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3月份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一)行政审批工作。明确2024年度广电工作重点,完成走访调研;政务服务系统事项公开内容自检;完成审批事项5件,认领完善事项7件。
(二)产业发展工作。完成赛马指标数据汇总上报;组织召开宁海县文化综合体协调会议;完成文旅“爆款”计划填报,共有5项内容被列入培育名单;申报浙江省示范市集、文旅深度融合工程典型案例;完成2023年“浙派好礼”获奖企业申报市级奖补资金;对接发改局、财政局,修订《宁海县文化和旅游融合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三)文博非遗工作。1、PPP项目建设监管:督促项目公司和施工单位做好潘天寿艺术中心消防验收、文化中心项目扫尾工程建设等工作;完成文化中心东侧道路修建;2、文物考古和古建筑保护:开展第一季度文物安全检查;完成市级以上文保单位“两划”调查复核;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方案自查。完成范金镳故居项目验收整改;召开宁海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部署启动会;编制《宁海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和《宁海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方案》。完成跃龙街道原客运总站南地块等地块考古前置现场核查。汇总2024年度古建筑维修项目。3、博物馆和非遗:启动双潘馆展陈策划和设计;推进新创建乡村博物馆整改提升;梳理拟新增加非遗工坊方案;完成博物馆年报信息实地核验;起草《关于公布2023年度优秀非遗保护单位和优秀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文件稿。
(四)资源开发工作。组织4A级旅游景区参加全省景区转型提质大会;做好宁波乡村旅游季暨“花漾宁波四季有约”系列主题活动方案具体细节深化;配合做好城乡风貌八个方面提升五年行动计划;完成车岙港及库区上半年无人机巡河;做好A级旅游景区森林防火宣传;做好文明创城工作,开展A级旅游景区视频监控点位督查;开展第七批精品线建设指导和新闻发布。
(五)艺术与公共服务工作。做好15分钟品质文化圈文化活动数据填报以及“浙里文化圈”推广使用,“浙里文化圈”文化活动资讯精选场次184条;申报3个省文旅深度融合工程典型案例;组织童衍方艺术馆申报浙江省2024年文旅“爆款”培育项目;做好全市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积极探索“十大工程”,推进落实“四张清单”;组织参加宁波市2024“一人一艺”杯宁波市原创小戏曲艺大赛;赴新昌、嵊州做好宁海平调传承班招生。县文化馆开展2024年度“文艺赋美”专项活动,筹备2024年“缑城艺校”开班工作和省市各项赛事活动,做好2024年宁海马拉松赛事氛围营造工作。县图书馆举行第二届“翰墨风骨”潘天寿文化周系列活动,举办“剪纸庆新春 共度幸福年”剪纸作品展、当代徐霞客曹晟康《让世界看见我》励志报告会等活动;赴象山开展“缑城阅乡 四季悦读”宁海、象山书香走亲活动。县平调传承中心赴乐清做好商业演出活动,赴深甽镇、胡陈乡等乡镇做好送戏下乡惠民演出活动;排练越剧大戏《情探》;赴县内小学开展宁海县平调传承班招生宣传工作。
(六)市场管理工作。做好第一季度限上住宿业营业情况预分析;做好宁波市住宿重点企业经营情况调查问卷;开展酒店安全检查;做好2024宁海马拉松酒店推荐指南以及马拉松公益广告的宣传;组织旅行社参加315“激发消费活动展”;指导汉雅开元温泉度假酒店做好文化主题酒店创建工作;做好电竞酒店标准化规范创建前期准备。
(七)宣传推广工作。1、专题推广:举办“春华映湖 自在宁海”宁海第一届自在生活节;组织旅游企业参加1958温泉文化艺术中心采风活动;与中国美院商讨宁海品牌相关事项;谋划宁海县文旅品牌形象系统设计。2、媒体宣传:整合旅游企业推出“三八”节主题活动;谋划春色宁海旅游线路;谋划“跟着微短剧去旅行”创作。3、其他工作:越溪南庄申报2024年全市旅游咨询服务体系管理工作;做好百县千碗六进等工作。
(八)文化市场执法工作。落实娱乐场所、网吧、剧本娱乐等人员密集型场所安全生产及执法监督检查;联合宣传部、教育局、市监局等部门开展校园周边文化市场专项检查;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检查工作,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完成文化市场企业年报;完成“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新一轮的执法权事项赋权;落实“九小场所”企业排查及报送。拍摄文旅安全宣传视频;制定《安全工作责任书》;组织开展第一季度安全检查。案件查办及举报投诉情况:立案9起,办结案件3起;举报投诉7起,均已处理反馈。
(九)全域旅游发展工作。上报宁波市农旅融合式“乡村旅游”旅游线路;完成2023年度民宿基础数据采集工作;完成全省万户农家致富系统一季度数据填报;做好乡村旅游点、等级民宿等日常安全检查工作。
(十)节庆管理工作。进一步谋划和完善二十二届徐霞客开游节活动方案;指导各乡镇街道办好节庆活动。
二、4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一)修编完成广电安全播出工作预案;
(二)继续做好应急广播体系检测跟踪落实工作;
(三)修订《宁海县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做好出台政策前期准备;
(四)筹划准备“缑城百礼”大赛;
(五)开展好“文艺星火赋美”工程;
(六)做好2023年度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发展指数(CMDI)评估;
(七)编制县级文化场馆2024年年报及文化点单菜单;
(八)做好2024年“缑城艺校”开班工作;
(九)开展著名作家、剧作家杨东标散文集《忆枣楼漫笔》新书分享会等阅读推广活动;
(十)做好宁波市“天然舞台”、县内送戏下乡演出活动和商业演出活动;
(十一)敦促潘天寿艺术中心完成消防验收,宁海县文化中心完成节能和幕墙验收;
(十二)完成6处县保单位两划划定方案编制;
(十三)组建文物“四普”队伍;
(十四)发放2023年古建筑维修资金,开展2024年申报项目实地排摸;
(十五)完成2024年度新创建乡村博物馆整改提升及申报材料整理提交;
(十六)完成两潘馆展陈设计,实施陈展施工。
(十七)做好旅行社四星、三星品质评定;
(十八)做好春季游线路的谋划及宣传;
(十九)谋划创作“跟着微短剧去旅行”;
(二十)宁海文旅品牌形象系统设计;
(二十一)策划“五一”节相关旅游企业相关活动和惠民文旅产品;
(二十二)第二十二届开游节活动方案定稿、备案、审批,召开开游节动员大会;
(二十三)继续开展娱乐场所、网吧、剧本娱乐等人员密集型场所安全生产及执法监督检查;
(二十四)开展艺术品市场、景区执法监督检查;
(二十五)其他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