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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调整获批
发布时间:2024-04-23 14:14:48 信息来源:县交通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近日,宁海县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调整获得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复通过,标志着宁海近岸港口经济开发建设突破海域功能区划限制,进入发展新窗口期。

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分是为适应近岸海域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依据近岸海域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以及海洋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现状,结合本行政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与规划,对近岸海域按照不同的使用功能和保护目标而划定的海洋区域,是实现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和保障措施。目的是推动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协同推进海洋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沿海经济高质量发展。

根据《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管理办法》规定,港口开发利用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需为四类区域,本次宁海近岸海域调整区域位于宁海县岳井洋港点、旗门港港点和强蛟作业区3个区域,这3个区域均属于宁波舟山港规划港点(2个为拟规划的共同富裕港点、1个为现有规划作业区),分别为二类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2个、三类近岸海域功能区1个,此次均获调四类功能区,极大改善了宁海近岸海域发展条件,对完善宁海交通网络建设,提升港口水路运输综合能力,推进宁海县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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