣传阵地,积极推出内容优良、形式新颖、感染力强的统计普法宣传作品。
三是强化执法监督,提升依法统计能力。从加强统计执法监督、强化数据质量管控、压紧压实防惩责任等多方面发力,进一步完善统计执法监督体制。严格要求所有符合参考条件的人员通过执法证考试,实现专业和执法并行,充实统计执法队伍,打造一支统计执法监督检查“生力军。坚持以提高统计执法规范化水平、积累执法人员实战经验为抓手,不断提升执法人员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